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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死聯盟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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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好像還在繞圈圈 .... :stupefy: 打個 "物理" 的比方好了 ... :laugh: 廢死 應該朝 "減壓" 方向推動理想, 卻一直採取 "增壓" 的手段, "增壓" 到跟多數人對立,就不可能成功, 這樣了了嗎!? :laugh: |
引用:
+1 還記得看過「從A到A+」這本書,研究傑出企業運作模式 結果傑出企業並不是有密密麻麻的法條,把員工綁死.而是用人的時候,專用老實本份的人.那些浮華愛玩花招的人,就資遣他們.然後在公司內營造良好氣氛,讓員工誠心忠於公司. 苦命博士生真的只是讀死書,沒進過企業.法條太死,只會綁手綁腳.當你防止員工作弊同時,也可能誤了搶生意商機,這中間有彈性要拿捏.而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趕走那些滿肚子歪主意的人,不是猛喊他們沒錯,錯的都是定法律的人.久而久之,整個企業都以鑽漏洞為榮,那離毀滅也不遠了. 當然台灣法律不是沒可議之處,不停地上訴等等,似乎為了增加律師與法界收入而設.但這個議題,不應做為廢死團體行為合理化的托詞. |
引用:
那謝謝您的指正 我接受您的批評,也向您抱歉我讓您誤解了 也再次謝謝您 |
引用:
嗯 我不是那個意思啦 哎,這是我的問題,謝謝您的批評 :stupefy: 講到這裡我想的確造成各位的困擾... |
我覺得廢死聯盟的做法有點像王清峰,因為觸怒全民,
逼得政府不得不趕快執行死刑. |
引用:
那我來斷章取義, 舉個另一個例子好了 XD 有個傢伙整天到處說**童妓是多麼爽的事情, 但是他自己沒有**過童妓. 因為他沒有散布猥褻文字, 也沒有觸犯少年兒童福利法. 他只是沒有顧慮到那些不幸成為童妓的人以及其父母的心情, 完全不違法. 所以基於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 我根本不能批評這個傢伙的言論? |
引用:
我的意思是不必隨之起舞而已 意思不精確,讓您誤解,萬分歉意 :nonono: |
看不太懂吶
姑且不論我本人的立場 想請教樓主,您說您只是提出來跟大家討論 就我來看很多人也提出自己對此事的看法了 雖然跟你立場相左,不過就討論這點而言你已經達成目的了,到底還在堅持什麼? 還是對閣下來說,與你立場相左的意見就不算是討論? 最後無法說服多數意見的討論就不是討論? 你的立場表達得很清楚,大家都看到了,不過這可不表示大家最後的結論就會跟你一樣 還是你認為只有你的意見是理性意見,其他這麼多回文就不算理性討論? 雖然你口口聲聲澄清你的立場 不過看起來你的作法跟某些團體倒也很像啊... |
死刑存廢問題在於廢死在無配套措施之前,都應該要執行,就算廢死也不應溯及既往,
在廢死之前必需要將所有死刑犯先執行,才能施行廢死。 廢死聯盟: 死刑不會讓社會更好.......(錯) 大錯特錯,今天我是個綁架犯,我拿了贖金我應該把肉票放了,可是放了等於給警方一個 找到犯人的線索,殺了肉票會判死刑......如今廢死......殺了肉票最後被抓也不會死,了不 起關到死,而且也不一定會被抓.......在這情況下,殺死肉票的CP值較高。 另外,今天殺人犯被抓到,可是國家廢除死刑,我若是受害家屬,殺人償命,你國家沒死刑, 我只好用私刑不論是買通殺手或自己來(雖然技術上有困難),殺人犯也會有家屬,今天 我去殺了犯人的家屬,自己進了監獄再找機會去殺那個犯人,如此惡性循環, 死刑不會讓社會更好,但至少不會更差,廢死不旦不會讓社會更好,反而會增加仇恨。 今天執行死刑,起碼對受害家屬有所交待,而不是一味要求受害家屬放下。 今天如果有比死刑更讓犯罪者恐懼,更有嚇阻效果的刑罰(如 滿清十大酷刑,每週一刑) ,相信不會有人反對,但是相對的這種刑罰一定是不人道的折磨,人犬團體又會出來靠杯, 只會增加社會成本,製造對立,不如扣扣板機,簡單爽快又不拖泥帶水,屍體拿去填海, 還家屬一個公道 :cool: :cool: :cool: :cool: :cool: :cool: |
引用:
所以你要我們放任廢死聯盟繼續鑽法律漏洞, 要大多數遵守法律百姓視而不見?對於法律的 執行受到干擾聽而不聞?對於少數人對法律的 玩弄,進而破壞大多數人的價值觀閉口不言? 如果你的真意是如此,那我會很想罵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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