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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t711031 2012-11-15 01:21 AM

其實我感同身受

我現年31歲有1個27歲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妹妹發病時有暴力傾像

發病時連我跟我媽都認不得了會攻擊我們

發病時有諸多情況例會把家裡能打破的都打破小至碗盤玻璃罐頭鏡子大至電腦螢幕電視或

是脫光出去外面或是坐在大馬正中間上

有發生過女警制止他毆打女警

他在家裡我睡都睡不安穩聽到有聲音馬上跳起來我媽在兩年前發生車禍後腳變得行動不方便

所幸我就讓他退休了幫我照顧我妹妹但是情況始終沒有改善

後來強制送醫後只能3個月住急性病房1年慢性病房住1∼2個月康佳

但這兩個月內一定會發作然後強制送醫重複以上無限的循環

國家給我的幫助是每個月我妹妹的殘障津貼4.7k

我的薪水27k∼31k我沒有房子我一份薪水3個人花

我媽遲早會離開我

我妹就是我一輩子的包袱

我曾經有過一個念頭把我妹載到深山處理掉我就解脫了

但是如果被發現我媽怎麼辦這個念頭就越來越淡了

看到這個新聞我真的害怕

他顯現出我最原始內心的想法

我的人生是黑暗的我只能走一步算一步我不敢交女朋友

一個沒有未來的人有資格去耽誤別人嘛?

但其碼我還有正常的社交生活打籃球 羽球 看看1080p電影 我也像阿宅一樣會ogc

或者約別的同事晚上去喝杯1.5∼2.5k的茶

但我還是會害怕當我老了沒有能力在照顧我妹時該怎麼辦

我真的不敢去想了................或許若干年後我會是這類新聞的主角吧!

momoisacow 2012-11-15 02:01 AM

這跟 安樂死 議題有點相關

有些病痛是很折磨病人的 甚至連帶折磨家屬

沒經歷過的人 一開始都是 想盡辦法能醫就醫 的思維

經歷過的人會說 早知道就放棄一切醫療折磨行為

但現實是 你不能選擇如何死

chen680 2012-11-15 02:02 AM

其實這應該和國家資源分配的問題有關,整個國家的預算就那麼多,看錢要用在甚麼地方。健保可以給付無數人看一次幾百塊的感冒,國家的稅收可以給付退休軍公教讓他們每個月領個七八萬以上領到掛掉為止,但也可以反過來累積這些錢幫沒錢又無助的民眾們負擔這樣龐大的照護經費。這種事情不是每個人都遇的到,在落後的國家是哪個家庭遇到就誰倒楣,在夠有錢且福利制度健全的地方政府會想辦法從其他不是那麼必要的地方省下經費來不讓自己的國度裡有這麼樣孤苦無依的人民活不下去。我並不覺得台灣有窮到要這樣的人都必須自己決定或是由子女選擇讓他們在意識清楚(即使可能失智)或身體尚可的情況下也要死去,端看人民和政府覺得要如何為國家的預算做正確的分配與抉擇而已。

gogorun 2012-11-15 05:48 AM

引用:
作者chen680
其實這應該和國家資源分配的問題有關,整個國家的預算就那麼多,看錢要用在甚麼地方。健保可以給付無數人看一次幾百塊的感冒,國家的稅收可以給付退休軍公教讓他們每個月領個七八萬以上領到掛掉為止,但也可以反過來累積這些錢幫沒錢又無助的民眾們負擔這樣龐大的照護經費。這種事情不是每個人都遇的到,在落後的國家是哪個家庭遇到就誰倒楣,在夠有錢且福利制度健全的地方政府會想辦法從其他不是那麼必要的地方省下經費來不讓自己的國度裡有這麼樣孤苦無依的人民活不下去。我並不覺得台灣有窮到要這樣的人都必須自己決定或是由子女選擇讓他們在意識清楚(即使可能失智)或身體尚可的情況下也要死去,端看人民和政府覺得要如何為國家的預算做正確的分配與抉擇而已。


對沒指望的生命照顧越多,排擠健全的人資源越多,現實問題,沒切身照顧過的濫情熱血,無益事實

國家資源如健保應該花在救活以後,能繼續為社會服務的人,退休制度屬於勞動契約,你可以壓低,最後壓到執行公務是由外勞等級的品質的人來擔任。

人沒資格決定病人的生死,病人也沒資格拖累周圍愛他的人的生活品質。

gogorun 2012-11-15 06:00 AM

引用:
作者gdrs
放著不去照料他就會自己死了阿
但是這樣比安樂死更痛苦,那位啥不安樂死
應該要開放監護人可以選擇讓病患安樂死
當然要符合一定醫學條件資格
世界上人沒有一個人有資格拖累其他人
尤其那些都是你最親的親人
他們願意照料是他們的功德
不願意病患就應該有自覺得自己走
已經沒辦法決定的就代理人幫他決定
這沒有啥有沒有權,而是病患為啥有權吸別人血活下去


親屬願意照顧,是病人的幸,不是病人的權
世界上人沒有一個人有資格拖累其他人

gogorun 2012-11-15 06:11 AM

引用:
作者momoisacow
這跟 安樂死 議題有點相關

有些病痛是很折磨病人的 甚至連帶折磨家屬

沒經歷過的人 一開始都是 想盡辦法能醫就醫 的思維

經歷過的人會說 早知道就放棄一切醫療折磨行為

但現實是 你不能選擇如何死


政府不敢碰安樂死這議題
因此受累親屬自力救濟,可能
1.不理--遺棄罪
2.處死--殺人罪
3.照顧--拖垮一家

所以政府不做的事,導致健全的親屬陪葬!這是國家之福嗎?

esp002 2012-11-15 06:36 AM

引用:
作者TheTruth
安樂死其實蠻可笑的﹐跟那種沒LP養小孩就說與其來這世界過苦日子不如我先把你夾死的人的心態差不多吧。

自己看了痛苦自己照顧得累了﹐並不是殺人的藉口。

恰恰相反,安樂死是現今有限醫療能力下,
惟一能拯救病患及家屬於無間地獄的良藥。

Earstorm-2 2012-11-15 07:08 AM

給講得頭頭是道的那幾位:

之前我有說過一個親戚家人是這個情況, 過年出去3天多的行程額外開一台車就是載這個親戚跟那個有問題的家人, 我自己的家人由父親開另一台.

這是我父母交代我做的事情, 過年的時候我等於是這親戚兩人的護送.

車上會有尿屎味(即使該病患有穿尿布), 甚至一些嘔吐物, 時不時後座就會有狀況, 上下車需要的時間也比較久, 常常要停路邊先處理一下再繼續跟上車隊, 車子免不了, 有時候我自己幫忙扶持的時候身上也免不了.

老實說, 我心裡會很不爽, 他們為什麼要跟來? 為什麼不要在家就好? 幹嘛不自己買一台車? 真他媽的衰小! 幹! 其他的親戚是都死光了哦? 不會輪流喔! 乾脆停路邊放生好了, 不然車子送他們, 我重新買過一台...

但是隨著時間過去, 幾年下來, 其實我也是過年的時候幫忙, 回家後清理車子放著散味道1~2天, 其實是不會為了上述曾經有過的念頭慚愧, 也不認為沒付出過的人有資格跟我說什麼, 也想到了, 我還沒回來的那幾年, 不就是我父親這樣照顧他們, 每年過年做現在我在做的事情.

他們自己一家人要怎麼決定未來, 我這個只做一點點的人沒什麼資格去批評, 也不敢批評.

滄桑悠無愁 2012-11-15 07:31 AM

引用:
作者gogorun
親屬願意照顧,是病人的幸,不是病人的權
世界上人沒有一個人有資格拖累其他人


改成世界上人沒有一個人"願意"拖累其他人, 會好一點.. :)

gogorun 2012-11-15 07:55 AM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改成世界上人沒有一個人"願意"拖累其他人, 會好一點.. :)


病人不願意拖累其他人,但親屬不理,國家以遺棄罪論處,這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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