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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碼歸一碼阿,我是問說我這樣不讓算是擋人家路? 我就是因為不懂您認定擋路標準為何,所以拿親身經歷向您討教阿!! 他的case我看來至少沒有違規,這樣有問題嗎? 影片1,外線道是右轉道,沿路並不順暢,不是有人要臨停就是有車子故障,內外線狂切,反而危險,所以我看不出多大問題 影片2,怎麼看都是開車的問題,你開車會這樣切?我幹過ㄧ次,不過還好我撞的是車子,因為我期待左後方車會看到我打左轉登要切線,應該減速,結果硬切近去,當然不用凹,200%我錯 影片3,切法跟影片2一模一樣,不墬述 錯的,沒必要凹成對的,反之亦然 如果您可以解釋一下那三個影片哪邊有錯,當然會比較好一點 |
引用:
是你沒一碼歸一碼提你的例子來問人 要我舉例,你自己去看 youtu 人家的回應不是比較快 還是你也這樣騎 :laugh: |
引用:
那些回應正反兩邊都有,你要我挑哪個看? 你後方車打燈要切車道是要給前車看的? 我騎車沒有習慣24hrs盯著後照鏡看ㄟ,只有要切線才會 難道您打燈是打給前方車看的?然後再突然由對方前面超車?我在開車也沒有這個習慣,現在台灣流行這招? 第一個計程車那段,我騎車也是這樣,反正那條道我可以騎,外加我如果內外道一直切,反而更容易被撞 你開車喜歡一個道開到底,還是內外道快速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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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種混流,汽車的死角大到可以躲一台車,機車更容易進到汽車的死角,車禍更容易發生. 取消二段式左轉說穿了不就為了方便. 出門在外,安全至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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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鬼打牆,還是忘了開電腦喇叭了 :jolin: |
引用:
惡駕駛人人遇過,我想沒有開車的人會質問飆車族 著摸可以蛇行,行駛快車道這類的問題..... 你的反應是遇到一個開車的惡駕駛 而不是開車的都對不起你 |
引用:
影片2,3都是機車鳴的喇叭,你看到哪個影片? 只有影片1是計程車鳴喇叭,而且是快到紅綠燈前(機車駕駛剛好在機車待轉區上),這樣有啥問題? |
引用: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3 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40014&FLNO=183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183-1 條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間隔至少十公分。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14&FLNO=183-1 |
引用:
我沒說開車對不起我阿,我自己也有開車ㄟ@@" 我是在問,所謂擋道的標準是怎樣? 1:只要有人鳴喇叭,對方必須立刻滾,才不算擋道? 2:就算我在後方,我可以打燈,就硬由隔壁車道的前方貼近切? 把擋道兩個字定義清楚,有那麼難嗎? |
引用:
騎車在外安全真的是第一 台灣十字路口多提供了民眾的便利性 但也相對危險,所以會有些許為了安全考量上的限制 除守規矩外,一些交通法規無法規劃到適合每一個路口、地段的 唯有靠用路人相互禮讓跟彼此尊重才能相安無事 就如上述在下提供的影片連結來說 即使內側車道地面沒印上禁行機車 在機慢車道順流的狀況下,默契上理應讓汽車使用 機慢車道因有臨停、施工等的障礙 使得機車被迫行駛於快車(內側)車道時 汽車駕駛也不得刁難機車族 這是相互禮讓、尊重 如果這都做不到就不要上路比較好 有人要為難別人,別人也有理由刁難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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