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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 2004-07-02 02:2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ym0001
校長不是已經說了,沒有上頭的壓力,這點不用再強調了吧,當事人都說沒有,如果有的話,請提出一些有力的論證,順便說明一下說假話這點好不好吧~


:p

kog781 2004-07-02 02:27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dmdm
哈哈哈哈.....

Lisa hsu說:只是深深感嘆發文與附合學生,連寫篇像樣研究報告的能力,都極度欠缺,就只會吵著裸奔,實在是…

倒是不知道從開始,vchou拿出一個連結後,以及之後的哪個人又有把研究報告給端上來讓大師品頭論足一番了?


沒錯沒錯,再強調一次給人看看吧。

http://homepage.ntu.edu.tw/~b90203046/0629/01.htm

做的很用心例

strong 2004-07-02 02:3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ipper
-----------------------------------------------------------
我覺得你用"犯道德論者"這個詞真的很不好聽 ,講得好像遵行道德的人好像就會阻止人民進步 蒙蔽了雙眼一樣. 所以我覺得這字眼真的很傷人 ,也請想想 ,如果沒有道德的話這個社會會變成怎麼樣?


"泛道德論者" 並非損人的話語, 只是對於持 "道德論" 來說教者的統稱, 你怎麼會認為是損人的呢~:sleep: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ipper

"打賭裸奔" ->可以很私密沒錯 ,但是這次截然不同. 我前面也說過了 ,如果事情只在一個小圈圈內發生 ,那還OK. 但是擴大出去後就不是能用原來的處事方法去處理的. 需要care到的地方很多.


這次你所謂不同的地方, 你仔細想一想;

是 "貼圖的人" 和 "媒體" 所造成的吧!!

跟事件男主角有何關係!?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ipper

"漏奶事件" ->這不是強不強x視覺的問題 ,這也是算是一種道德的問題 ,在前面許多人的發言來看 ,很多人好像以為在國外"裸奔是一種個人自由"一樣 ,只要你沒妨礙他人 ,都沒什麼差一樣 ,讓人好像有種錯覺....國外路上到處都可以看到裸女:shy: :like: ,其實我們都說西方很自由很自由 ,但是也請想想 ,他們也有他們自己的道德觀 ,這方面也是我們比較難參透的 ,國外一大群裸奔大多數都是經過"申請" "計畫" 並通報相關單位 ,經單位核准後才可以做的活動. 而不是你們所說的自由 ,隨便脫光光在路上跑來跑去. 西方道德觀沒有東方的那麼嚴謹 ,所以說剛好可以與他們強調的人權與自由取到一個平衡點. 而正平衡點在東方人看起來好像是西方人什麼都可以做一樣. 其實不然 , 你當眾****在他們眼裡 你是個非常不正常的人. 要不然試試看 你脫光光跑到街上看有沒有人報警抓你. 群體裸奔看會不會有大批警察抓你或是驅離(要辦不辦的問題). 所以不要再說什麼裸奔是不是泛道德的眼光什麼的 ,很明白的他就是一項妨害風化的行為. 但是只要你經過通報 ,經過該場地擁有者的核准 ,且無影響別人影響下我想裸奔是可行的. 想想申請 核准這些行為是不是將這行為規範在一個小圈圈裡面呢?


珍奶事件, 爭議的地方, 是第三者 (電視觀眾) 並不預期有露奶的鏡頭, 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之下, 被視覺強x, 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就像是對無辜的女同學露下體, 產生猥褻的感受一樣, 這比起這次溜鳥事件嚴重多了, 你似乎還分辨不出來 ....:sleep: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ipper

如果法官只依照法律的條文來辦理事情的話 ,並無一點點的感情或是道德觀去辦案. 我想他有些判決做出來並不是讓人那麼的信服. 一個法官並不僅僅只要按照條文來辦案就好. 他也要考慮到人情事理 道德觀. 並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可以明明白白的寫成一本書當作攻略般讓你只要按照功率來辦事的.
法官再一開始對犯人或是所犯的事件一開始就有自己的好惡感的化 ,的確是失去中立. 但是那跟道德是沒有關係的.


我前面提的道德觀是指法官如果以自己的道德好惡, 來看待法律條文, 本身立場已經不夠中立, 如何能公正裁決, 保障人民的權益呢!?

kog781 2004-07-02 02:4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ym0001
校長不是已經說了,沒有上頭的壓力,這點不用再強調了吧,當事人都說沒有,如果有的話,請提出一些有力的論證,順便說明一下說假話這點好不好吧~

其實我到是覺得這可能性很大,除非校長是神經分裂,否則怎可能會有人說話反覆的程度到這麼大的差異的。

只不過背後施壓力的人,也是沒種,要干涉此事,事件鬧大之後,又不敢出面,只讓校長背黑鍋,實在是缺德。

luym0001 2004-07-02 02:44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其實我到是覺得這可能性很大,除非校長是神經分裂,否則怎可能會有人說話反覆的程度到這麼大的差異的。

只不過背後施壓力的人,也是沒種,要干涉此事,事件鬧大之後,又不敢出面,只讓校長背黑鍋,實在是缺德。

是沒錯啦,只是以目前的證據,無法明確認為有人背後施壓,僅是推論而已~
不管如何,有施壓,董事會黑,沒施壓,校長黑,反正都是黑~:jolin:

parischo 2004-07-02 03:2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其實我到是覺得這可能性很大,除非校長是神經分裂,否則怎可能會有人說話反覆的程度到這麼大的差異的。

只不過背後施壓力的人,也是沒種,要干涉此事,事件鬧大之後,又不敢出面,只讓校長背黑鍋,實在是缺德。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ym0001
是沒錯啦,只是以目前的證據,無法明確認為有人背後施壓,僅是推論而已~
不管如何,有施壓,董事會黑,沒施壓,校長黑,反正都是黑~:jolin:


董事會一定有施壓,

而且董事會和校長也絕不會承認董事會施壓,

因為理論上 董事會根本不得 干預學校行政

fipper 2004-07-02 03:28 PM

不 ,這不是到不道德幾分的問題 ,這是這種事情能不能做的問題. 習俗跟道德根本是兩個無關緊要的東西 ,請不要把他放在一起談好嗎? 小腳是過去不好的習俗 拋頭露面是以前傳統的觀念 ,廢除不好的傳統 改變觀念. 這根道德又有什麼相關性? 這例子不太好吧. 是的 ,人類都會進步的. 但是有些行為還是不會因為時間而開放 ,還是你想說10年後看到人不爽就把人幹掉 ,這觀念是可行的? 這件事情會吵成這樣並不完全是用道德觀的審視 ,只有部分人是這樣罷了. 全部都是? 你的見解釋哪裡來的呢? 吵的這麼大 鬧的這麼大 ,問題最多的族群是誰呢? 他們所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呢? 最多的族群是學生 ,認為的是不用罰的那麼重 ,而不是裸奔的正當與否. 如果當當的要討論裸奔的正當與否 ,請脫光光一絲不掛從你爸媽面前走過去看他們有什麼反應 ,是誇獎? 還是責罵.
******
剛好卡在一般大眾能接受與否的底線,有人過了這底線,有人沒過。這才是爭議之處。
******
這就是這件事情的重點 ,每個國家 ,每個文化. 都有他們的道德底線. 我想為什麼鬧的好像每個人都在反對這件事情 ,簡單的說就是我前面說的 ,贊成的少出聲 ,不贊成的拼命叫而已.

事情從一個小圈圈鬧成一個眾人皆知的情況. 假設個例子好了 ,一對夫妻在家裡虐待孩子 ,不小心被人得知. 弄得整個社會都知道他再虐待孩子. 請問 ,這還是小圈圈的事情嗎? 事情要看 ,並不是每個事情都可以像你所說的那樣那麼簡單 ,事情輕重不一樣就會有不一樣的看法與作法. 還有他私下的裸奔行為 ,我想說的是 ,裸奔是正確不正確大家知道. 目前這個地方的爭議是道德部分爭議 ,跟當街****也是一樣. 照你的意思說 只要我在公園裡面 ,裡面都是要看我裸奔的民眾. 我脫光光跑來跑去 ,剛好警察路過 ,他不能抓我? 他不能告我妨害風化? 我想並不是這樣判定的吧....這樣好了 ,你那麼強調學校操場 ,講一個比較誇張的例子. 如果一對男女在操場make love 大家都是自願去看的. 警察路過抓了他們. 請問要判什麼罪證? 還是警察會聽他們說 ,這些都是我朋友 ,我們在"深夜的操場"示範打野砲 ,他們都是自願來看的 ,現在又是深夜沒什麼人. 所以不構成妨害風化 和 猥褻罪. 然後不抓他們 跟其他人一起看他們繼續make love嗎?
撲! 這是桃園地檢署給他一條路 ,不想他被留下不好的印記. 所以這表示桃園地檢署是真的"不可以辦"? 還是 "不想辦"? 這兩者差了很多. 前面所提國外的群體裸奔是有經由申請 計畫的 ,本質不一樣又要拿出來比較? 本質不一樣的東西可以比較嗎? 那我想請問 ,你拿把步槍跟拿把獵槍去比賽誰殺傷力大好了. 也想請問"少許的相異"之處在哪呢? 我是知道相同啦~阿就都沒穿衣服咩~

今天有些事情就是因為道德 ,所以不用法條就能約束人. 也能在無形之中管制了人. 這件事情並不完全全部都只是用道德觀來看 ,那是從"你的"眼睛看出去 ,只會看到你所認為的. 所以我也可以說 ,你再評論之前就已經失去了中立性. 再者 ,道德我有沒有90分也是你去批判的 ,我只是用旁觀 客觀的角度 ,還有綜合附近朋友的意見才會來這邊發表我的看法. 還是你要說剛好我們都是你所謂的"犯xx者"(再說一次不要貼標籤 ,這樣貼標籤只會引起情緒反應 ,還是這就是你想要的?" 最後, 能跟不跟的上時代並不是你說說就算的. 你的跟不跟的上是用什麼標準去衡量 ,還是又用所謂的"西方角度"去衡量的?

fipper 2004-07-02 03:44 PM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strong
[B]"泛道德論者" 並非損人的話語, 只是對於持 "道德論" 來說教者的統稱, 你怎麼會認為是損人的呢~:sl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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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損人 ,但是從言詞中可以看出被稱為這些人者 ,是不是被人貼上標籤 ,被人好像戲稱為一個小團體呢?
長遠的看 ,一直被人家這樣叫下去 ,會不會有情緒言論出現呢?
這跟大陸人一直被一些人稱為支那支那人一樣的道理. 他們喜歡被人那樣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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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你所謂不同的地方, 你仔細想一想;
是 "貼圖的人" 和 "媒體" 所造成的吧!!
跟事件男主角有何關係!?
---------------------------------------------
裸奔的是他 ,目標也最大. 從小圈圈擴大到大圈圈雖然不是他所做的. 但是 ,最明顯的目標是他 ,也是因為他有裸奔行為 ,才會有現在的事件. 那 ,問題來了. 學校會找誰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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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奶事件, 爭議的地方, 是第三者 (電視觀眾) 並不預期有露奶的鏡頭, 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之下, 被視覺強x, 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就像是對無辜的女同學露下體, 產生猥褻的感受一樣, 這比起這次溜鳥事件嚴重多了, 你似乎還分辨不出來 ....:sl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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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分辨不出來? 你也不能說裡面沒有包含美國人心中的道德觀吧. 如果當眾****那麼沒什麼 ,那珍妮為啥一臉屎臉(雖然好像是假的..或是被脫不爽吧 不過如裸露沒差的話他會care到哪裡去? 從這邊就可以看出當眾****的一個道德觀的地方) ,把這次事件網路比喻成電視 ,email為傳送訊號. 無聊收email收到這照片的人 ,可以算是他被視覺強x了嗎? 他也沒想要看這個阿 ,他也不知道這封郵件(訊號) 內容(下一步)是什麼阿
這樣不知道我這樣算能不能分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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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提的道德觀是指法官如果以自己的道德好惡, 來看待法律條文, 本身立場已經不夠中立, 如何能公正裁決, 保障人民的權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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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自己的道德觀來看法律條文 ,的確是不中立. 但是我好像說的是案件阿..

kog781 2004-07-02 05:33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fipper
不 ,這不是到不道德幾分的問題 ,這是這種事情能不能做的問題. 習俗跟道德根本是兩個無關緊要的東西 ,請不要把他放在一起談好嗎? 小腳是過去不好的習俗 拋頭露面是以前傳統的觀念 ,廢除不好的傳統 改變觀念. 這根道德又有什麼相關性? 這例子不太好吧. 是的 ,人類都會進步的. 但是有些行為還是不會因為時間而開放 ,還是你想說10年後看到人不爽就把人幹掉 ,這觀念是可行的?

這跟本不是能不能做的問題,你提這個,不就是你的觀念跟深地固的說,『裸露不能做!』,不管是任何理由?也不管在任何場合都不行!那請問你憑什麼說****不能做?溫泉裡大家不也都是露天****嗎?當然你可以說露天溫泉跟深夜操場,因隱密性的不同,不可相提並論,同理可證,深夜操場與大街也因為隱密性的不同,也不可相提並論,

所以這就是程度與幾分的問題,超過底線就不行,沒超過就可以。我想問你憑什麼說小腳與拋頭露面是不好的傳統觀念?那你去跟明朝的人開導呀!那我也可以說禁止****也一樣是不好的傳統觀念,裸露無罪,有罪的是公然猥褻,但遛鳥俠做的是裸露,不是公然猥褻。

誰說時代進步有些行為還是不會因為時間而開放?以前女性不得在公開場合拋頭露面,現在開放了呀?這不就證明時代在進步?
在二零零三年六月前美國德州,同性戀者在自己家與同志進行性行為, 即屬違法。
這是公正的嗎? 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私隱權的法律公正的嗎?
如果與新時代的道德標準,以及其必要性有矛盾之處的法律,就有重新審訂的必要
更何況在法律上遛鳥俠的行為,也有人提出法律上的觀點,證實未必能法辨的成
桃園地檢署也說聲明不會主動偵辨了,敢問還有何立論,證明****不能做?

引用:

這件事情會吵成這樣並不完全是用道德觀的審視 ,只有部分人是這樣罷了. 全部都是? 你的見解釋哪裡來的呢? 吵的這麼大 鬧的這麼大 ,問題最多的族群是誰呢? 他們所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呢? 最多的族群是學生 ,認為的是不用罰的那麼重 ,而不是裸奔的正當與否. .

老兄,不用道德觀來審視,那要用什麼?用法律嗎?所以我才說了呀,這是道德觀程度幾分的問題,我的道德觀是70分,你的道德觀是90分,以我的道德觀來說,這是不適當,但不是錯事。吵的這麼大 鬧的這麼大,真的的問題的起火點是什麼你知道嗎?是校方反覆的態度,一開始無傷大雅,後來變成學校的恥辱,相比起遛鳥俠,他犯的是小錯,學校犯的是大錯。偏偏現在焦點都在遛鳥俠身上,都很少人去注意學校所犯的錯。

引用:
如果當當的要討論裸奔的正當與否 ,請脫光光一絲不掛從你爸媽面前走過去看他們有什麼反應 ,是誇獎? 還是責罵.

說到這,我想到前幾天去親戚家,他們家6歲的小羅莉當我的面脫光光一絲不掛的走來走去,父母好像也沒說什麼的樣子:D

你從頭到尾都是一直在強調,裸露就是錯的,並且無限上綱,不去審視事件發生的理由與原因,但我從來沒有說過裸露就百分百一定對,而是要視狀況去判斷,這是只是單純的****,還是已造成防害風化,或是公然猥褻,若是不構成防害風化,或是公然猥褻的話,裸露有沒有錯?

kog781 2004-07-02 05:34 PM

.
引用:
這就是這件事情的重點 ,每個國家 ,每個文化. 都有他們的道德底線. 我想為什麼鬧的好像每個人都在反對這件事情 ,簡單的說就是我前面說的 ,贊成的少出聲 ,不贊成的拼命叫而已..

同理可證,每個國家都有他們的道德底線,這件事會鬧成這樣,就是因為這件事剛好卡在道德的底線不上不下,同樣這個國家裡每個人的道德底線的標準也不同,所以有人贊成,有人反對。你用你的道德底線比較高,來批評我的道德底線比你低,這洽當嗎?

好吧,每個人的道德底線不同,當爭議無法排解時,只好用法律來判定,法律上公然猥褻有罪,但遛鳥****不是公然猥褻,所以無罪,還有問題嗎?

引用:
事情從一個小圈圈鬧成一個眾人皆知的情況. 假設個例子好了 ,一對夫妻在家裡虐待孩子 ,不小心被人得知. 弄得整個社會都知道他再虐待孩子. 請問 ,這還是小圈圈的事情嗎?
對呀對呀,長庚校長一開始說無傷大雅,後來又變成學校的恥辱,這種反覆與專制虐待學生的做法,的確不再是小圈圈的事。


引用:
事情要看 ,並不是每個事情都可以像你所說的那樣那麼簡單 ,事情輕重不一樣就會有不一樣的看法與作法. 還有他私下的裸奔行為 ,我想說的是 ,裸奔是正確不正確大家知道. 目前這個地方的爭議是道德部分爭議 ,跟當街****也是一樣. 照你的意思說 只要我在公園裡面 ,裡面都是要看我裸奔的民眾. 我脫光光跑來跑去 ,剛好警察路過 ,他不能抓我? 他不能告我妨害風化? 我想並不是這樣判定的吧....

你怎麼知道公園裡面都是要看他裸奔的民眾.?民眾又不認識他?只要有一個民眾有引起性欲或是噁心的主觀感受,自然可以達成防害風化罪囉。

引用:
這樣好了 ,你那麼強調學校操場 ,講一個比較誇張的例子. 如果一對男女在操場make love 大家都是自願去看的. 警察路過抓了他們. 請問要判什麼罪證? 還是警察會聽他們說 ,這些都是我朋友 ,我們在"深夜的操場"示範打野砲 ,他們都是自願來看的 ,現在又是深夜沒什麼人. 所以不構成妨害風化 和 猥褻罪. 然後不抓他們 跟其他人一起看他們繼續make love嗎?

他人觀賞兩人打野砲,會引發他人性欲的主觀感受,所以達成防害風化罪的要件,還有問題嗎?

引用:
撲! 這是桃園地檢署給他一條路 ,不想他被留下不好的印記. 所以這表示桃園地檢署是真的"不可以辦"? 還是 "不想辦"? 這兩者差了很多. 前面所提國外的群體裸奔是有經由申請 計畫的 ,本質不一樣又要拿出來比較? 本質不一樣的東西可以比較嗎? 那我想請問 ,你拿把步槍跟拿把獵槍去比賽誰殺傷力大好了. 也想請問"少許的相異"之處在哪呢? 我是知道相同啦~阿就都沒穿衣服咩~
同樣的說了很多遍了,裸露不代表就是防害風化,要把防害風化的定義搞清楚,就好像只要不是在家裡****就是防害風化?那你在露天溫泉裸露不就是防害風化?

國外的群體裸奔有申請 計畫又如何?申請計劃那是集會遊行要執行前必要的條件,跟****無關。你沒裸露也一樣要申請計劃的。更何況假設如果裸奔有罪,那就算有申請計劃就可以無罪化了嗎?這是什麼怪邏輯,那一條法律有這樣定的,簡直笑掉我的大牙!

引用:
今天有些事情就是因為道德 ,所以不用法條就能約束人. 也能在無形之中管制了人. 這件事情並不完全全部都只是用道德觀來看 ,那是從"你的"眼睛看出去 ,只會看到你所認為的. 所以我也可以說 ,你再評論之前就已經失去了中立性. 再者 ,道德我有沒有90分也是你去批判的 ,我只是用旁觀 客觀的角度 ,還有綜合附近朋友的意見才會來這邊發表我的看法. 還是你要說剛好我們都是你所謂的"犯xx者"(再說一次不要貼標籤 ,這樣貼標籤只會引起情緒反應 ,還是這就是你想要的?" 最後, 能跟不跟的上時代並不是你說說就算的. 你的跟不跟的上是用什麼標準去衡量 ,還是又用所謂的"西方角度"去衡量的?

如果不用法條就能約束人,那法條拿出來豈不是約束到更徹底?但偏偏法律上已經有人提過釋疑,遛鳥俠的案例只是裸露,雖然不適當,但是因為不構成防害風化罪,或是公然猥褻罪,既然法律上無罪,你用你自已的道德標準,套用在別人身上來約束人,給您一個泛道德論者的稱呼,這不算過份呀?

所謂的90分與70分只是舉例,把無法數字量化的事物用數字來舉例,很抱歉,但我所要說明的就是,你的道德觀比我重,這總是事實,所以你認為大逆不道的事,我認為只是不適宜,但無傷大雅。

你的思想能跟不跟的上時代並不是我說了就算,所以同理可證,遛鳥俠的行為,是不是不能見容於現在社會的道德觀,也同樣不是你說了就算了,既然你會用你的道德觀去約束人,我自然能用我的道德觀去批評你囉,這只是彼此彼此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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