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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沒錯,再強調一次給人看看吧。 http://homepage.ntu.edu.tw/~b90203046/0629/01.htm 做的很用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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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道德論者" 並非損人的話語, 只是對於持 "道德論" 來說教者的統稱, 你怎麼會認為是損人的呢~:sleep: 引用:
這次你所謂不同的地方, 你仔細想一想; 是 "貼圖的人" 和 "媒體" 所造成的吧!! 跟事件男主角有何關係!? 引用:
珍奶事件, 爭議的地方, 是第三者 (電視觀眾) 並不預期有露奶的鏡頭, 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之下, 被視覺強x, 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就像是對無辜的女同學露下體, 產生猥褻的感受一樣, 這比起這次溜鳥事件嚴重多了, 你似乎還分辨不出來 ....:sleep: 引用:
我前面提的道德觀是指法官如果以自己的道德好惡, 來看待法律條文, 本身立場已經不夠中立, 如何能公正裁決, 保障人民的權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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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到是覺得這可能性很大,除非校長是神經分裂,否則怎可能會有人說話反覆的程度到這麼大的差異的。 只不過背後施壓力的人,也是沒種,要干涉此事,事件鬧大之後,又不敢出面,只讓校長背黑鍋,實在是缺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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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啦,只是以目前的證據,無法明確認為有人背後施壓,僅是推論而已~ 不管如何,有施壓,董事會黑,沒施壓,校長黑,反正都是黑~:jo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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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一定有施壓, 而且董事會和校長也絕不會承認董事會施壓, 因為理論上 董事會根本不得 干預學校行政 |
不 ,這不是到不道德幾分的問題 ,這是這種事情能不能做的問題. 習俗跟道德根本是兩個無關緊要的東西 ,請不要把他放在一起談好嗎? 小腳是過去不好的習俗 拋頭露面是以前傳統的觀念 ,廢除不好的傳統 改變觀念. 這根道德又有什麼相關性? 這例子不太好吧. 是的 ,人類都會進步的. 但是有些行為還是不會因為時間而開放 ,還是你想說10年後看到人不爽就把人幹掉 ,這觀念是可行的? 這件事情會吵成這樣並不完全是用道德觀的審視 ,只有部分人是這樣罷了. 全部都是? 你的見解釋哪裡來的呢? 吵的這麼大 鬧的這麼大 ,問題最多的族群是誰呢? 他們所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呢? 最多的族群是學生 ,認為的是不用罰的那麼重 ,而不是裸奔的正當與否. 如果當當的要討論裸奔的正當與否 ,請脫光光一絲不掛從你爸媽面前走過去看他們有什麼反應 ,是誇獎? 還是責罵.
****** 剛好卡在一般大眾能接受與否的底線,有人過了這底線,有人沒過。這才是爭議之處。 ****** 這就是這件事情的重點 ,每個國家 ,每個文化. 都有他們的道德底線. 我想為什麼鬧的好像每個人都在反對這件事情 ,簡單的說就是我前面說的 ,贊成的少出聲 ,不贊成的拼命叫而已. 事情從一個小圈圈鬧成一個眾人皆知的情況. 假設個例子好了 ,一對夫妻在家裡虐待孩子 ,不小心被人得知. 弄得整個社會都知道他再虐待孩子. 請問 ,這還是小圈圈的事情嗎? 事情要看 ,並不是每個事情都可以像你所說的那樣那麼簡單 ,事情輕重不一樣就會有不一樣的看法與作法. 還有他私下的裸奔行為 ,我想說的是 ,裸奔是正確不正確大家知道. 目前這個地方的爭議是道德部分爭議 ,跟當街****也是一樣. 照你的意思說 只要我在公園裡面 ,裡面都是要看我裸奔的民眾. 我脫光光跑來跑去 ,剛好警察路過 ,他不能抓我? 他不能告我妨害風化? 我想並不是這樣判定的吧....這樣好了 ,你那麼強調學校操場 ,講一個比較誇張的例子. 如果一對男女在操場make love 大家都是自願去看的. 警察路過抓了他們. 請問要判什麼罪證? 還是警察會聽他們說 ,這些都是我朋友 ,我們在"深夜的操場"示範打野砲 ,他們都是自願來看的 ,現在又是深夜沒什麼人. 所以不構成妨害風化 和 猥褻罪. 然後不抓他們 跟其他人一起看他們繼續make love嗎? 撲! 這是桃園地檢署給他一條路 ,不想他被留下不好的印記. 所以這表示桃園地檢署是真的"不可以辦"? 還是 "不想辦"? 這兩者差了很多. 前面所提國外的群體裸奔是有經由申請 計畫的 ,本質不一樣又要拿出來比較? 本質不一樣的東西可以比較嗎? 那我想請問 ,你拿把步槍跟拿把獵槍去比賽誰殺傷力大好了. 也想請問"少許的相異"之處在哪呢? 我是知道相同啦~阿就都沒穿衣服咩~ 今天有些事情就是因為道德 ,所以不用法條就能約束人. 也能在無形之中管制了人. 這件事情並不完全全部都只是用道德觀來看 ,那是從"你的"眼睛看出去 ,只會看到你所認為的. 所以我也可以說 ,你再評論之前就已經失去了中立性. 再者 ,道德我有沒有90分也是你去批判的 ,我只是用旁觀 客觀的角度 ,還有綜合附近朋友的意見才會來這邊發表我的看法. 還是你要說剛好我們都是你所謂的"犯xx者"(再說一次不要貼標籤 ,這樣貼標籤只會引起情緒反應 ,還是這就是你想要的?" 最後, 能跟不跟的上時代並不是你說說就算的. 你的跟不跟的上是用什麼標準去衡量 ,還是又用所謂的"西方角度"去衡量的? |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strong
[B]"泛道德論者" 並非損人的話語, 只是對於持 "道德論" 來說教者的統稱, 你怎麼會認為是損人的呢~:sleep: --------------------------------------------- 並非損人 ,但是從言詞中可以看出被稱為這些人者 ,是不是被人貼上標籤 ,被人好像戲稱為一個小團體呢? 長遠的看 ,一直被人家這樣叫下去 ,會不會有情緒言論出現呢? 這跟大陸人一直被一些人稱為支那支那人一樣的道理. 他們喜歡被人那樣叫? --------------------------------------------- 這次你所謂不同的地方, 你仔細想一想; 是 "貼圖的人" 和 "媒體" 所造成的吧!! 跟事件男主角有何關係!? --------------------------------------------- 裸奔的是他 ,目標也最大. 從小圈圈擴大到大圈圈雖然不是他所做的. 但是 ,最明顯的目標是他 ,也是因為他有裸奔行為 ,才會有現在的事件. 那 ,問題來了. 學校會找誰開刀? --------------------------------------------- 珍奶事件, 爭議的地方, 是第三者 (電視觀眾) 並不預期有露奶的鏡頭, 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之下, 被視覺強x, 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就像是對無辜的女同學露下體, 產生猥褻的感受一樣, 這比起這次溜鳥事件嚴重多了, 你似乎還分辨不出來 ....:sleep: --------------------------------------------- OK 分辨不出來? 你也不能說裡面沒有包含美國人心中的道德觀吧. 如果當眾****那麼沒什麼 ,那珍妮為啥一臉屎臉(雖然好像是假的..或是被脫不爽吧 不過如裸露沒差的話他會care到哪裡去? 從這邊就可以看出當眾****的一個道德觀的地方) ,把這次事件網路比喻成電視 ,email為傳送訊號. 無聊收email收到這照片的人 ,可以算是他被視覺強x了嗎? 他也沒想要看這個阿 ,他也不知道這封郵件(訊號) 內容(下一步)是什麼阿 這樣不知道我這樣算能不能分辨阿 --------------------------------------------- 我前面提的道德觀是指法官如果以自己的道德好惡, 來看待法律條文, 本身立場已經不夠中立, 如何能公正裁決, 保障人民的權益呢!? --------------------------------------------- 如果以自己的道德觀來看法律條文 ,的確是不中立. 但是我好像說的是案件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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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本不是能不能做的問題,你提這個,不就是你的觀念跟深地固的說,『裸露不能做!』,不管是任何理由?也不管在任何場合都不行!那請問你憑什麼說****不能做?溫泉裡大家不也都是露天****嗎?當然你可以說露天溫泉跟深夜操場,因隱密性的不同,不可相提並論,同理可證,深夜操場與大街也因為隱密性的不同,也不可相提並論, 所以這就是程度與幾分的問題,超過底線就不行,沒超過就可以。我想問你憑什麼說小腳與拋頭露面是不好的傳統觀念?那你去跟明朝的人開導呀!那我也可以說禁止****也一樣是不好的傳統觀念,裸露無罪,有罪的是公然猥褻,但遛鳥俠做的是裸露,不是公然猥褻。 誰說時代進步有些行為還是不會因為時間而開放?以前女性不得在公開場合拋頭露面,現在開放了呀?這不就證明時代在進步? 在二零零三年六月前美國德州,同性戀者在自己家與同志進行性行為, 即屬違法。 這是公正的嗎? 這種嚴重侵犯人權、私隱權的法律公正的嗎? 如果與新時代的道德標準,以及其必要性有矛盾之處的法律,就有重新審訂的必要 更何況在法律上遛鳥俠的行為,也有人提出法律上的觀點,證實未必能法辨的成 桃園地檢署也說聲明不會主動偵辨了,敢問還有何立論,證明****不能做? 引用:
老兄,不用道德觀來審視,那要用什麼?用法律嗎?所以我才說了呀,這是道德觀程度幾分的問題,我的道德觀是70分,你的道德觀是90分,以我的道德觀來說,這是不適當,但不是錯事。吵的這麼大 鬧的這麼大,真的的問題的起火點是什麼你知道嗎?是校方反覆的態度,一開始無傷大雅,後來變成學校的恥辱,相比起遛鳥俠,他犯的是小錯,學校犯的是大錯。偏偏現在焦點都在遛鳥俠身上,都很少人去注意學校所犯的錯。 引用:
說到這,我想到前幾天去親戚家,他們家6歲的小羅莉當我的面脫光光一絲不掛的走來走去,父母好像也沒說什麼的樣子:D 你從頭到尾都是一直在強調,裸露就是錯的,並且無限上綱,不去審視事件發生的理由與原因,但我從來沒有說過裸露就百分百一定對,而是要視狀況去判斷,這是只是單純的****,還是已造成防害風化,或是公然猥褻,若是不構成防害風化,或是公然猥褻的話,裸露有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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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可證,每個國家都有他們的道德底線,這件事會鬧成這樣,就是因為這件事剛好卡在道德的底線不上不下,同樣這個國家裡每個人的道德底線的標準也不同,所以有人贊成,有人反對。你用你的道德底線比較高,來批評我的道德底線比你低,這洽當嗎? 好吧,每個人的道德底線不同,當爭議無法排解時,只好用法律來判定,法律上公然猥褻有罪,但遛鳥****不是公然猥褻,所以無罪,還有問題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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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知道公園裡面都是要看他裸奔的民眾.?民眾又不認識他?只要有一個民眾有引起性欲或是噁心的主觀感受,自然可以達成防害風化罪囉。 引用:
他人觀賞兩人打野砲,會引發他人性欲的主觀感受,所以達成防害風化罪的要件,還有問題嗎? 引用:
國外的群體裸奔有申請 計畫又如何?申請計劃那是集會遊行要執行前必要的條件,跟****無關。你沒裸露也一樣要申請計劃的。更何況假設如果裸奔有罪,那就算有申請計劃就可以無罪化了嗎?這是什麼怪邏輯,那一條法律有這樣定的,簡直笑掉我的大牙! 引用:
如果不用法條就能約束人,那法條拿出來豈不是約束到更徹底?但偏偏法律上已經有人提過釋疑,遛鳥俠的案例只是裸露,雖然不適當,但是因為不構成防害風化罪,或是公然猥褻罪,既然法律上無罪,你用你自已的道德標準,套用在別人身上來約束人,給您一個泛道德論者的稱呼,這不算過份呀? 所謂的90分與70分只是舉例,把無法數字量化的事物用數字來舉例,很抱歉,但我所要說明的就是,你的道德觀比我重,這總是事實,所以你認為大逆不道的事,我認為只是不適宜,但無傷大雅。 你的思想能跟不跟的上時代並不是我說了就算,所以同理可證,遛鳥俠的行為,是不是不能見容於現在社會的道德觀,也同樣不是你說了就算了,既然你會用你的道德觀去約束人,我自然能用我的道德觀去批評你囉,這只是彼此彼此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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