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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 2017-02-25 08:58 AM

引用:
作者ademon
這種講法太偏頗,非法律人也會有很大的問題
不瞭解法律設計的原意片面曲解濫釋是非常容易發生的

搞到醫頭換腳痛,醫腳換頭痛
看到黑影亂開槍

我是覺的同樣的問題,法官上也常見就是了

例如以前在這78區上,也有人提到過

台灣法官只要經過司法特考就可以當法官,這是不合理的

然後舉了一些國外的例子

法官是要經過律師或檢察官經歷,有一定年數的歷練後才能考法官

ademon 2017-02-25 09:01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法律是為社會服務的,而不是人們要去遷就法律。

有一則設計的謎題想必很多人都看過。某人死後遺留17輛車,遺囑指定長子分1/2,次子分1/3,三子分1/9,這數字明顯不合,有位律師開了輛車來,說:把我這台加進去吧!

17+1=18,1/2長子得9輛,1/3次子得6輛,1/9三子得2輛,合計17輛,最後還剩一台,律師說那我將自己的車開走了哦!

這個謎題當然是設計的,因為1/2+1/3+1/9≠1。依嚴格的題意9也不是17的一半。但若是現實生活真有人立這種莫名其妙的遺囑,那題目中的律師是唯一解法。
---
我很討厭廢死,但接下來我要舉廢死為例。廢死為了達成他們的理念,想盡一切體制內體制外的方法,讓高院不斷駁回更審,令法官煩不勝煩;已判死無法翻盤的,就不斷阻撓執行。當然這是很惡劣的示範,但有他們創例在前,法律偶而給人通融一下又有何不可呢?

該通的不通,不該通的卻大通特通,法律常令小民失望,不...


法律執行的一致性是極為重要
這次通融、下次為何不能通融,搞到後面為求公平性必然要全部比照辦理

而重點是,這種搞法會不會搞出更大的問題
就像這次保險公司拒賠不是沒道理

emop0612 2017-02-25 09:04 AM

引用:
作者smic
這案例好像也告訴我們
全家參加旅行團
直系血親別坐同一台車, 別搭同一航班, 別坐同一條船. :stupefy:
這就看人怎麼想囉,有些人是很在意這種事情沒錯,就會儘量避免,免得血脈全斷

有些人就是喜愛全家族出遊,而且搞不好認為只有一人獨活更痛苦

很少人要為了考慮保險金的問題做旅遊決定吧

人生現在才開始 2017-02-25 09:08 AM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所以這次新政府推動的司法改革

才會規定有一半的成員必須是非法律人吧

因為法律人很容易陷入一個盲區

既然法律這規定,那照做就不會錯了

如果是從執法面來看,依法行政並沒有什麼不對,不如說就該是這樣

但從法條本身來看,用這種態度就改革不了司法了

從法條本身來看 該改革的不是立法院嗎?
要司法人員去改革法條?

立法院非法律人少嗎? 訂出來的法律有沒有貼近人民情感?
非法律人可以不懂權力分立 要求司法人員枉法裁判 自行造法
法律人可以不懂嗎?

ademon 2017-02-25 09:09 AM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我是覺的同樣的問題,法官上也常見就是了

例如以前在這78區上,也有人提到過

台灣法官只要經過司法特考就可以當法官,這是不合理的

然後舉了一些國外的例子

法官是要經過律師或檢察官經歷,有一定年數的歷練後才能考法官


與其說法官問題
倒不如看兩造律師、檢調引用律法案例水準才比較重要

暴君T-103 2017-02-25 09:25 AM

引用:
作者人生現在才開始
從法條本身來看 該改革的不是立法院嗎?
要司法人員去改革法條?

立法院非法律人少嗎? 訂出來的法律有沒有貼近人民情感?
非法律人可以不懂權力分立 要求司法人員枉法裁判 自行造法
法律人可以不懂嗎?

不用這麼激動

有一半是非法律人

換句話說有另一半大概就是法律人

非法律人提出他們的質疑

法律人就可以試著去解釋這法條合不合理

如果合理,就不用改

如果不合理,就改

司法是為服務人民而存在的

既然人民對司法有疑問

那司法人員該解決人民對司法的疑問

這要求很普通吧

尤其是現在司法公信力這麼差

民調顯示有7成以上的人民對法官、檢察官是不信任的

暴君T-103 2017-02-25 09:31 AM

引用:
作者ademon
與其說法官問題
倒不如看兩造律師、檢調引用律法案例水準才比較重要

那我個人會比較傾向改用陪審制了

法官就負責處理法條適用的問題就好

至於事實認定,誰說謊誰沒說謊

有時候需要的不是六法全書,而是生活經驗

smic 2017-02-25 09:47 AM

引用:
作者Crazynut
我很討厭廢死,但接下來我要舉廢死為例。廢死為了達成他們的理念,想盡一切體制內體制外的方法,讓高院不斷駁回更審,令法官煩不勝煩;已判死無法翻盤的,就不斷阻撓執行。當然這是很惡劣的示範,但有他們創例在前,法律偶而給人通融一下又有何不可呢?

該通的不通,不該通的卻大通特通,法律常令小民失望,不是沒有理由的……

我最討厭這種不斷駁回更審
上訴到高院法官又不敢裁定
找個理由
丟回地院法官再重審
一個案子常常是更審 再更審 一再重審
上下法院互相踢皮球
然後就這樣過了十幾年

高院法官跟最高院法官就該有擔當
就證據明確該判有罪無罪一翻兩瞪眼.
不該老是發回下院重審.

emop0612 2017-02-25 09:59 AM

引用:
作者smic
我最討厭這種不斷駁回更審
上訴到高院法官又不敢裁定
找個理由
丟回地院法官再重審
一個案子常常是更審 再更審 一再重審
上下法院互相踢皮球
然後就這樣過了十幾年

高院法官跟最高院法官就該有擔當
就證據明確該判有罪無罪一翻兩瞪眼.
不該老是發回下院重審.
你應該研究一下徐自強案,多虧的有一些法官沒擔當,所以才少死了一條冤枉人命,不然每個都像江國慶那樣速審速決,幾條命都不夠那些法官亂判

還好你不是法官

人生現在才開始 2017-02-25 10:06 AM

引用:
作者暴君T-103
不用這麼激動

有一半是非法律人

換句話說有另一半大概就是法律人

非法律人提出他們的質疑

法律人就可以試著去解釋這法條合不合理

如果合理,就不用改

如果不合理,就改

司法是為服務人民而存在的

既然人民對司法有疑問

那司法人員該解決人民對司法的疑問

這要求很普通吧

尤其是現在司法公信力這麼差

民調顯示有7成以上的人民對法官、檢察官是不信任的

激動? 不會啦∼ 發言習慣而已

非法律人的質疑 常常有個問題
就是不知道為什麼 很容易脫離現實
感覺就是沒什麼社會經驗的小屁孩 拿腦筋急轉彎的問題來講
居然也有人跟著附和 質疑司法

可見在網路上隨口質疑不用錢
花點時間精力去弄清楚現實社會如何運作比較麻煩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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