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7426)

我愛E奶 2011-10-31 06:13 PM

引用:
作者TheTruth
不﹐我會教她要守法﹐但是法律不懂對錯﹐這由我來教。

做事情不違法是基本﹐但不等於做事沒違法就沒錯。


3成不就是守法嗎? 法律明定的

還是你要教小孩 法律 對錯自己判斷不管法律怎訂?

TheTruth 2011-10-31 08:58 PM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3成不就是守法嗎? 法律明定的

還是你要教小孩 法律 對錯自己判斷不管法律怎訂?


法律說你撿到東西為了報酬可不馬上還給物主﹐這行為是錯﹐即使合法。

法律怎麼定﹐對錯仍要自己知道。

pc 2011-10-31 10:03 PM

引用:
作者TheTruth
法律說你撿到東西為了報酬可不馬上還給物主﹐這行為是錯﹐即使合法。

法律怎麼定﹐對錯仍要自己知道。

我認為我一切合法,我是做了對的事情,這樣邏輯上有問題嗎?

eddie04 2011-10-31 10:15 PM

法律有規定

一切合法..............


我覺得這是他的合法請求權


話說我朋友常言道...情理法

我們喜歡把法擺前面又沒錯.誰說非得把情擺在前面?

跟你又非親非故的.

TheTruth 2011-10-31 10:57 PM

引用:
作者pc
我認為我一切合法,我是做了對的事情,這樣邏輯上有問題嗎?


認為合法 = 對﹐邏輯上的確有問題

sazabijiang 2011-11-01 12:03 AM

引用:
作者pc
我認為我一切合法,我是做了對的事情,這樣邏輯上有問題嗎?


這個邏輯是錯的.

合法不代表對, 只代表你不違法. 原因很簡單, 法律規定的是 "哪些是錯誤的行為" 以及 "如果做了這些錯誤的行為會有什麼處罰." 但法律不是規定 "什麼叫做對的事情".

比方說另一篇討論串有人提到噪音
現行對於噪音擾鄰有一定的定義, 例如幾分貝, 持續多久.

你不定時的突然大吼大叫幾秒鐘吵鄰居, 法律上合法, 但不代表你這個行為是對的.

又或者假設有人溺水, 他溺水原因跟你無關, 所以你完全不想辦法幫忙救他, 也不去求救.

你是合法的, 但不代表你是對的.

又比方說, 你對一個正妹說 "我保證愛你一輩子, 請把第一次給我吧"
正妹信以為真於是跟你上床, 然後你把她甩了, 她憤而控告你.

你也是合法佔有她的初夜的, 但不代表你是對的.


有些人總是愛強調自己行為 "合法", 某種程度上代表他只願意遵守最低限度的道德.

這又讓我想到大一的時候有個高中同學參加魯拉拉, 有一天他很得意地跟我說, 這學期他上了三個處女學妹.

我問他都不會覺得有愧疚感嗎? 他很驚訝的對我說 "她們都是自願的阿!"

就法律觀點他絕對是合法的.

sazabijiang 2011-11-01 12:14 AM

引用:
作者dts0069
6個月無人認領東西歸所有者是沒錯,但現在失主跟檢到的人都有去警察局報案,那就一另回事了.

你只能乖乖將東西歸還失主,再來談報酬,不然就是侵占.因為這已是兩案不是一案了.台灣的民事訴訟你一定沒經歷過,這時就看兩方誰比較閑了.


對..我真的不懂法律..這點要請法律大大們來釋疑

但是我不覺得撿到東西的人 "只能乖乖將東西歸還失主,再來談報酬,不然就是侵占".

那這樣, 就不會有這麼多索討三成報酬而上新聞的事件了. 失主拿到東西之後擺明不給報酬, 接下來要怎麼辦? 撿到東西的人去告失主嗎?

而且有報案過, 這就不算侵占了吧? 只是留置權的行使.

TRG 2011-11-01 12:19 AM

引用:
作者TheTruth
法律說你撿到東西為了報酬可不馬上還給物主﹐這行為是錯﹐即使合法。
法律怎麼定﹐對錯仍要自己知道。

依法辦理,謝謝指教。

2012 2011-11-01 12:31 AM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對..我真的不懂法律..這點要請法律大大們來釋疑

但是我不覺得撿到東西的人 "只能乖乖將東西歸還失主,再來談報酬,不然就是侵占".

那這樣, 就不會有這麼多索討三成報酬而上新聞的事件了. 失主拿到東西之後擺明不給報酬, 接下來要怎麼辦? 撿到東西的人去告失主嗎?

而且有報案過, 這就不算侵占了吧? 只是留置權的行使.


不是報案就好,東西要交給警察,並聲明要酬金,>留置權的發生是在要求的報酬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雙方無法達成時共識時才會有,而且這個留置權還有個前提>>>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不得為之.

如果兩方酬金談不妥,最後結果是東西法院拍賣37分帳.

chan973573 2011-11-01 01:09 AM

拾獲財物完璧歸趙是美事一樁 ,應該宣揚,讓社會引為典範

但就算索取報酬,也是減少失主損失一種折衝辦法,不應該過於苛責

換個角度看,如果丟掉錢人是自己 ,那要如何答謝拾獲歸還的人呢 ?

給報酬是人情嗎 ?還是會陷對方於不義 ?所以乾脆就別給了,說聲謝了就好 ?

不要老是想到自己撿到財物會如何如何的 ........


還有......

跟女生上過床就要永誌不渝嗎 ?

女生也要愛我一輩子沒有第二個選擇嗎 ?

那我可真算是個渾蛋了......(渾蛋好像也不犯法喔 ! :laugh: :laugh: :laugh: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2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