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牽車右轉警察說下次看到要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94615)
|
---|
引用:
以前台灣紅燈是可以右轉的,後來是太多女性小客車駕駛右轉時不看左邊,導致紅燈右轉成為女性自小客駕駛死亡率第一的項目,於是就修法成紅燈禁止右轉了。 基本上只要笨蛋越多,法律規定為了保護笨蛋就會越多。 所以我一直預言最後會出現單向綠燈... |
引用:
行政機關的內規並不是法律,因為行政機關沒有立法權。 過去發生過很多次公務員依公文行政,後來被發現是無法行政的事了。 |
引用:
我不確定的事,我就不敢肯定的講,但是,你和某些人似乎沒依據也敢大放厥詞,這跟這幾天鬧笑話的那位朱先生一樣. 而我可以確定的事,我就會肯定的講,正如我告訴你的[不能不質疑而直接相信]這一點,保證是正確的,這也就是我所謂的科學態度. 結果你在胡扯什麼?科學的態度到底是什麼,你到頭來還是搞不清楚. 另外,我早知道的,不是他講的一定錯,而是[你不經質疑就直接相信,還拿來當理論依據]這一點絕對有可能錯. 最後還是提醒你一點,請加強自己程度再來嘴砲,否則真的很難看. |
引用:
真好笑,目前實施的政策,全都有經過立法嗎? 能不能行政,並不是以[有沒有經過立法]來決定. |
引用:
解釋函的用意主要在做這方面的補充說明 . 既然警方行文交通部 , 而交通部做出這樣的回函之後 , 警方就會採取這樣的認定標準 . 當然 , 行為人如果不服 , 還是可以上法院聲明異議 , 讓法官去裁判了 . to all 而這個解釋函主要還是認定行經路口的幾個動作 .. 若騎士推車在路上行走 , 非在路口的動作的時候 , 就沒有統一的認定標準 . (或者是有其他解釋函的朋友方便的話也請告知) |
引用:
機車真的好機車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也不是這樣說 簡單來說 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的 總不能好處都吃乾抹淨了還不想付出吧 喝了茶 出來就得付錢呀 我還已為正解都出來了 就可以沉下去了 |
引用:
玩笑話,網兄不必認真... :laugh: 機車真的機動性夠高了,但其輕便特性,有時反造成交通主體為車輛或行人困擾,樓主案例在平 時實在也不算啥事,大多交警也懶得管,但在出車禍事故時會有認定上困擾.另若真的大多數騎士 都比照辦理,交通大混亂狀況不遠矣... :think: |
引用:
這就是我一直想表達的 一個人做沒感覺,兩個人做、三個人做、.....一群人跟風就會天下大亂 一直有人在討論法條,不管目前法律有沒有相關罰則 其實如果眼光放遠就能看到萬一群起效尤以後會造成甚麼後果 這就是[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線,而非道德的完整實踐] 當然,我知道版上部分喜歡挑起汽車、機車爭議的人 如果不是心態可議,就是根本沒辦法想那麼多 :laugh: :laugh: :laugh: |
會把機車提升路權看成是汽機車爭議的 , 大概是既得利益者的自然反應吧 .
畢竟道路不再專享 , 是會損及自身權益的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21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