![]()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37吋電漿....二萬有找.....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48366)
|
|---|
引用:
像你這種半桶水,才要檢討。 有時一知半解,比全然不知的人還要愚昧。 |
引用:
kog兄 您越來越無理嚕 說沒任何損失的是你 現在您又說 查查法律,看這有沒有損失 不要不懂"法律"再來鬧 那麼請問您 研讀消費者保護法了沒?? |
引用:
這是站不住腳的.. 多找了四百元給你..你得到這400元一定要有法律上原因(買賣 交換 贈與 拾得遺失物...等法律上原因) 東西900元你拿1000元給他..他找你100才對..除非他是說400是給你(贈與) 或其它原因...不然這跟銀行領錯錢是一樣的... |
kog781
快點將廠商的誠意講出來啊! 我正洗耳恭聽呢! |
引用:
1.你先說清楚民法的"過失"有哪些吧 還有,你憑什麼說,這樣的數字打錯 就必然是這裡所指的過失? 你都不用評價的阿 在法律界,這就叫"擅斷" 適用法律,請不要這麼隨性 2.要是辯論失敗,法官認為得以撤銷 請問各位消費者們,你們要如何主張並證明 自己"善意""相信"此錯誤? 一台電漿,我相信具備基本常識的人,會不瞭解電漿應該有多少錢? 還是不小的尺寸,其中細節我就不說了,各位自己想像 以上 --------------------------------------------------------- 另外 3.還有,這樣的交易 哪裡扯到精神賠償阿? 不論從法律面,還是事實面 請教你的請求權基礎 跟事實上的精神受損在哪? 不就一群看到廠商打錯字爽的要死 然後拼命下訂最後不了了之在吵著要糖吃? 4.這件事傷害到的是廠商的商譽 一個品牌在商業經營的重要性 不可言喻,各位都是網路使用者 一定很清楚網路蟑螂的存在,這就是一種商標的運用 這樣一個商標、公司名稱在交易上所能帶來的效益 我相信絕對值得一家大公司跳出來維護 不是在那裡為了幾萬元跟校費者鬧 老闆少買幾顆名錶就有的錢,不要因此傷害了自己的金雞母 PS,至於K兄,我說過不會跟你再討論 你慢吵,我話點到這裡,給各位一點意見就好 各位這麼好心情,老弟佩服 -------------------------------------------------------- 最後我設例提問: 一天甲到店家,發現一張DVD本來應該是600元 突然也沒標示成特價,就一般標籤,只是上面標成60元 一邊哼歌、手舞足蹈的的拿了三張DVD去結帳,還跟朋友說"撿到便宜了" 你也趕快去多拿幾張,兩然共拿了10張標價60的DVD去結帳 老闆突然跟你說,這個標錯了,價格應該是600才對 我就請教各位以"一般常人"的想法,不要涉及法律討論 要是你在店裡目擊一切,你真的覺得老闆應該照價賣嗎? |
引用:
火氣來了,本來不想理你了 38000現金拿到手會去買電漿嗎??不會吧!!這是不是要存心撈錢的!! 又要說我眼紅了是吧∼∼ |
引用:
您的舉例不好 應該是這樣 一天甲到店家,發現一張DVD本來應該是600元 突然也沒標示成特價,就一般標籤,只是上面標成60元 一邊哼歌、手舞足蹈的的拿了三張DVD去結帳,還跟朋友說"撿到便宜了" 你也趕快去多拿幾張,兩然共拿了10張標價60的DVD去結帳 ============================================= 然後也跟您收了600(60 * 10) 發票也給您了 (此時東西正在包裝還沒入手) ============================================= 老闆突然跟你說,這個標錯了,價格應該是600才對 我就請教各位以"一般常人"的想法,不要涉及法律討論 要是你在店裡目擊一切,你真的覺得老闆應該照價賣嗎? |
引用:
你舉例錯了 去結帳不是結帳完,交易根本未完成 ,於情於法上都不需要照價賣。 而今天的事是已交易完成。 |
引用:
請看我的例子,你可以跟老闆去吵,也可以還他,我選擇還他退錢 |
引用:
你是說38000現金跟35000禮卷差不多,你該解譯的是這個 而不是得到錢後要幹麻。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20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