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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快報>胡志強發生車禍,市長夫人被甩出車外昏迷....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72914)

lompt 2006-11-20 11:38 AM

引用:
作者眼冒金★
為何要本末倒置呢?
交通規則也是依照實際情形所訂出來的.為何不能實際舉個例,指出這樣做有何危險之處
路肩在一般情形下只有特定車輛能夠通行,如救護車...
這難道就是不能從右側超車的最重要的原因?
救護車速度很快,但內側車道的速度也不慢阿...

想太多了
先生
路監視供特殊車輛緊急通行
或是車輛故障等待救援使用
如果你衝出去 發現一台車故障停在路邊
你會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大概就是緊急煞車
車頭抖動
擦撞護欄
失控
打橫瓢移出去
然後連環車禍

建議你真的看看交通規則
並且考量其他用路人的權益吧
照你的邏輯
不然雙黃線超車也開放好了
反正對面沒車 吃對象也沒問題
大部分的車禍就是這樣發生的

lompt 2006-11-20 11:48 AM

引用:
作者skyang
車禍發生時,胡的公務車在中線,可能等於或稍大於外線的另外一台車,該名肇事駕駛一定是遠高於胡市長坐車速度,才會選擇路肩超車。

另外一般小轎車只要撞到東西,或打滑,速度都會減慢,怎麼可能還超過一台車,撞到時速110的前車,所以該小轎車原速度如果沒有超過140,根本不會撞到市長的車,還騙人說時速100,就算因為一時心慌,誤踩油門,VIOS能有多快加速度,立刻從100加速超過110,更何況是打滑狀況下,除了超跑,沒幾台車有能力在這種狀況下再加速去撞前面的車。


所以說他真畜牲
完全沒有駕駛道德與道路安全常識
害人家家庭整個破碎
很多人都是這樣 把高速公路當自己家後院
超速駕駛外
又任意變換車道與不當超車
真不懂
他未闔不能等左邊車輛通過後
由左側超車
更何況假設當時時速一百
哪也不算慢了
真不知道對他而言
時速要訂為多少才合理?
160?
200?
還是油門能踩多少就定多少?
十次車禍九次快
最快的路 就是黃泉路了

lompt 2006-11-20 11:56 AM

引用:
作者judoyang
根據下面的新聞,我只覺得很奇怪
真的是路肩超車嗎??

警方調查,胡志強公務車行經車禍地點時,由廖俊傑 (25歲)駕駛的自小客車試圖由路肩超越前車時,前車忽然偏右,他緊急忙右轉方向盤,座車失控撞上路肩護欄,再彈回中間車道,撞及胡志強乘坐的休旅車,休旅車被撞後朝左翻覆於內車道,坐第二排左側的邵曉鈴疑左手由破碎的車窗捲入車下,在車體重壓下貼地滑行,血肉模糊。

路肩本來就很窄了
怎麼可能連續兩輛車右打方向盤
怎樣也是左打方向盤吧!
右側超車??還是路肩超車??


我是懷疑肇事駕駛的說法
而且換了角度 視覺感覺也會有所差異
所以未必是靠右
有可能是他加速或對方減速的錯覺
最終就是他操控不當所導致
然後現在才想賴給人
唾棄鄙視她

d12123 2006-11-20 12:17 PM

昨天不是還有個報導,桃園有個酒駕的撞死路人,結果報應在自己後座女兒身上,兩人和其無辜,最該死
的居然還活著,不過報應在自己女兒身上,我想那傢伙會活的比死還痛吧

cys070 2006-11-20 12:22 PM

引用:
作者lompt
我是懷疑肇事駕駛的說法
而且換了角度 視覺感覺也會有所差異
所以未必是靠右
有可能是他加速或對方減速的錯覺
最終就是他操控不當所導致
然後現在才想賴給人
唾棄鄙視她


肇事者通常都會避重就輕~

看他在新聞中跪在那邊~
覺得他不值得同情(還該死)
自己違規還害到別人~

守法真的有那麼難嗎?還是天生犯賤

everspiral 2006-11-20 10:00 PM

希望傷者早日康復
有個超車問題想請教
你們在超車時,時速會超過110公里,國道的道路最高速限嗎??

lompt 2006-11-21 12:29 AM

唔 超速與超車是兩回事吧
正常來說 無論超車與否
我都不會超過110
除非前面塞車塞了一個小時那種><

流金歲月 2006-11-21 12:41 AM

聽說最快明年要通過後座乘客也要綁安全帶...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胡市長夫人受傷的關係?

如果是因為這樣,真的只能說老百姓的命不是命.. :think: ..一定要等到有大官或大官的親戚

出事,才要修法....後座乘客未綁安全帶死了多少人阿 :jolin: ..怪不得老百姓在古代被稱作

"賤民"..看來如果沒有這件慘劇的發生,這條法律永遠不會生出來吧...

PS:也希望市長夫人趕快好起來..雖然我對那位市長沒啥好感...天阿,一想到要截肢,真恐怖

:fear:

後座繫安全帶,最快明年五月開罰
更新日期:2006/11/20 21:00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中午快馬加鞭完成「小型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後座需應繫安全帶」的修法一讀,交通部晚間表示:如果本會順利完成三讀通過,最快明年五月份可以實施。(彭群弼報導)

交通部表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一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小型車後座乘客也必須使用安全帶,如果順利年底前完成三讀,總統公告實施,如果再加上宣導及相關子法,裁罰系統的修正,初步預估:明年五月可以施行。

交通部長蔡堆晚間表示:會立即投入相關子法的配套準備,並且立即開始宣導,讓一般民眾可以習慣這項作法,主要目的不是取締或罰款,而是希望建立正確的習慣主要不是處罰,而是養成後座使用安全帶。

蔡堆還特別透露:行政院長蘇貞昌曾經發生車禍意外,當時雖然在後座,因為使用了安全帶所以毫髮無傷,因次,每位部會首長都知道,跟蘇院長出門巡視,搭車無論坐在哪個座位,都一定要綁好安全帶,因此漸漸也養成:上車綁好安全帶的習慣。蔡堆說:只要上高速公路,他都會綁安全帶。

在立委的要求下,交通部也將修訂相關的裁罰標準,未來後座乘客,將依照未繫安全帶的人數,給予不同的罰金,以便符合比例原則但上限不超過新台幣六千元。為了裁罰的執行、將來收罰單的對象是駕駛,並非後座乘客。明年五月起,開車上高速公路,駕駛要記得提醒後座乘客,必須綁好安全帶,才能上路。

交通部表示:交通事故中,乘客如果被拋出車外,死亡率是停留在車內的25倍!使用後座安全帶之後,可以將乘客固定在座位上,並有效分散撞擊的力道。因此後座安全帶的確具有相當大的幫助。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20/1/6t0i.html

"利"法委員大概只有和自身利益有切身關係的法律條文才會通過的如此有效率吧..

要不是這件事情,我想要生出這條法律條文遙遙無期.. :think:

densha 2006-11-21 12:44 AM

引用:
作者d12123
昨天不是還有個報導,桃園有個酒駕的撞死路人,
結果報應在自己後座女兒身上,兩人和其無辜,最該死的居然還活著,
不過報應在自己女兒身上,我想那傢伙會活的比死還痛吧

那種人.酒喝了.什麼都會忘記了. :think:

fangio 2006-11-21 12:55 AM

引用:
作者流金歲月
"利"法委員大概只有和自身利益有切身關係的法律條文才會通過的如此有效率吧..

要不是這件事情,我想要生出這條法律條文遙遙無期..


剛才看新聞有看到,去年有某位立委也是幫人家輔選時,坐在後座出車禍,
他說坐在駕駛座後面打旽,沒想到醒來就在加護病房 :fear:
不過不像這次胡夫人這麼嚴重,前前後後只開刀了五次,
命是保住了,不過整個右臉頰明顯有著車禍的痕跡...
之後他便開始推動後座強制繫安全帶,
不過或許是人微言輕,法案一直沒通過(我猜連審查的機會都沒有,這就是我們選出來的立委 :tu: )
令人遺憾的是.........這法案竟然是在這種情形"快速"立法通過的 :rolleyes: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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