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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感謝解盲,我國與 AIT 還有簽定司法互助協定之事 實為小弟所不察 但細看了一下,台美司法互助協定"並不"包括引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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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協助之範圍
1 締約雙方應經由其所屬領土內之相關主管機關,依本協定之規 定,提供有關調查、追訴、犯罪防制及相關刑事司法程序中之 相互協助。 2 協助應包括: (1) 取得證言或陳述; (2) 提供供證之文件、紀錄及物品; (3) 確定關係人之所在或確認其身分; (4) 送達文件; (5) 為作證或其他目的而解送受拘禁人; (6) 執行搜索及扣押之請求; (7) 協助凍結及沒收資產、歸還補償、罰金之執行程序; (8) 不違反受請求方所屬領土內法律之任何形式之協助。 3 在請求方所屬領土內受調查、追訴或進行司法程序之行為,不 論依受請求方所屬領土內之法律規定是否構成犯罪,除本協定 另有規定外,都應提供協助。 4 本協定係僅供締約雙方間司法互助之用,並不因而使私人得以 獲取、隱匿、排除證據或阻礙執行請求之權利。 我前面說過了媒體經常把驅逐出境/遣返/引渡混用. |
講那麼多有啥用,馬來西亞遣返的20個,回來馬上就放了,難怪對岸要抓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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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跟政法委書記說了算,哪個比較恐怖? |
引用:
證據資料不在台灣,難道要跟中國一樣,先抓來拍自白影片,製造與論來方便辦案喔? :unbelief: |
引用:
http://disp.cc/b/163-9m39 引用:
"被標題殺人給殺到的人還真多,這個洗盲文我真不知道要轉貼幾次才夠呢" |
突發奇想,會不會公文還在郵政系統裡? :laugh: :stupefy:
依據我自己的經驗, 美國寄平信到中國大約要三週時間,而且寄丟的可能性不低. EMS大概要3-5天, FedEx/UPS最快也要2個工作天. 我不知道從馬來西亞寄到台灣要多久? |
政法委書記說了算,你有證據?還不是聽來的,要不是台灣的法律有問題,台灣人會淪落到被對岸抓去,繼續依法行政吧,反正被抓去對岸的剛好而已,馬來西亞一年多少台人入境,就這些人被抓,最好它們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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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洗盲吧,反正誰盲大家心裡有數~~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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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當然是從上海律師圈裡聽來的, 這種事情雖然是圈裡半公開的秘密, 但還是屬於見光死的麻煩, 我就算有證據也不可能承認啊, 要不然我也許很快就會被失踪了. :laugh: :D 不過關於政法委書記隻手遮天的消息, 我想就算你去問普通大陸人他們也會告訴你直覺想到的就是周永康/康師傅/康先生. :laugh: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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