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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台北機車族朋友,要不要來發動一次大規模的總統府抗議活動啊?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369489)

OETTINGER 2004-08-17 09:21 AM

那只好內側車道禁行汽車
汽車必須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囉

antonytai 2004-08-17 09:28 AM

re
 
引用:
作者muming
真的看不下去了
什麼叫做要爭取汽車和機車一樣"平等"的路權?
汽車和機車構造不同,駕駛方式不同,本來就是不同的交通工具,何來平等?
說來說去就是希望能在高架道路"合法飆車"而已。
有人不要命是他自己的事,可不要把其他守法的騎士拖累進去,還有可能害到無辜的汽車駕駛者。
奉勸大家生命誠可貴。
台北市的汽機車數量實在太多了,交通會這麼亂,這都該怪罪以前的政府太晚規劃便捷的捷運系統,及整體的都市規劃做的不好,還有國人隨便的個性,馬市長多次赴新加坡及香港考察交通狀況,最後採取類同香港的措施,就是以價制量,調高停車費,考慮徵收機車停車費,都是希望汽機車的數量減少,並鼓勵市民多搭乘大眾捷運。
一定有人會說:捷運好貴、捷運公車都沒到、等等的抱怨,那麼,我建議將這次的抗議活動內容更改:【請給我們便宜又方便的大眾捷運系統】


機車停車收費是不對的,不要因為是馬市長做的就贊成,畢竟他的政策也不是樣樣對,請站在機車族這邊好嗎

antonytai 2004-08-17 09:30 AM

re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什麼東西都隨便判死刑七年徒刑,我看你們反政府反發瘋了。


有理想的主張很好,可是我在這還是要反駁你。

你講了這麼多『機車速度跟汽車一樣』『數量一樣』『為什麼沒有平等路權』???
那為什麼不講,以後要雙方一樣路權,就機車不能夠鑽到前面。因為汽車不能鑽到前面,這樣違反平等路權。
以後雙方一樣路權,機車就不能夠停機車格,一部機車只能停一個停車格。

我在最之前提出真正的雙方平等,可是你馬上就說不需要學國外。這算是什麼?對自己有利的就要抗議,對自己有害的就說不要???你這樣的作法實在很讓人看不過去。你們的要求不僅多,而且不實際。

現在主要不開放你說的那一些地方,並不是路權問題,而是為了你們著想。機車是肉包鐵,而且普遍機車族好像都不怕死一樣騎。我就講了,你要是今天為了『機車族的權益』,而發生更多車禍,你要怎麼負責?還是你今天只是要拿到權益,可是...


如果你是站在汽車族,你可以選擇不用發言,畢竟這邊是機車族的不平區.

小建 2004-08-17 09:35 AM

請別管我喜不喜歡馬市長!!

我的部分對他很多政策也是很反感的!只是他還算是比較會做事的人而已∼
今天要訴求的事情,是希望全國性統一的!因此訴求對象為交通部,而非台北市!
別再那邊搞扣帽子的惡劣行為了!

訴求的目標有幾項:

1-取消市區、郊區的禁行機車限制!(第一步)
2-取消兩段式左轉限制!(第一步)
3-有限制開放快速道路給機車通行!(第二步,重型機車以上等級)

至於有朋友提到的開放高速公路給機車通行這點個人抱持的態度是....
等第三項開放後,過一段時間再來檢討成效決定是否開放!



再次聲明!人民有請願的自由!
請上面一堆人別再沒事在我們尚未請願訴求前就開始亂批判! :flash:

antonytai 2004-08-17 09:42 AM

re
 
引用:
作者ndk27238
我已經說的那麼明白,台北市道路,是每個人都有的路權,當然別縣市也一樣。問題是台北市在合理範圍內可以適度調整,我說的調整是指,不抵觸交通法規為原則。既然在不抵觸法通法規,一切就屬合法。你說的中山北路就是一例,何況這是附近居民及一些駕駛人請市政府幫忙才這樣。

今天樓主的意思是要政府重視機車族,進而修改交通法規給機車族適當的權利,而不是光光只為了台北市而已。

如果有什麼不爽你可以去市政府抗議,甚至在市長有約的時間打電話去幹譙。用不著在這說五四三,要不要去總統府前抗議那是你的事情,請別妨礙他人的意見表達。ok :shock:


看來這位大大是汽車族的吧,不然怎麼說話會這麼像開車族

antonytai 2004-08-17 09:48 AM

re
 
引用:
作者lioushen
機車騎士的路權 , 長期以來的確都被漠視 ...
警方大多取締機車騎士的禁行機車違規 , 卻甚少對於汽車駕駛人
侵犯機車騎士路權的違規項目進行取締 .

台灣的駕駛環境不佳 , 各項取締工作應該更加強才是 ...


說的好,尤其是很多開計程車的,開公車的,開貨車與卡車的都很沒道德

antonytai 2004-08-17 09:52 AM

re
 
引用:
作者小建
請別管我喜不喜歡馬市長!!

我的部分對他很多政策也是很反感的!只是他還算是比較會做事的人而已∼
今天要訴求的事情,是希望全國性統一的!因此訴求對象為交通部,而非台北市!
別再那邊搞扣帽子的惡劣行為了!

訴求的目標有幾項:

1-取消市區、郊區的禁行機車限制!(第一步)
2-取消兩段式左轉限制!(第一步)
3-有限制開放快速道路給機車通行!(第二步,重型機車以上等級)

至於有朋友提到的開放高速公路給機車通行這點個人抱持的態度是....
等第三項開放後,過一段時間再來檢討成效決定是否開放!



再次聲明!人民有請願的自由!
請上面一堆人別再沒事在我們尚未請願訴求前就開始亂批判! :flash:


當初陳阿扁當台北市長在整頓公務人員的辦公績效上真的沒話說,馬市長上任後公務人員很多又恢復舊狀,辦事扥拖拉拉,哪裡好阿

antonytai 2004-08-17 09:57 AM

re
 
引用:
作者red13
騎機車的時候
左邊是 黃色四個字
右邊是違規併排停車
前面是 再找客人 行駛很慢的 克林車
後面還要怕有沒有 偷拍

這就是機車族的悲哀

有些路段真不知道為什麼要設 禁行機車道

有些單向三線道
左邊禁行機車道
右邊汽車停車格
中間 他O的 公車汽車機車公用道
公車停下來載客人 就 他O的什麼都不用走


大力推行機車專用到的規劃,有汽車行駛其上也要嚴格取締就對了,不能只保障開車族的權利,畢竟機車族也是納稅人,開車與騎車都要一律平等

ghostman 2004-08-17 09:57 AM

還是老話一句
市區取消禁行機車設機車專用道
那慢車道就留給汽車公車小黃去搶:o
其他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還是留給汽車吧

另外禁行機車的罰單是1200吧:)

muming 2004-08-17 11:54 AM

我本身是機車族也是開車族,我覺得在北縣市騎機車比開車方便多了,尤其設置了公車專用道以後,很多地方不能左轉及迴轉,如果要左轉可能還要繞小巷子,但基於行人優先,光是要左轉可能就多花了超過兩次變燈的時間,而騎機車就不同了,只要在待轉區等,不用一次變燈時間即可左轉,不知道有些只騎機車沒開過車的大大在抱怨什麼?
那我也要為開車族爭取路權,設置汽車待轉區,我開車也要兩段式左轉! 行嗎???
我停車也不要繳費!行嗎???
不要隨便扣人帽子,意見不同就被歸為開車族,這不是討論事情的方法。希望有些人生歷練尚淺的大大不要太衝動,小弟騎車的速度隨者年齡的增長已經越來越慢了,你的人生經歷、財富、人際關係、感情、家庭關係等等都會隨者時間而增長,千萬不要因為逞一時之快讓你遺憾終身。
另外,請antonytai 說明為什麼你認為機車停車收費是不對的?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有何不對?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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