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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755 2004-06-25 02:03 PM

哇~~以後遇到這種事

要先想想是不是標錯價格

上網查一查~~電話問一問~~

價錢比一比~~賣場看一看~~

"經"4項確認無誤

誤差在5%內才可以下訂買下!!

不然就很沒道德勒~~

bob58 2004-06-25 02:07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in123
這邊我對趁火打劫的看法

廠商出錯,顧客貪個便宜去訂貨,廠商草草處理,那該修理該罵
...
何必咧,得饒人處且饒人,我們不都希望別人這樣對我們嗎??


消費者基金會提議依商業慣例賠償2倍不過分阿
但是銀行不接受阿
只願意用所謂30000抵用優惠賠償
到底是誰不願好好收場阿
這很清楚吧

kog781 2004-06-25 02:1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b58
事實上, 法律規定不能歸罪於消費者時, 消費者是不需負責的
所以銀行理虧, 不能逕行對消費者主張該帳目(事實上沒向銀行消費阿)
該帳目應該是待警方破案追回贓款時主張
銀行只是利用他自身的優勢罷了
kog兄 妳懂不懂法律阿-_-
什麼都不知道就請謹言慎行

這不是懂不懂法律的問題,而是這只是你的片面之詞
對銀行來說,他也可能有自認為不理虧的依據,
只不過在這裡,你是絕對不會跟我說的呀。
第三者判決事情,豈可只憑單方面的說詞,就下判斷。

my755 2004-06-25 02:1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你的權益?什麼權益?你還沒回答我,廠商退錢,你有損失到什麼嗎?


有損失~~
正所謂時間就是金錢
銀行浪費了我們的時間
損失大了

kog781 2004-06-25 02:11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y755
有損失~~
正所謂時間就是金錢
銀行浪費了我們的時間
損失大了

銀行處理這事也浪費很多時間呀

kog781 2004-06-25 02:15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my755
哇~~以後遇到這種事
要先想想是不是標錯價格
上網查一查~~電話問一問~~
價錢比一比~~賣場看一看~~
"經"4項確認無誤
誤差在5%內才可以下訂買下!!
不然就很沒道德勒~~

不需要,看到便宜誰不想買?
這不是不道德,真正不道德的是
廠商自認標錯價錢,要停止交易,
但卻有人一定要鬧到底,擺明是趁火打劫,這才是不道德

bin123 2004-06-25 02:16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bob58
消費者基金會提議依商業慣例賠償2倍不過分阿
但是銀行不接受阿
只願意用所謂30000抵用優惠賠償
到底是誰不願好好收場阿
這很清楚吧


法律我沒那麼懂,賠償兩倍如果照1萬9來算兩倍是3萬8與銀行提出的3萬5的折價差
不多,況且上法庭就是有討論的空間在

my755 2004-06-25 02:17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銀行處理這事也浪費很多時間呀


沒錯阿
買賣這東西
賣方就是要用時間換去金錢阿
不然開店請人幹麻~~這麼花錢花時間的事~~不就是為了賺更多

而買方就不一樣拉
買方就是要用金錢去跟賣方想要的東西
結果買方到頭來~~該買到的東西沒買到
不就是浪費了時間

bob58 2004-06-25 02:2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謝謝指教,說實在話,兩者看不出那裡不能混為一談。
....
表意人對於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而受損害之相對人或第三人,應負賠償責任。
但這案例上來說,廠商取消交易,消費者並沒有受損害,所以也談不上賠償


嚴重的錯誤
消費者並沒有受損害?
想想清楚阿
時間, 郵電費用, 精神損失...>>>消費者都有權主張
所以消費者基金會提議依商業慣例賠償2倍>>>38000
kog兄不懂法律並不可恥
可悲的是不經深思熟慮的強辯

my755 2004-06-25 02:22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不需要,看到便宜誰不想買?
這不是不道德,真正不道德的是
廠商自認標錯價錢,要停止交易,
但卻有人一定要鬧到底,擺明是趁火打劫,這才是不道德


您也說
看到便宜誰不想買?
所以很多人看到了2萬有找的電漿電視
就給他買下去了~~

那麼
廠商"自認"標錯價錢,要"停止"交易
若真的是這樣~~
自認標錯價錢就可以停止交易
那麼消費者的保障在哪裡

謎之聲~~~~(在廠商那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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