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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st 2004-05-28 01:21 AM

我最新買的國語專輯CD是 林曉培的"Shino For",很久以前在玫瑰唱片買的,
當時是沒有限用塑膠袋的時期,店員放玫瑰的塑膠袋再用膠帶封起來,
現在那一片還在我的抽屜裡,連玫瑰的塑膠袋都沒拆開過,更別說拿來聽
我最新的買的日語專輯CD是濱崎步的"憶在不言中"日版CD+DVD,
買來後裡面的CD根本沒動過,我買是為了裡面的MV集DVD,
沒想到後來艾迴居然來陰的,居然又出所有MV集大集合,再次失血

以前剛買CD-R燒錄機(2X)時,同學有CD就狂燒,後來也幾乎都丟掉了,想想真是浪費空片錢
現在都用動物在抓,不過抓下來的也幾乎都沒聽過,有些都還沒解壓縮,最後還是砍掉
還是抓些午馬演的動作片比較實在:shy:

現在我只會考慮買演唱會或MV集的DVD,能同時滿足聽覺和視覺享受,
日本的MV集真的拍的很讚,百看不厭,台灣的唱片公司真該好好加油,拍個MV都覺得一成不變

kog781 2004-05-28 01:24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tplayer2000
該怎麼說呢~其實這都是很兩極化的看法
我的想法~比較中立一點~~個人認為反盜版+支持買正版一定要2個重要因素


其實我到是覺得,唱片界要檢討,消費者也同樣要檢討。
唱片界在扼殺台灣唱片界的生命,消費者不也是一樣

消費者買盜版抓MP3,唱片界為了自保,只好使出極端手段
什麼改版啦,CCCD等等,引發消費者反感
變得改買盜版抗議
無限的循環,變成雞生蛋,蛋生雞了

今天你說抓mp3的客群,跟買正版的是不同客群?誰能夠證明出來?
有人敢說MP3完全沒影響嗎?

當然若是說台灣唱片界完全沒責任,那也是同樣沒人敢說這樣的話
但問題是,這可以用市場機制來抵制它
唱片若是真的不用心去做,大可以不買,有什麼好罵的?
今天你看到有人賣的西瓜太貴,所以就指著他罵?
反正你又不買,關你啥事?

kog781 2004-05-28 01:2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rst
現在我只會考慮買演唱會或MV集的DVD,能同時滿足聽覺和視覺享受,
日本的MV集真的拍的很讚,百看不厭,台灣的唱片公司真該好好加油,拍個MV都覺得一成不變


這個已經有進步了,早期的更誇張,直接把簽唱會的影片,拍一拍剪一剪就是一首MV,真是輕鬆省事。

那這樣我也會拍呀

EAC212 2004-05-28 01:4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ouistop
從頭到尾貼完罵完,然後再來說她棒:shock:

這招真棒啊:o

歌手穿什麼服裝,這張要走什麼路線
都是照型師的規劃
Mv則是導演跟唱片公司的想法
一昧的怪在藝人身上
算什麼好漢

在台灣,歌手可是沒什麼意見可以發表
最少大部份的都是這樣.....
:think:

穿什麼衣服倒不是什麼罪過,
不過零零總總的相似性,
再加上...
在那些行為中,直接應用在"商業行為"以穫取利益為目地,
很明顯的是抄襲仿製的行為,
大大應該同聲譴責才是 ...

QkoalaQ 2004-05-28 02:03 AM

Avril 的專輯,一千塊錢我一定也買
Evanescence的Fallen賣一千塊錢我也買
Linkin Park的專輯賣一千的話我照買

國語專輯.............送我都不要

除了店家播放我正好經過被強迫收聽以外

EAC212 2004-05-28 02:10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說抄襲太沉重,不如說是創意的引用,像最近有人提到FIR抄襲DAI(其實懂日本流行樂的人都知道,一點都不像,不如說是抄襲ELT還差不多,明顯的就是欲加之罪,而且加罪的人還不懂日本流行樂)

那是因為台灣少見兩男一女的團體,唱片公司認為日本這種出道模式,有參考的價值,而且也很適合這三人。更何況法律沒有規定,引用同樣的出道模式同樣的歌手包裝,這算抄襲。與其說是抄襲,不如說是英雄所見略同。

今天看到濱崎步VS蔡依林的案例,說是因為有太多的巧合,所以難免給人是抄襲的想像,但事實上那些巧合多是有心人硬掰出來的,比如說,
一樣的耳環?服裝的造型,一樣的手套(藝人撞衫這種事,從以前到現在,難道還少了?明顯就是欲加之罪)

MTV的拍攝手法,還有CD封面的造型,那更是見人見智,要用什麼方法來認定這是抄襲?有明確的法規條文嗎?前面說過了,有一些人會點出台灣某歌星的歌曲,旋律很像外國的某某歌,所以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一段曲目中有多少小節完全相同,就可以判定為抄襲。如果沒有辨法證明,就憑一個感覺很像,就說是抄襲?啊是怎樣,就只準濱崎步拍MV灑煙火,別人就不準,有這麼霸道的嗎?

很多人都知道電影捍衛戰警的架構,來自終極警探第一集,為什麼沒人說它抄襲?只不過是台灣人搞不清楚什麼是抄襲,什麼是創意的引用,自行欲加之罪罷了。像前面有人提到綜藝節目的抄襲,記得好像有某電視台曾花錢去買日本的綜藝節目版權,說這是抄襲,那有明確的法規來定義,這樣的指責,還算有據有理。

另外我再提一下,濱崎步VS蔡依林的對照圖,不知道圖片的製作者,引用TVBS-G的畫面,有沒有得到電視台的同意?罵別人抄襲,罵別人盜版,自已也再做同樣的事,真不知道該說什麼的好。

抄襲和盜版..應該是兩種不同的定義,
只是仿用..那我們可以說是抄襲,比如在校學生,為了學習進步,難免有非常多的抄襲行為,他並沒有直接的從中謀取等值金額報酬,
而盜版...為何要說盜版,就是因為利用他人創意以及著作,仿傚並且獲利。
兩者最主要的差別在於"利益"問題,
撞衫?無所謂,戴同樣的飾品?無所謂...參考看看笑笑就好了,
但連販售中的CD在印製、曲調上都近似時,已經是很明顯直接的取用他人的創意及創作來謀利?
在製作商品之過程中,有沒有支付原創者相對的報酬?
若沒有....那很明顯的該受到與夜市盜版同等譴責。

EAC212 2004-05-28 02:1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tdf
很多人喜歡講國外如何如何, 台灣又如何如何, 那大名鼎鼎又求新求變的Madonna聽過嗎? 前一陣Madonna被告了, 原因是他的music video "Hollywood"被控抄襲著名的攝影師Guy Bourdin的作品, 來看看到底有多像 :
....
指責國內翻唱口水歌, 國外沒有嗎?
指責國內抄其他音樂, 國外沒有嗎?
指責國內藝人抄襲其他藝人, 國外沒有嗎?

我想說的跟kog781兄一樣, 創意在無版權糾紛的前提下是可以相互流通引用的,
但是在台灣, 卻有許多人喜歡拿這一點來掩飾自己非正當行為,
最常聽到就是"因為唱片業者不長進,所以我聽mp3不買唱片" ,
一副好像被逼著去聽mp3一樣....但是問題在誰身上?

另外,國民所得跟CD定價的問題, IFPI也有類似的比較報告,
東西貴就喜歡談國民所得高低的人也可以來看看

http://www.ifpi.org.tw/activity/2.htm

請同聲譴責..:)

kog781 2004-05-28 03:0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抄襲和盜版..應該是兩種不同的定義,
只是仿用..那我們可以說是抄襲,比如在校學生,為了學習進步,難免有非常多的抄襲行為,他並沒有直接的從中謀取等值金額報酬,
而盜版...為何要說盜版,就是因為利用他人創意以及著作,仿傚並且獲利。
兩者最主要的差別在於"利益"問題,
撞衫?無所謂,戴同樣的飾品?無所謂...參考看看笑笑就好了,
但連販售中的CD在印製、曲調上都近似時,已經是很明顯直接的取用他人的創意及創作來謀利?
在製作商品之過程中,有沒有支付原創者相對的報酬?
若沒有....那很明顯的該受到與夜市盜版同等譴責。

有利益護得的抄襲,等同於盜版
問題是現在連是否是,巧合?模仿?還是抄襲
都沒法定義了,請你您要如何舉證這是抄襲,然後進一步定義成盜版?

濱崎步的服裝造型或是MTV拍懾手法,有做版權著作登記的,
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吧。

是不是一個女生捲曲成身體的CD封面,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是不是一個MV裡灑煙火,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有沒有這麼霸道的?

EAC212 2004-05-28 03:14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有利益護得的抄襲,等同於盜版
問題是現在連是否是,巧合?模仿?還是抄襲
都沒法定義了,請你您要如何舉證這是抄襲,然後進一步定義成盜版?

濱崎步的服裝造型或是MTV拍懾手法,有做版權著作登記的,
麻煩提供一下資料吧。

是不是一個女生捲曲成身體的CD封面,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是不是一個MV裡灑煙火,給人拍過之後,別人就再也不能拍了?
有沒有這麼霸道的?

是沒這麼霸道,
只是在"部份"民眾看起來...
過多的巧合、相似,慢慢就讓人覺的"沒創意"而已,
而沒有創意就無趣,
自然而然就不接受,
不接受的結果就是不會去消費,
這樣會算霸道嗎?
難不成連讓人講"她們好像...類同之處不勝枚舉,搞不好都抄的..真沒創意"都不能?
有這麼霸道嗎?

kog781 2004-05-28 03:18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AC212
是沒這麼霸道,
只是在"部份"民眾看起來...
過多的巧合、相似,慢慢就讓人覺的"沒創意"而已,
而沒有創意就無趣,
自然而然就不接受,
不接受的結果就是不會去消費,
這樣會算霸道嗎?
難不成連讓人講"她們好像...類同之處不勝枚舉,搞不好都抄的..真沒創意"都不能?
有這麼霸道嗎?

所以啦,你要覺得唱片公司沒創意,甚至覺得整個台灣唱片界沒創意,這雖然是見人見智的問題,但你還是有權利這樣認為。

但要據此指責為抄襲?盜版?那就牽扯到法律的問題,那就要有舉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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