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機車黨上了新聞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1720)

strong 2011-09-14 01:43 PM

引用:
作者limaike
待轉區種樹要幹嘛? :jolin: :jolin:


要方便,又要防曬 .... :confused:

還真難伺候 !! :laugh:

乾脆一起來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

茶壺 2011-09-14 01:48 PM

引用:
作者limaike
但是待轉區種樹的確很奇怪啊,機車黨要不要解釋一下?

再者,TVBS報的差,或者曲解機車黨的訴求,機車黨更應該趕快跳出來澄清

不知道機車黨有沒有要來說明一下?


我想機車黨只是在諷刺二段式轉彎讓機車騎士苦等將近180秒的時間在曬太陽

既然不開放直接左轉的話不如在待轉區種樹讓機車騎士至少等紅燈時不用一直曬太陽 :ase

marinese six 2011-09-14 02:06 PM

引用:
作者semmy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3 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40014&FLNO=183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3-1 條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14&FLNO=183-1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民國 97 年 4 月 14 日 修正】第 149 條

(三)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所以你的認知還是一樣 停車格佔用慢車道?

那這條路不就變成 內二車道為快車道 單白線外到人行道為慢車道
停車格為佔用慢車道與三線道的最外車道,且最內的2車道應有禁行機車標誌

你能告訴我台灣有那條馬路是你認知中 這樣的?
這問題很簡單 著莫有你們想象中那麼複雜?

marinese six 2011-09-14 02:09 PM

引用:
作者茶壺
我想機車黨只是在諷刺二段式轉彎讓機車騎士苦等將近180秒的時間在曬太陽

既然不開放直接左轉的話不如在待轉區種樹讓機車騎士至少等紅燈時不用一直曬太陽 :ase


不就是圖方便,鬼島一年多個0.2趴 機車意外發生率
也比不上該黨精神理想的堅持。

<< andy1106 >>. 2011-09-14 02:18 PM

引用:
作者super01
看的出來TVBS有消極抵抗這個題材

機車黨七嘴八舌各種說法裡 有很多重點
TVBS偏偏特別只節錄 種樹這一點來做標題 其心態可議
上這種新聞 也沒什麼好高興的了

一般人想上還沒得上咧,黨主席功不可沒

TVBS 或許該往七八區找找

搞不好下次標頭就變成

機車組黨反遭嗆 路權 / 安全 成論戰焦點

大家一起上電視 :laugh: :laugh: :laugh:

semmy 2011-09-14 02:36 PM

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民國 97 年 4 月 14 日 修正】第 149 條

(三)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90 條
車輛停放線,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停放車輛之位置與範圍。
本標線之線型為白實線,線寬十公分。但機器腳踏車停放線劃設於非車道上者,得採用線寬五公分。
小型車及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40014&FLNO=190

連結中的檔案有說明車輛停放線該怎麼繪製。一整條白實線,確定不是車輛停放線
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所以你的認知還是一樣 停車格佔用慢車道?

那這條路不就變成 內二車道為快車道 單白線外到人行道為慢車道
停車格為佔用慢車道與三線道的最外車道,且最內的2車道應有禁行機車標誌

你能告訴我台灣有那條馬路是你認知中 這樣的?
這問題很簡單 著莫有你們想象中那麼複雜?

看看車輛停止線劃到什麼地方,機車停等格劃到什麼地方。如果那邊是路肩,停止線與停等格劃到那是對的嗎?如果在停等格中停比較外側的機車直線前進,不就駛入下個路段的路肩?

d12123 2011-09-14 02:40 PM

不過怎麼都沒看到主席來這篇發言呢,外出取材? 還是不想老調重彈

茶壺 2011-09-14 02:40 PM

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不就是圖方便,鬼島一年多個0.2趴 機車意外發生率
也比不上該黨精神理想的堅持。


小弟兩種交通工具都有使用所以也知道目前機車與汽車的現況

對於小建兄以行動力來試圖改善機車路權

小弟是抱持尊敬的態度 :)

JH07 2011-09-14 02:46 PM

引用:
作者<< andy1106 >>.
不曉得,不過他們這篇 -廣-告- 拍得很感性
http://www.youtube.com/user/Motorcy.../13/Kt_SEDX9js8

想當初真的有感動到 :stupefy:


取消 禁行機車 就能解決現在的問題了嗎?

就不會遇到公車、汽車了嗎?

機車就會依照車流循序漸進了嗎?

就不會隨意變換車道了嗎?

就會依規定打方向燈了嗎?

<< andy1106 >>. 2011-09-14 03:08 PM

引用:
作者JH07
取消 禁行機車 就能解決現在的問題了嗎?

就不會遇到公車、汽車了嗎?

機車就會依照車流循序漸進了嗎?

就不會隨意變換車道了嗎?

就會依規定打方向燈了嗎?

廣-告-裡是沒有說到取消禁行機車道

不過點進去看到訴求就涼了半截

算我也弄不懂吧

所以我曾說他們在快車道上與這些車爭道時非常會騎

一到機慢車道就裝作不懂得應變了 ( 大概是不想騎這麼慢吧 )

禁行機車幾個大字 ( 提醒民眾車種分流的作用比較大 )

明明那幾個字在機慢車道有阻礙時還不是只能被拿來當參考用的

甚至沒記錯的話 - 機車黨某位也曾大方的說過他都光明正大騎上去還超速

對他們來說有差嗎?

不過有可能是台北的警察先生會在有陷阱的地段照相吧...

( 但,這樣都不能去訴願嗎?)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4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