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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測值標準降至0.15毫克?同車乘客連坐處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08417)

sunnywalker 2007-04-07 12:03 AM

對於各位的討論,無法一一回覆

有人說法律是最高的道德標準,也有人說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清明節前晚,走國3台中到南投段回家,觀察了一下
連最外側車道,也將近有100km/hr
車流量大
反而沒有最高速限,沒有安全距離,每一道都是超車道
沒有三腳架,沒有照相機,沒有國道警察

一堆人都是"共犯心理",被氣氛給蠱惑,跟著開快車

這是"大執法"之後的"大放送"吧 :shock:

~~~
其實不管0.15 or 0.25
現行0.25,取締了0.25以上者
相反的,法令善意保護了0.25以下者
我認為最好不要有僥倖,走灰色地帶的心態
0.25就喝一瓶啤酒,0.15就喝一杯上路
如同高速公路的10km緩衝值,偏偏就要經常性開在118.119

一般十字路口的"機車等候區"也一樣
前輪的前懸部份,超過機車等候區,原則也是以勸導代替處罰
保護駕駛人在不急煞車之下有些緩衝
偏偏就有人,經常習慣性的往前推一點,才會爽

這是在為誰而活?

我自己的認知是,要不然就好好守法
要不然違規,就要知道自己缺乏正當性! :think:

~~~
有好幾次在高速公路上,條子車只要以最高速限附近行駛
沒人敢大大方方的超,
條子車是leader,後面都是follower
貓捉老鼠好玩嗎?要問條子!

相反的,習慣性遊走法令邊緣,好玩嗎?

要好玩,換個活動式車牌,豈不更爽?

御貓與錦毛鼠?警察與一般駕駛?
罰鍰愈來愈重,法令愈來愈嚴
原本有的便宜措施,因為民眾心存僥倖心理,日後可能越來越少(如:隱匿性執法的重現)

~~~
若將來酒駕同乘者要處罰,應該會取締門檻從嚴,認定從寬吧
例如,酒駕者0.55以上達移送標準時,同乘者才受罰
以杜絕同乘者很難從駕駛外觀.交談中辨識有無酒駕的爭議吧!

因為朋友為了執意開車,可能隨便回答說沒喝,誰知道?
0.55(舉例)以上,比較容易辨識吧

倒是酒駕肇事,因為法令關係而讓同乘者算不算有過失?
成為"被告"?此事更大條

P&W 2007-04-07 12:27 AM

引用:
作者lu2
說來說去還是沒說到底會害死誰?
因朋友而留案底?套句你說的,你可以告訴你朋友不要做,更可以自己不做,不要上他車啊!
這條法令實施下去,豈不是正好形成你想要的教育效果?
警察執法意願很低,何以見得?
更何況就算警察執法意願低,或是警力不足
只要能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該法條自然會顯現出效果來
難不成因為警察爛、警察沒用,就要放棄一切作為嗎?
那乾脆所有法律全部廢掉算了,現在的警察連自己的槍都保不住......:stupefy:


善良老百姓的問題,請好好仔細的翻閱前文,如果每個人都跟你一樣不看完全文,就直接斷章取義的話,那紛爭只會越來越多~~

lu2 2007-04-07 10:47 AM

既然你不敢駁這一篇
我就再po一次好了:
罰酒駕同車乘客,就像罰不綁安全帶、不戴安全帽一樣;關連坐屁事?
(有這種不懂法律的立法委員,真夠悲哀了!)
你沒辦法勸導阻止親友酒駕,不搭他的車總行吧?
所謂的連坐,是你和罪犯有關係,你不知道他會犯法,也與其犯行無關卻因此被入罪
現在是規定搭酒駕的車為違法,要罰錢;就是這麼簡單

酒駕罪大惡極,不用多說;降低標準提高罰責更是大快人心!
至於善良老百姓們,不是被"連坐"的;法律是要告訴大眾應避免搭酒駕的車、要懂得保護自己
被罰,也是因為搭酒駕的車;而不是因為別人酒駕卻"無緣無故"來罰你!

Ming 2007-04-07 11:59 AM

引用:
作者nomad
只因為可能有1%的死刑是誤判
就有人叫該廢除死刑
酒駕肇事有10%是酒測低於0.4以下的
降低這標準值難道就沒有價值嗎?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難道會造成精神、肉體上的疾病
還是生命、財產受到威脅??

哈......如果不喝酒的肇事率和0.15的肇事率如果只差3-5%的話

你覺得降低標準的意義在哪????

我當然贊成酒駕重罰

但是也要罰到正確的人

如果是提高酒測值0.4以上的罰責(比如說6個月以上的徒刑)

我當然贊成....

目前這個案子在我看來就是該硬的地方不夠硬(超過標準值0.4以上)

反而是去降低標準(這樣比較容易罰到更多人???)..和連坐法???

silly_rabbit 2007-04-07 12:19 PM

引用:
作者Ming
哈......如果不喝酒的肇事率和0.15的肇事率如果只差3-5%的話

你覺得降低標準的意義在哪????



就算不喝酒的肇事率和0.15的肇事率如果只差1%的話.

對不起.我認為這個法立得還是有意義.

至於您口口聲聲說的"連坐法不應該"...
那請問乘客不繫安全帶駕駛也受罰是不是該廢除掉?
包庇人犯.贓物罪也一併廢除好了.
反正照您老兄所說.一句:"我不知道".這些人就全部被無辜地連坐處罰了

Ming 2007-04-07 12:32 PM

引用:
作者silly_rabbit
就算不喝酒的肇事率和0.15的肇事率如果只差1%的話.

對不起.我認為這個法立得還是有意義.

至於您口口聲聲說的"連坐法不應該"...
那請問乘客不繫安全帶駕駛也受罰是不是該廢除掉?
包庇人犯.贓物罪也一併廢除好了.
反正照您老兄所說.一句:"我不知道".這些人就全部被無辜地連坐處罰了

只差1%

你忘記統計學的標準誤差值了嗎???
:jolin: :jolin: :jolin:

P&W 2007-04-07 01:33 PM

引用:
作者lu2
既然你不敢駁這一篇
我就再po一次好了:
罰酒駕同車乘客,就像罰不綁安全帶、不戴安全帽一樣;關連坐屁事?
(有這種不懂法律的立法委員,真夠悲哀了!)
你沒辦法勸導阻止親友酒駕,不搭他的車總行吧?
所謂的連坐,是你和罪犯有關係,你不知道他會犯法,也與其犯行無關卻因此被入罪
現在是規定搭酒駕的車為違法,要罰錢;就是這麼簡單

酒駕罪大惡極,不用多說;降低標準提高罰責更是大快人心!
至於善良老百姓們,不是被"連坐"的;法律是要告訴大眾應避免搭酒駕的車、要懂得保護自己
被罰,也是因為搭酒駕的車;而不是因為別人酒駕卻"無緣無故"來罰你!


為何PO了兩次要你翻前文你都不去翻,然後就在這裡自己爽的一直PO文?你的問題我在前面就回答過別人了,別人沒有義務要為你的懶惰負責~~

不戴安全帽跟不繫安全帶跟搭酒駕車不一樣,前兩者都是罰駕駛,後者則是罰乘客,現在的罰則已經是很高了,其實罰則再高跟我也沒關係,因為我不會去酒駕,但是重點在於現在已經罰到乘客,酒類是政府允許販賣的,政府無法做好有效管理,為何要乘客負責這種責任,既然你這樣深惡痛絕,那你出來宣傳酒駕就槍斃公投如何?我一定會去投贊成票~~

lu2 2007-04-07 01:50 PM

反正這條法我是樂見其成,至於反對的,請自己到時候通過的話,自行上街抗議囉∼:laugh:

lu2 2007-04-07 01:54 PM

補充一點,搭酒駕車的行為主體是乘客
難道有人搭酒駕車,是被逼的?駕駛拿槍指著頭逼你搭他的車?:laugh:
我就想不通,為什麼有人會被利委和妓者牽著鼻子走?連坐?:jolin:

silly_rabbit 2007-04-07 06:10 PM

引用:
作者Ming
只差1%

你忘記統計學的標準誤差值了嗎???
:jolin: :jolin: :jolin:


你非要在雞蛋裡挑骨頭我也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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