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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G了,護孕妻勒斃賊 丈夫判有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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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可能是入侵住宅的不是中東人... 中東人入侵美國政府機關或軍事基地或是家,被秒殺的機率應該超過90%吧 :laugh: |
就你一個人在扯歷史啊
然後呢? 既然你那麼看不起澳洲 我是問你法國打傷小偷會怎樣 誰問你歷史啊 寫一堆,你是歷史專家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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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覺得奇怪嗎? 最重要的不是什麼國家什麼做法, 而是你當下要怎麼辦啊, 吵也沒結果.
很坦白說, 犯罪者也是會挑的, 柿子挑軟的吃, 不要不信邪, 我家社區當初可是有小偷世家~ 父子倆偷, 女眷銷贓, 沒抓就算了, 有抓就去蹲, 但贓物也不會回來, 持續到小小偷都成年了. 他們怎麼搬走的~ 我不曉得, 呵呵, 樂觀其成, 只記得搬走前路過看他們家突然變得很破爛. |
引用:
何必一直鬼打牆,真有武器,小偷在被勒住時就抽出來捅了,屋主有機會活嗎? 很多人都只是用結果和假想來論,卻沒注意,屋主這種方法根本是錯誤又危險的方法。 |
引用:
他自己的舉例就是他自己的破綻。鄭捷無論在殺人意圖和持武器上都是明顯的,如何和這次案例相比? 還有也沒有人因為制服鄭捷被控防衛過當,這種假設並沒有意義。 再者,不懂為什麼一堆謬論都認為「制服人的唯一方法就是把人打到死」,我以為要殺一個人沒那麼簡單的。真這麼簡單,那博擊場上是不是一天到晚死人了? |
引用:
謝謝, 所以更要全力以赴! |
引用:
所以,情況就兩種: 1. 小偷抽刀,屋主死。 2. 小偷沒抽刀,小偷沒帶刀。屋主殺死小偷。 由以上兩點,證明勒死小偷只有在小偷沒帶刀的情況下成立,那屋主被判殺人罪有什麼不合理? |
引用:
沒錯,像 Curtis Reeves 的案件就發生在電影院。 stand your groud law 和 castle doctrine 並不相同。 至於殺無武器入侵者無罪是有的,我記得有另一個案子,一時想不起關鍵人的名字,屋主背後射殺兩位入侵者,但被判無罪。 但一樣地,這個案子和日本人被殺案一樣都有一些相似點: 1. 引起廣泛的爭議。 2. 陪審團裁決。 3. 殺人者是美國白人;被害者是有色外國人。(此案兩位被害者是墨西哥移民) 所以可以想想,為何這樣的案件會被視為「爭議判決」,還有陪審團對外國有色人種的差別待遇。 |
照某一部份人認為
"看小偷就是要殺死才能100%保護自已安全" "所以屋主殺死小偷,沒有理由被判防衛過當" 那照這個邏輯的話 小偷被屋主攻擊時,也可以殺死屋主囉? 因為屋主為了保護自已或家人而必須殺死小偷 所以小偷也為了保護自已不被屋主殺死只好殺死屋主 所以就算結果是小偷比屋主強一些,反殺死屋主,應該不算防衛過當吧? 畢竟兩方都已經是你要殺我、我只好殺你的狀態了 照某一部份人的邏輯 "只要對方有殺害自已的可能,殺死對方就不算防衛過當" 然後不知道為何 大家都喜歡預設立場說對方就是要殺死自已 所以不管是小偷還是屋主,只要認為對方想殺死自已,防衛過當就不成立 當然就算防衛過當不成立,但竊盜罪還是成立,小偷還是要坐牢就是了 |
引用:
有一個問題,就是對於正當防衛不得主張正張防衛。 所以就小偷的立場而言,即使屋主防衛過當,他不能主張正當防衛,最多只可以減輕刑責而已,但不會是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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