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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一特為什麼要多當一年兵??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20782)

iamdavidga 2011-02-22 10:57 PM

引用:
作者雷火豐
我很奇怪這裡有人一直說政府違法
一副法律人出身的樣子
要依法行政

卻不面對IL-2提出來的條文提出正面反駁

繞著彎罵國防部之前,先把你們的論點說清楚吧






不過
你們不說也行,我們了解的


你們...又是誰呢 :flash: :flash: ~~~

Eav 2011-02-23 01:03 AM

引用:
後備軍人接受教召訓練薪資支給標準為何? Last Updated Time:2005/06/30 一、 薪俸:志願役人員依志願標準(含相關加給),以實際召訓天數發給;義務役人員區分官、士、兵三類發給召集津貼,其標準為軍官每日900元、士官每日800元、士兵每日700元,佔領導職缺者(通稱擔任班、排、連長)加發100元津貼。 二、 主、副食費:以每人每日78元、按召訓天數核支,志願役軍、士官以每日37元計(薪俸已含主副食代金41元)。


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516&p=7441

----------------------------------------------------------------------
義務役的薪水
一般常備兵(含替代役):
【二兵】: $5890
【一兵】: $6435 ( 服役滿六個月 )
【上兵】: $7000 ( 服役滿十八個月, 現在的役期已無義務役上兵了
-----------------------------------------------------------------------

國防部有權召集國民入伍,依法令第三年陸一特的身分應為後備軍人,後備軍人受召集
薪水如上,當兵第三年的薪水還是有發,所以搞不太清楚到底國防部的1900億是怎麼算的?一個有趣的問題是逃兵,要是第二年結束當時沒有發給退伍令跟召集令,那麼第三年逃兵不犯法吧。

IL-2 2011-02-23 01:27 AM

引用:
作者Eav
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516&p=7441

----------------------------------------------------------------------
義務役的薪水
一般常備兵(含替代役):
【二兵】: $5890
【一兵】: $6435 ( 服役滿六個月 )
【上兵】: $7000 ( 服役滿十八個月, 現在的役期已無義務役上兵了
-----------------------------------------------------------------------

國防部有權召集國民入伍,依法令第三年陸一特的身分應為後備軍人,後備軍人受召集
薪水如上,當兵第三年的薪水還是有發,所以搞不太清楚到底國防部的1900億是怎麼算的?一個有趣的問題是逃兵,要是第二年結束當時沒有發給退伍令跟召集令,那麼第三年逃兵不犯法吧。


國防部應該是用志願役的薪資算第3年可能要補償的數字

另外也有聽過一個說法: 一開始就被告知要當3年的人比較無疑義(直接被當成3年特種兵)

反而是當了兩年才被告知要當第3年的比較有問題(陸軍轉特種兵? 凹的有點硬)

以上的前提都是用43年版兵役法施行法討論
(臨時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視軍事需要予以決定,經行政院
核定後,依國防部命令實施之。 其他什麼都沒提 :stupefy: )

polar168 2011-02-23 09:54 AM

引用:
作者Eav
一個有趣的問題是逃兵,要是第二年結束當時沒有發給退伍令跟召集令,那麼第三年逃兵不犯法吧。


怎會 :confused:


有徵召入伍了....沒退伍令不算逃兵嗎 :flash:
(我不是指那個第三年的召集令喔 :ase )

小建 2011-02-23 10:14 AM

反思一個問題...

如果現在的國家情勢突然發生改變,國家依照現在的兵役法,針對某些兵種或專科緊急動員徵召1~2年。(船艦上的特殊兵種大概很難躲過...)

請問合法否?
請問被徵召到的是否還要抗議為何其他人沒被徵召到?還要要求國家賠償嗎?

polar168 2011-02-23 10:37 AM

引用:
作者小建
如果現在的國家情勢突然發生改變,國家依照現在的兵役法,針對某些兵種或專科緊急動員徵召1~2年。(船艦上的特殊兵種大概很難躲過...)


不對, 反而是船艦上的兵種比較不容易徵召到....因為我們的船就那麼多

徵召到的大概會全部先配到陸軍去吧 :rolleyes:


引用:
作者小建
請問合法否?
請問被徵召到的是否還要抗議為何其他人沒被徵召到?還要要求國家賠償嗎?


可是當時並不是那個情況....

雖然說, 我認為他們倒霉, 也覺得國家沒錯可是作法有瑕疵 :ase

josetsun 2011-02-23 10:40 AM

引用:
作者小建
反思一個問題...

如果現在的國家情勢突然發生改變,國家依照現在的兵役法,針對某些兵種或專科緊急動員徵召1~2年。(船艦上的特殊兵種大概很難躲過...)

請問合法否?
請問被徵召到的是否還要抗議為何其他人沒被徵召到?還要要求國家賠償嗎?


按照現行的兵役法合法動員不就沒問題了...

marinese six 2011-02-23 10:41 AM

引用:
作者nomad
對,有人就是一直看不懂
當年海空軍法律規定就是三年
陸軍法律規定就是二年
有人就是一直用 情>理>法 來強調那其他人不公平
卻忘了所謂的 法治 是 法>理>情


台灣離法治國家還很遠啊........



靠邀勒...你們扯行政命令(陸一特)跟兵役法抵觸是沒問題
我們扯 兵役法(同期三年海空軍兵)跟憲法抵觸就是有問題!?

現在是蔡先生加持 陸一特是人是法律 其他三年兵不是人不夠格用法律嗎!?

josetsun 2011-02-23 10:54 AM

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靠邀勒...你們扯行政命令(陸一特)跟兵役法抵觸是沒問題
我們扯 兵役法(同期三年海空軍兵)跟憲法抵觸就是有問題!?

現在是蔡先生加持 陸一特是人是法律 其他三年兵不是人不夠格用法律嗎!?


你覺得眼紅你也可以去抗議不爽當三年兵啊...

marinese six 2011-02-23 11:00 AM

引用:
作者nomad
事情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憲法 > 法律 > 行政命令, 依法行政就該要遵守
過去做錯了,就該承認
..

所以!? 是不是有說過......
陸一特可以賠償,那同期三年海空軍
是不是也違反了第一條憲法 人人平等!?

你可以討論行政命令抵觸法律
別人不能討論法律抵觸憲法
:laugh:

還自許自己最有法治觀念 :laugh: :stup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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