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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好友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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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樣.. 沒那個屁股不要吃那個瀉藥.. 你沒本事還一千萬價值的東西, 就不要去碰那種事。 這事件論的是人品,你是那種愛打臉充胖的人嗎? 是? 就去借你負擔不起的東西。 不是? 那就量力而為。 你有膽去借. 用壞了就是要賠償對方的損失。 遇到碰瓷?那對方也不值得你了.就撕破臉吧。 懂嗎? 會借你東西的人..是相信你的人品,看你珍不珍惜別人的信任。 會搞你碰瓷的人. 你就不必相信他了. |
引用:
錯了......並不是像你講的這樣...... 兩方的立場其實很相似.......但著眼點不同...... 主張要賠 32000 的人.......不少人也是抱持著 "這樣做人以後好處多過壞處"....... 所以一樣是利益計算....... 而主張不應全額的人.......又何嘗不是很多人抱持著 "假貨哪好意思跟別人厚臉皮要全額"........ 所以雙方再怎樣論戰.......只要還是著眼在這種人們自行給自己或他人定義的道德立場就不會有足夠說服力的結論....... 當然討論是沒規定一定要有結論沒錯....... 但要能夠放諸四海而皆準的話.......我認為還是之前有網友的見解 "有損始填,填不逾損" 的原則才是夠說服力.......因為真的很合理....... 尤其在這種可以買到一樣的仿品來歸還原物主的狀況下更應該以這原則為標準....... 因為別人跟你借的是那個行李箱.......還是假的.......並不是跟你借 32000....... 原物主要額外比仿品的價格多收一點錢我覺得也在合理範圍....... "損" 也可包含額外的費用....... 發現買到假的還買貴了.......精神打擊很大.......可以理解....... 需不需要多收到足正品的金額.......就看怎麼談...... 至於很多人認為這樣子那我才不要借別人東西....... 對.......你沒想清楚本來就不要亂借....... 敢借人........就不要怕........就代表雙方關係友誼的重要程度高過物品價值........ 不然當初本來就不該或是不會願意借人....... 不願意還是借人.........不論出什麼事......偏偏事後被人知道東西是假的........ 這時候如果還要拿自己才是受害者出來講.......也不可能多站得住腳了....... 像前面 n 網友講的雙方各出半價就是不錯的解決之道....... 畢竟拿去買仿品都可以買好幾個了.......你要說這樣原物主沒有賺到?....... 就算原物主心裡再委屈........實際上都是"賺到"的...... 只不過是戳破美夢丟了個臉心情不爽而已....... |
行李箱和古董的本質就不同了,
行李箱容易找到相同物品來歸還,而古董困難, 我有些朋友對此事的看法是.... 出事時.先找解決方案,比如先找原廠維修或者購買一只新品, 然後才去跟物主道歉及說明,原則上. 物主沒有理由不接受,如果物主堅決不接受,非得要退錢..那就是有鬼了...這時才是撕破臉的時機, 並不完全是"付錢了事"的處理。 那是否要買假貨歸還? 看你有沒有本事讓物主看不出來是假貨了。 |
問題很簡單啊,
假設你朋友賣你那個行李箱, 32000, 但你某天用壞了 拿去原廠才被認證是假貨,值 5000, 那你會跟朋友說你賣假貨, 要求退款27000 吧 ? 難道他要堅持說我的是真貨? 賣給你之後才變假貨, 所以不退 27000 ? :think: 乾五基寬北七? :think: |
引用:
我前面講的就是含有這些意思.只是懶得打各位一樣打這麼多 :ase 之前回的也是站在.如果我是借物方 而言(因為這是開帖主題啊) 但如果我是借出方.那既然對方陰錯陽差找到這是假貨的證明.就會退還差額(或雙方商議後看怎麼處理大家都能接受.以這案例.退這差額的一半.應該算是雙方都能接受的點) 道理跟:如果我是借物方 一樣 要上法院.那就是撕破臉了.要請律師(?)+所花的心力及費用+失去的名聲跟信用...為了32000.真的值得嗎? ===== 基本上.我是不會去借東西(因為貴的賠不起.便宜的自己買來就好).頂多就是問在哪裡買的. |
引用:
嗯……我指的利益是眼前當下可見的金錢,如果說「這樣做人以後好處多過壞處」這事也算在內的話,那我也沒辦法了 (雙手一攤)。 涉及到人性價值觀的問題,總是會扯不完的。所以個人基本上都避免觸碰到這類的話題,至少公開場合下是如此的。 |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 壞東西就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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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的說法是建立在: 出借方本身知道是仿品 -> 出借方 佔了借方 便宜。
---- 但以原PO內文說法, 出借方不見得知道自己是買入仿品。 因此, BALA 的說法存有問題與瑕疵~ 其他部分就不多說了... ---- 還是回到原點: 沒有那個屁股, 就不要吃瀉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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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討論
引用:
樓主的朋友已有所決斷,用這種方式處理也是好的. 俗話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RIMOWA 聲明 [RIMOWA 官方授權經銷商品目前僅在RIMOWA台灣專賣店與長榮航空樂e購販售,我們無法確保您在其他銷售渠道購買的產品是否為RIMOWA正品.] 這麼貴重的東西別找來路不明的通路購買,貪小便宜容易買到假貨. -------------------------------------------------------------------- 說說我的看法,雖然不知道正版的多少錢,但是一個用了半年以上的東西要人照原價賠償果然還是會讓人有所芥蒂. 且不說是正版還是盜版貨,以正版來說是有五年的保固期,在非人為的狀況下故障都會幫忙維修. 要是我是樓主的朋友應該會先跟物主溝通,以負責出維修費的狀況下處理,但是實際的狀況物主卻是要原價賠償,雖然不知道物主堅持用原價的理由,但是這是使用半年以上的物品. 我應該會建議出價到九成的費用買下,並且希望物主把保固書一併給我以便送回原廠維修. 這樣我既負了責任也得到了物品. 不過話說回來,實際上這個物品卻是經原廠判斷的盜版貨,那麼我有個疑問,這32000是賠償假貨的價格,又或者是向物主買下假貨的價格? |
那個聲明可以換個角度解讀...
在台銷售有保證書.. 沒有在台的保證書一律無法確保是正品,無法給予保固維修.. 然而很多人只針對網拍5000就認定它5000... 那5000真的買的到和原物看不出差異的同款商品嗎?! 不管啦..反正最低價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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