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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2005-12-13 03:19 PM

引用:
作者v_vccc
哇~~~ 這不就是... 不就是 ....吸血鬼嘛!!

看來我真昰涉世未深目前還沒遇到這款的,

這年頭有能的還是自己開店當老闆比較好...
其實這只是人性的問題...

基本上自己當老闆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不多...就兩個!
  1. 資金雄厚。
  2. 泯滅良心。
不然...應該不會賺錢。

ctf1885t 2005-12-13 03:27 PM

引用:
作者n_akemi
其實這只是人性的問題...

基本上自己當老闆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不多...就兩個! 資金雄厚。 泯滅良心。不然...應該不會賺錢。


推你這句
有良心的老闆少會賺錢的

meidoku98 2005-12-13 03:39 PM

引用:
作者gray1202
那應該就不能舉這個例子吧
豈不是很矛盾
舉一個不可能發生的事 :fear:

你所說的例子根本違反了基本的善良風俗
就算是老闆的私人財產
也不在法律的保護傘底下
就算在法庭上也站不住腳
更何況法官是自由心證吧
他會允許老闆胡搞瞎搞 ???
:stupefy:

對不起,舉了一個不太可能的例子。但不太可能不代表一定不可能
世事往往是如此的神奇,不太可能的事都會發生。既使會發生的機率很低。

我本來就是指如果會發生的情況下而言的,所以可能不可能並不重要,除非有人能證明絕對不可能。
如果老闆要胡搞,所得到的代價只是不會有員工會來幫他做事,不代表法官有權阻止他。
那是兩回事,自已的私人財產,愛怎麼胡搞誰能管的到?
就好像這個站也是站長的私人財產,他愛怎麼胡搞也是他的自由,誰能管的著?

至於你所謂的違反善良風俗,那未必就一定違法,就算當真違法頂多只有罰金,不代表法官就一定可以阻止的了,比如說網路上有許多人經營的視訊偷窺網站,花錢請人來讓人用視訊偷窺,說是違反善良風俗這說的通,但老闆已事先說明,員工也同意,不同意的也不會來任職。雙方你情我願這要怎麼阻止?

更何況違反善良風俗也要看尺度在那裡,在廁所裝懾影機也不代表就一定會看到什麼東西的。

既然我自已承認這例子很爛,而且跟主題離太多,這部份我就不回應了。

gray1202 2005-12-13 04:04 PM

引用:
作者meidoku98
對不起,舉了一個不太可能的例子。但不太可能不代表一定不可能
世事往往是如此的神奇,不太可能的事都會發生。既使會發生的機率很低。

我本來就是指如果會發生的情況下而言的,所以可能不可能並不重要除非有人能證明絕對不可能。[/COLOR]如果老闆要胡搞,所得到的代價只是不會有員工會來幫他做事,不代表法官有權阻止他。那是兩回事,自已的私人財產,愛怎麼胡搞誰能管的到?
就好像這個站也是站長的私人財產,他愛怎麼胡搞也是他的自由,誰能管的著?

至於你所謂的違反善良風俗,那未必就一定違法,就算當真違法頂多只有罰金,不代表法官就一定可以阻止的了,比如說網路上有許多人經營的視訊偷窺網站,花錢請人來讓人用視訊偷窺,說是違反善良風俗這說的通,但老闆已事先說明,員工也同意,不同意的也不會來任職。雙方你情我願這要怎麼阻止?

更何況違反善良風俗也要看尺度在那裡,在廁所裝懾影機也...


我想你可能對這些誤解太深了 :p
視訊偷窺網站根本就是件違法的事
不是花錢你情我願的東西

坊間有什麼男女私下立定的****條款
那條款沒有任何的合法性,可以去問問律師
同理,你的偷窺例子也是一樣
bla bla可以列舉的太多嚕...

你要硬凹證明的話,你應該是贏了
我看的是現實社會的東西
你個人內心深層想的那面我可能不太了解
:ase

meidoku98 2005-12-13 04:59 PM

引用:
作者gray1202
我想你可能對這些誤解太深了 :p
視訊偷窺網站根本就是件違法的事
不是花錢你情我願的東西

坊間有什麼男女私下立定的****條款
那條款沒有任何的合法性,可以去問問律師
同理,你的偷窺例子也是一樣
bla bla可以列舉的太多嚕...

你要硬凹證明的話,你應該是贏了
我看的是現實社會的東西
你個人內心深層想的那面我可能不太了解
:ase


所以我前面有提出來,只要不違法,在這樣的前提之下
並不是所有的視訊偷窺網站通通都是違法的。
你會這樣想,那就是已經陷入迷失了

至於你所謂的男女私下立定的****條款
用另外一個種說法,其實就是賣春吧?
但就我所知,有些國家賣春是合法的。
給您參考看看。

至於說是不是硬凹,這是屬於個人觀感,您有個人觀感的自由,這部份我不予置評。

lievil 2005-12-13 06:13 PM

我來提供一個想法
MSN是一套軟體,這套免費通訊軟體授權的是「本人」使用,
他人以某種手法侵入或側錄這套通訊軟體的內容,
各位認為這是否違法?

電腦硬體及網路的確是公司資產,但MSN不是,
公司可以規定員工禁止於上班時間以MSN聊天,
但不能側錄其內容,
因為工作契約可以規範員工的工作內容,
員工違反工作契約可加以處罰或解雇,
為何需要去知道員工在聊天的內容?

公司可以要求員工保障公司機密,但不能預先將人入罪,
員工原本就有保護公司機密的義務,更何況往往均有簽署保密協定,
若懷疑某員工洩密,大可報警處理,再依搜索令搜查,
將所有人的MSN通訊內容加以側錄,是懷疑大家每天都在洩密嗎?

我不認為公司這個法人團體的權力,
可以無限上綱到控制勞工的一舉一動,非我國之福!

chaotommy 2005-12-13 06:50 PM

引用:
作者lievil
我來提供一個想法
MSN是一套軟體,這套免費通訊軟體授權的是「本人」使用,
他人以某種手法侵入或側錄這套通訊軟體的內容,
各位認為這是否違法?
~~CUT~~
若懷疑某員工洩密,大可報警處理,再依搜索令搜查,


如果雙方同意就不成立了

員工要保護自己
難道公司沒有權力保護自己麼?

如果一個公司對員工開放使用 IM
但是有事先告知有在監控
員工在知情的情況下
又有什麼差別呢?
既然知道公司有在這方面做監控
還要要求隱私權?

既然那麼重視自己的隱私權
為何又要用公司的資源去跟他人聯絡?

後面一段更好笑了
如果沒事先做手腳(監控)
到時候又要去那裡找證據?
如果雙方對話都沒有保留下來的話

您說到
"電腦硬體及網路的確是公司資產,但MSN不是"
MSN的確不是公司的資產
But..你用什麼在傳送訊息?
公司的網路資源...
公司有權力對這方面進行監控(不管是什麼樣的東西...IM, File...etc)

cucubird 2005-12-13 07:06 PM

引用:
作者gdrs
第三者事先無法知道接收方式用何種方式接收訊息的

1.
2.
3.
4.

你寄給ABCD四人....
你覺得那個人的MAIL有可能被側錄....

gdrs 2005-12-13 07:19 PM

引用:
作者chaotommy
如果雙方同意就不成立了
員工要保護自己
難道公司沒有權力保護自己麼?
如果一個公司對員工開放使用 IM
但是有事先告知有在監控
員工在知情的情況下
又有什麼差別呢?
既然知道公司有在這方面做監控
還要要求隱私權?
既然那麼重視自己的隱私權
為何又要用公司的資源去跟他人聯絡?


我再提醒一次,公司並未徵得第三者的同意

gdrs 2005-12-13 07:20 PM

引用:
作者cucubird
1.
2.
3.
4.
你寄給ABCD四人....
你覺得那個人的MAIL有可能被側錄....


答案是都有可能也可能都沒有~

未主動告知皆屬於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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