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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清峰:明確主張暫停執行死刑,只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害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88097)

sutl 2010-03-11 02:00 PM

引用:
作者absent
王婆竟然今天投書蘋果.......她何必一直扯有爭議的蘇建和案?..那其它罪狀非常確定的案子呢?....避重就輕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ssueID/20100311
理性與寬容(王清峰)

蘇建和三人被判死刑的時候,還是死刑馬上槍斃的年代,但由於該案疑點過大,所以不斷發回更審,三人也因此沒被處死。

如果現在有疑點重大的死刑犯,我贊成繼續發回更審。

那些確定死刑的,就執行吧。

sifone1203 2010-03-11 02:02 PM

引用:
作者無極>隱形
"終身監禁或無期徒刑但有更嚴格的假釋門檻" 這句話是不是矛盾了?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還記得判徐嫌死刑的法官怎麼說嗎?

高院合議庭認為徐志皓罪無可逭,如果執行無期徒刑,假釋出獄再犯罪,將使判他無期徒刑的法官背負「伯仁因我而死」的心理負擔,除非法律增訂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否則只有死刑能將徐志皓永遠與世隔離。

sifone1203 2010-03-11 02:08 PM

還有吳敏誠,都殺第二個人了,
難不成台北市安親班女老師黃瓊瑤的家庭就不是家庭嗎?

nomad 2010-03-11 02:31 PM

引用:
作者無極>隱形
"終身監禁或無期徒刑但有更嚴格的假釋門檻" 這句話是不是矛盾了?

這個人說的話不要太相信
她還有另外一個主張
"監禁不得超過30年"
就算是判1000年、1萬年
最多也只能關30年
關到15年就可以假釋出獄

李麥科 2010-03-11 02:34 PM

其實看了這麼多,說真的我能了解王部長認為死刑應廢除的理由

我也支持他(看到這裡的朋友,請先把後面看完)

但是,我不認為現在就是廢除死刑的好時機

第一

現在大部分人依舊不能接受死刑廢除,已經很根深蒂固的觀念,要做革命性的變革本來就是需要時間
王部長偏要選擇一個衝撞的方式,那註定反彈也是很強烈

第二

王部長你要說出一套可以讓普通人都能了解的理由,至少,讓反對的人知道你為什麼應該要廢除?而不是只講人權或是邏輯的空話而已

第三

一講到司法,我想現在我們的司法公正性和效率性怎樣,大家自有評斷...
如果司法都毫無公正性也沒有效率性,只要你掉進審判的漩渦裡,那就是生不如死的冗長發回更審或者是言詞辯論,那也不用談甚麼死刑廢不廢的問題
試想,有死刑,都有可能應該死的被判無罪,不該死的槍斃
或者沒有死刑,沒罪的,把你弄到終身監獄搞到神經病,讓有錢有權的罪犯逃過終身監禁
在一個沒有公正性和效率性的司法面前,有沒有死刑已經沒有甚麼意義了



要講廢不廢死刑可以,但是王部長沒有考慮到現實面,不把話講清楚,更重要的司法正義也做不好
那也難怪就算他的精神令人感佩,但終將失敗...

nomad 2010-03-11 02:34 PM

引用:
作者李麥嗑
最新發表
王清峰 : 世界上沒有法務部長因為死刑廢除而下台的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王: 我寧願為了理想而下台
王: 為了死刑而下台是國際笑話

X的! 妳到底要不要下台啊!
放話說要下台,又說下台是國際笑話
妳知不知道,妳已經是最大的笑話了! :tu: :tu: :tu:

luym0001 2010-03-11 02:49 PM

大部份人民關心的重點,其實是社會治安環境,反對廢死刑只是前者的延伸。我不知道到底有沒有在改善治安這部份有真的在做事,我好像沒什麼感覺。如果只是想推動後者的廢死刑,前者卻沒有更積極的作為,我知道我是不會去單獨支持廢死刑的~

缺德 2010-03-11 02:58 PM

王婆 你有幾條命可以下地獄啊
人權?
王婆 你會跟豬講人權嗎? 還是跟狗講人權?
對於那些豬狗不如的畜牲哪還需要講什麼人權啊
台灣的刑法已經算是夠寬鬆了

監察院長出來講講話啊,這樣的法務部長延宕公文,遲遲不肯批閱執行,是不是瀆職啊!!!

FlyNews 2010-03-11 03:16 PM

引用:
作者sifone1203
把憲法搬出來了....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jolin:

廢死刑 王清峰:憲法保障生命權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10日電)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天撰文,強調廢除死刑不只是未來式,更是現在進行式。她今天進一步表示,憲法的精神絕對不是要剝奪生命權,暫緩不執行死刑「何來違憲違法」?
....
至於刑法第127條規定「有執行刑罰職務公務員,違法執行或不執行刑罰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王清峰說,司法定讞案件,如獲赦免、聲請釋憲,都可不執行,何來違法?而刑法第127條,適用對象是負責執行的檢察官或監獄官,不是負責擬定政策的政務官。

此外,王清峰也不認為一定要訂相關條例,為暫緩執行死刑賦予法源。她說,以日、韓2個超過10年沒執行死刑的國家,還分別有102、60名死刑犯未執行,日、韓也都沒有訂暫緩執行法源,她的責任是在暫緩執行死刑的時間裡,提出完整配套,爭取民眾支持。990310

基本上,能直接讓王婆下台的有總統、行政院、監察院,

目前的總統應該和王婆同一個鼻孔出氣,不會把他換掉,
但為了這點有點糢糊的爭議,而要人民發動罷免讓總統下台,是有點小題大作了!

而法務部隸屬於行政院,吳敦義如果不讓王清峰下台,立法院/民眾也可以吵著要吳敦義下台。
問題是,綠色的是人權起家,綠色立委也傾向於廢除死刑,藍色的立委則是大多跟總統同一個鼻孔出氣,
所以,連立法院都不太可能吵著要王清峰下台!

法務部只是執法的行政部門,並不是司法判決的部門,判決/證據若沒有疑義,卻又不依法執行則為失職,
王清峰可能沒有違法,但算失職,若總統/行政院/立法院都還是護著他,監察院可以糾正彈劾!
也只剩監察院可以動他了!

監察院可直接接受人民的申訴,所以,支持死刑要王婆下台的人,不需要遊行抗議或公投,
只要到監察院網站申訴王婆失職即可!! 若監察院調查後法務部有失職或違法,重則可以彈劾,輕則可以糾正。



像今年一月檢察總長陳聰明同樣是隸屬行政院,同樣是執法部門,
但因檢察總長任命需立法院同意,有4年的任期限制,
總統/行政院在任期4年內動不了他,檢察總長就被監察院給彈掉了!

sutl 2010-03-11 03:17 PM

引用:
作者李麥科
在一個沒有公正性和效率性的司法面前,有沒有死刑已經沒有甚麼意義了

你該討論的是司法改革,而非廢除死刑。

再說,廢除死刑是立法院才能決定的事,法官只能依法判決,法務部也只能依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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