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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實發票核銷治重罪 學界震驚 國立大學教授貪汙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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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水庫理論
教授: 我把錢都聚集在一起(儀器商那邊),然後可以一次購買更需要的耗材/儀器(幫助更多的人) |
引用:
你確定沒放自己口袋???? 我倒覺得一切都是屁話.... 貪汙就貪汙講那麼多幹嘛!!!我就不相信沒編預算給你買螢幕... 況且那應該跟學校說吧...怎麼會是用做研究的預算買??? 一堆人胡搞瞎搞!!!還當以為那是首長特支費還是國務機要費??? |
引用:
看來你不大了解國科會計畫的申請、審核、預算分配等細節,才會說出這種外行看熱鬧的話 :jolin: 再說檢調這次的方針很明確,「公款私用」才辦,買A報B、寄放款只要提得出相關單據,證明是公款公用,這部分是不予追究的。 不了解沒關係,但半桶水響叮噹的言論就少點吧 :think: |
求其無罪而不可得.....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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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然一堆放自己口袋 據我所知用人頭報助理費放口袋的這種最可惡 比挪用研究經費還令人不齒 但可惜我所知道的 很多沒在這波名單中 不過制度再巖 也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弄死的也只是真的有心要做研究的 因為真的在做研究的人 研究經費都不夠買試劑請助理了 哪有閒錢放口袋 北部那些研究經費跟元霖換私人名牌或3C用品的罪證確著 無須討論 南部的很多是所謂A報B 或所謂寄款的就是真的需要討論制度面的問題 (南部的那間國揚儀器是賣神經科學或動物相關儀器 不是像北部的元霖是雜貨店 不可以讓你用研究款項購買這間公司根本就沒進的3C用品的名牌包 新聞上說檢方認定只要沒放口袋的都不起訴 但就我所知 是不以"貪汙罪起訴" 而是通通以"偽造文書起訴" 不論你是否放口袋) 首先為何要A報B 由於現在會計制度是當初你計畫預算沒提到的物品一律不准買 而且越來越嚴 而這波南部大學的名單中 多是生醫相關 生醫實驗多是無法預期結果的 到後來要換藥品怎麼買? 二來你的研究計畫要通過 都要有初步實驗結果 這些結果怎麼來 新的實驗是上個研究計畫沒提到的 藥品都不能買? 再來就是所謂耗材費跟儀器費 儀器費不是你計畫編了就一定會過 儀器費都要列出品項金額 大型儀器除非是整合型 有大咖加持 否則一定被刪 生醫相關計畫一般小咖的教授人事費加耗材加儀器費可能一年才5-90萬 還不錯的可能才有破百 大咖的才有可能2-300以上 這些小咖的要買儀器根本就不會過 (人事費一個助理加勞健保可能就要40多萬了 也只剩4-50萬當耗材跟儀器) 儀器費有過也可能只有數萬元 生醫的研究都是在燒錢 一隻抗體 一組試劑都是數萬元 連最基本的ELISA reader都要2-30萬了 要發表越卓越的論文就是要用越高檔越新型的設備跟試劑 小咖要翻身除了依附在大咖下 就只能自己用耗材費 跟廠商"分期付款"買儀器 這真的是常年來大咖高層們默許的秘密 (這不是規避採購法 因為用正常管道 連提出買儀器的機會都沒有 更何況因為透過採購 才能用低價買到儀器 分期付款 廠商很有可能連利息都算計去 用建議售價賣給你) 另者研究計畫不是每年申請都會過 而今年未用完的研究經費不能留用明年 萬一明年研究計畫沒過 那實驗室明年就要關門嗎 學生就要請他們換實驗室嗎 沒獎助金給研究生就算了 如果連研究耗材都買不起 是要研究生每天來實驗室發呆嗎 沒有研究成果 教授升等年限到一樣解聘 又因為不能A報B 別的實驗室也不能幫忙報他們當初計畫沒寫到的物品 所以才會有寄款的事情發生 加上藥品都有保存期限 也不能先買 想說今年的經費省點用 先寄款在廠商那 看明年的研究方向會用到甚麼藥品 再從廠商那扣款 很多小咖教授寄款的初衷在這裡 很多人提到碳粉夾 電腦等相關品項 這些我相信商工學院比較容易浮報 生醫比較少見 因為買試劑跟抗體都不夠了 二來碳粉夾預算編太高一定被刪 再者電腦類除非計畫有提到 否則不太可能讓你買 多半是利用所辦給的經費更新 再來是交通 餐旅類 說真的生醫類的小咖教授不太可能編這個 何況出國開個研討會 有上台報告的 就以美國來說 以3-4天來算 光註冊費(1-2萬) 機票(4-5萬;政府規定要搭華航或長榮 否則要寫理由) 住宿費(住3天 加吃飯估約2萬)就要快10萬 但國科會可能只會核你4萬上下的費用 剩下自己貼錢 所以目前研究相關的報帳制度 在彈性與防弊之間該如何取捨 只要研究經費是用在研究上的 經費如何挪用是值得利用這個事件好好討論 至於放錢在口袋 利用助理學生換錢放口袋的 通通抓去關吧 正好換一批新血上來!! |
引用:
從我的看法,研究生丟發票給助理,助理就能直接給錢 ? 那行政助理應該是自己掏錢來墊付的吧。 標準的做法一定是: 助理收到發票以後,往上報帳,等1~2個月後錢下來了,再給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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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助理會那麼好心先掏腰包 都是研究生/老師拿發票給助理(研究生) 助理(研究生)再去報帳..學校會計單位審核過 直接撥款給研究生/老師 |
引用:
記得X揚已經換名稱繼續在賣儀器 我昨天做了一個夢 夢到毎次超過10萬要公開招標,三家以上 投標都只有一家來 而且還是報最高價的得標 其中X楊就是一家 自己開了二家子公司一起來圍標 老師現在哪有這麼傻 都是採購完儀器後 直接退到學生戶頭 或是家人戶頭 在請學生領錢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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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也有個問題 有時候機器/耗材會有台灣獨家代理的狀況 就是外國原廠只認台灣代理商,你要直接向外國買還不賣給你 如果說有其他廠商可以選擇就算了,但有時候就是沒得選 (例如在原本儀器上追加功能或是維修) 所以會有母公司帶著兩間子公司來報價或是投標 (另外一個可能就是根本沒其他人要投標,只剩一間要標) 因為規定要有三家 :jolin: 至於母公司報價比子公司還高,然後母公司得標 那真的是白爛 正常來說子公司一定會報得比母公司高才不會有問題 |
引用:
水庫理論不是這樣的 上到法院時錢已經捐出去 而且要捐出去的比收進來的多才符合 教授們想脫身最佳方法是 把放在廠商的錢 現在立刻通通領出來 然後買更貴的儀器 自己掏腰包補差額 這樣才符合大水庫理論的要求 凡事有得就有失 要保住不被關就要捨得 所謂破財擋災 要做就現在馬上做 上了法院用嘴巴說卻沒真的去做還是不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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