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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walker 2009-07-28 12:41 PM

我覺得大業路很奇怪.

騎5.60km/hr的重機,超時速30的汽車
還有事發現場,腳踏車lady逆向,時速大約15km/hr

重機不能倒退嚕,汽車一定要倒退嚕.

重機平常是重機車主的,
撞到了,200kg就變成汽車車主的.

好像重機5.60km/hr撞到東西,很合情又合理

ruinousdeity 2009-07-28 01:03 PM

引用:
作者bass
50.60?
是減速後撞到前剩50.60?
還是50.60減速撞到後會凹那麼大?
這兩者差很多,
被撞的是賓士可不是喜美.
如果是撞到前50.60那表示煞車前是多快?
不要說重機的煞車系統比速克達插所以距離要長點.
那如果是機車騎50.60看到前方迴轉車
後完全沒有減速的意願那真是其心可議.

ㄟ都....我本人不在現場,我也沒有辦法從電視影片中
直接"神"到事故當時的"初速"及撞擊當下的確切速度
我相信您也是如此,還是您覺得從那個撞擊的痕跡
您就可以確定事故當時是"有超速"的,這種說法還請拿出證據來

我這邊講一下我親眼目睹過的車友事故
BMW R1150R車重218KG,於省道台三上坡路段約80KM/HR的速度
(車友當時超我的車,而我的表速約在70KM/HR)
正面撞擊跨雙黃線靜止狀態下的國產LANCER 7代
上坡路段的視線死角沒有人會想到有車"停"在那
是有急煞車,但作用不大.人的部分先不提,
那台LANCER正面保桿水箱含引擎室在內整個內縮,
後車箱受到撞擊力影響,整個翻開.
這車速快不快?省道上跑得比這速度快的我想隨便拉都有
但是撞擊的結果非常嚴重,整台R1150R車身有一半是"嵌入"
LANCER車頭內的

80KM(實際上應該不到)就可以撞成這樣,也許ECLASS鈑金厚一點
那請問一下,一台重機要在多少時速下可以撞一個凹成那樣的洞?

sunnywalker 2009-07-28 01:14 PM

好自為之,不要哪天被某些汽車族婊到上山頭

levent 2009-07-28 01:15 PM

看完影片我覺得.....
1.賓士車的側撞防護力真大!!要是國產車駕駛不死也重傷了吧~~
2.大家都在那邊吵,怎麼都沒人提到他女友阿~~~我覺得還蠻正的ㄟ..... :p

ruinousdeity 2009-07-28 01:30 PM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那個重機,很重的

房車,也不過1500kg,算什麼?

每次看到車禍,警察局就把磅秤扛來秤車重.
誰重誰就負責.

兩輛車一樣重時,車主懶叫就拉出來比誰長.

所以警察除了帶磅秤,還有一隻尺

您又去哪邊觀來一個,車禍事故責任歸屬是用車重判定的說法?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我覺得大業路很奇怪.

騎5.60km/hr的重機,超時速30的汽車
還有事發現場,腳踏車lady逆向,時速大約15km/hr

重機不能倒退嚕,汽車一定要倒退嚕.

重機平常是重機車主的,
撞到了,200kg就變成汽車車主的.

好像重機5.60km/hr撞到東西,很合情又合理

阿....好酸好酸,今天的檸檬愛玉真的是有夠酸溜溜的啦
討論撞擊痕跡,當然會講到重量及材質特性上的差異
請問名偵探這部分有何不妥之處?
至少我可以很肯定在同樣的速度下
國產塑膠速克達跟鋼管重機以同樣的條件撞上前車
留下來的痕跡是完全不同的.
還是您要別人都跟您一樣學習觀落陰大法,不講實證?

對了大師....您昨天提到的"重機排氣管"呢?
話可是您自個兒帶到的,怎麼今天講了那麼多,問了半天
到現在還沒看到您觀出了個什麼結果來?
我還在等大師您"開示"呢?
還是您要玩躲貓貓:"我看不到~我看不到~對我不利的我都看不到~" :like: :yeah: :yeah:

sunnywalker 2009-07-28 02:11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哇....名偵探講話好難聽阿......
三個字"證據哩"

橘色的部分,要講規則在下就陪你講沒關係
超車規則?安全距離?來!!
我們來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Lcode=K0040012)
關於超車的規則

來,這上面哪裡寫著超車時需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又,請問適當之間隔是隔多遠?請問是跟"誰"保持適當之間隔?
麻煩請"舉證".謝謝
我知道有判決可以支持我的論述,需要我引出來嗎?

不要光會說條文,會引條文沒有比較厲害

唉呀呀,有您這位"通靈王"站在台上,小弟哪裡敢造次阿?
除了有證據支持的部分,我哪裡敢像您一樣,鐵口直斷是非?
您是由"證據"導向"結論",還是"預設好結論後再看圖說故事"
這就只有您老自個兒才知道 :rolley...


這就是你可憐的地方...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併行競駛。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 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
超車後沒有安全距離可插入,強行插入原行路線?
no
當然是減速退回原位啦... :D
還是想連超兩輛?

誰跟你講是跟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 :laugh:

間隔,自己找....

判例.判例>>>>快弄出來
迫不及待中...

orea2004 2009-07-28 02:42 PM

引用:
作者E.A.G.Y.O.O.
肇事的逆向;被撞的卻要依(過失傷害罪)法辦 ?

這只是一個程序,不是送辦就是有罪。
如果錯不在汽車駕駛身上,自然會給他無罪判決。

orea2004 2009-07-28 02:59 PM

引用:
作者ckmiss
能把賓士撞成這樣機車的速度肯定飛快

在市區車流量多還是慢慢騎吧

不然就跟達人一樣七天才能回家囉 :o

人車油加一加快300kg的尖銳物體不用很快就可以撞凹車門了。
鐵鎚大部分都有尖的跟平的兩端,這兩端你用一樣的力量去敲
同樣厚度同樣材質的東西,敲出來的痕跡一定不一樣。

sunnywalker 2009-07-28 03:05 PM

不好意思,讓你高興了一陣子...

判例會不會寫說:

如果第二.三輛車之間超不進去,就別超了?
佔著對向車道不好吧.
如果可以超,怎不切進去呢?
or
乾脆來個連三超? 550重機,視同小汽車勒.
or
第三輛車如果開最高速限60:o ,重機再超,就超速了.
or
第二.三輛車都好好的穿過去,惟獨重機跑去撞benz,何苦呢?

迴轉車沒有罪 :o ,也不該死阿 :o ,
還罰的比違規超車少

caozhibai 2009-07-28 03:05 PM

Ex達人的無敵穿牆鐵頭術 :ase

Ex達人不是被撞死的,是撞後捲入車底給輾死的 :think: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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