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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isonyy 2023-01-29 06:23 PM

保險法中的代位求償,是指被害人原本應該要向加害人求償,但加害人可能沒有足夠的金錢來賠償,此時,被害人如果有投保保險,就可以先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


就是政府擔任保險公司的概念,政府討錢有各種武器跟公權力,對於酒駕就不開放任讓受害者去找酒駕的討錢

惡蟲 2023-01-30 01:28 AM

引用:
作者holisonyy
保險法中的代位求償,是指被害人原本應該要向加害人求償,但加害人可能沒有足夠的金錢來賠償,此時,被害人如果有投保保險,就可以先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


就是政府擔任保險公司的概念,政府討錢有各種武器跟公權力,對於酒駕就不開放任讓受害者去找酒駕的討錢


問題是保險是因為要保人有繳交保險費給保險公司,所以保險公司在符合契約的情況下,必須賠償給要保人。
那被告跟政府之間是成立什麼保險契約?被告又有繳什麼保險費???
因為被告有繳稅?
那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好嗎!

而且我覺得你們講的東西很奇怪。
犯罪發生,被害人向加害人求償,是走民事訴訟、民事執行程序。
今天換成政府出面好了,如前面講的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一樣也是民事訴訟程序。
一樣的被告,一樣的法律,一樣的執行程序,原告換個人就擠得出錢來?
這世界上沒有那麼神奇的事好嗎?

蠻荒 2023-01-31 12:59 AM

希望政府進行代位求償的做法、跟保險的做法不能相比,兩者性質上本來就是不同的東西

其實希望的作法應該是,先由政府支付總賠償金額給被害者,然後再由政府去跟加害者要這筆錢

更簡單一點來說,就是政府除了管法律之外、兼當討債公司
只是這種舉例說法似乎有點.......

Adsmt 2023-01-31 04:04 AM

109年1-11月有1650人死於交通意外,死於酒駕者為136人。

所以到底整天在那邊針對酒駕是有何意義?知不知道超速、闖紅燈肇事死亡的人數還比酒駕多?

酒駕要代位求償,請問被超速、闖紅燈、不禮讓行人....各種違規撞死的要不要也代位求償?

酒駕是預謀殺人,那超速、闖紅燈、不禮讓行人...等為何就不是預謀殺人?

超速、闖紅燈、不禮讓行人直接刑期十年以上,你要不要?還是因為你也可能會超速、闖紅燈、不禮讓行人...所以這就等等再談了? :unbelief: :jolin: :laugh:

我建議,不如台灣所有道路全部插滿監視器,專抓超速、闖紅燈、違停...等,每張罰單100萬起跳,保證交通死故死亡人數會大幅減少....

不要到時又一堆人在那邊罵政府搶錢啊.... :unbelief:

Adsmt 2023-01-31 04:14 AM

引用:
作者holisonyy
台灣就是一堆垃圾政客,包含現在這些很愛虎爛的綠共,一堆害喝酒又開車的政治人物,
就是死不修法,加重最高刑罰有屁用?
明明很簡單的事情,卻繞來繞去脫褲子放屁,死不去真正的想辦法改善。
我這麼說好了,
酒駕查到(沒肇事),最低關五年起跳
酒駕查到(肇事,撞傷),最低10年,撞死最低20年,都不能提前假釋。
酒駕汽車當下扣押直接拍賣,
作為防治基金或賠償給受害者,之後追朔所有財產至當日,強至賠償,
這樣會沒用?

出一張嘴當然最簡單。講得好像全台立委都是綠的一樣。明明就還有一大堆愛唬爛的藍共,且藍共也佔據了全台大多數縣市,在地方自治上,仍有一定的權限。

怎麼你最愛的藍共治理的縣市都沒用你說的方法來統治?還有你最愛的藍共立委,沒半個提出你說的修法? :think: :flash: :unbelief: :jolin: :laugh:

Adsmt 2023-01-31 04:25 AM

引用:
作者蠻荒
希望政府進行代位求償的做法、跟保險的做法不能相比,兩者性質上本來就是不同的東西
其實希望的作法應該是,先由政府支付總賠償金額給被害者,然後再由政府去跟加害者要這筆錢
更簡單一點來說,就是政府除了管法律之外、兼當討債公司
只是這種舉例說法似乎有點.......

比例原則問題,我上面說了,如果酒駕是預謀殺人,所以要代位求償....

那你憑什麼說超速、闖紅燈、不禮讓行人、蛇行、亂超車、違停、違規左/右/迴轉....就不是預謀殺人,不用代位求償?

在我看來,上面那些的罪過都不會比酒駕輕,都應該比照辦理。

而且上面惡蟲也講了,程序上根本沒差別,就算政府去討債,酒駕者也不會忽然生出錢。說穿了,想代位求償的就只是想躲避自己要負責的法律程序,只想坐著等賠償金進口袋。

但人民有權益,也有義務,受害者自己打官司求自己的權益,這就是人民的義務。這才是民主國家的真義,而不是躺著等政府幫你做好一切。 :think:

holisonyy 2023-01-31 07:48 AM

引用:
作者Adsmt
出一張嘴當然最簡單。講得好像全台立委都是綠的一樣。明明就還有一大堆愛唬爛的藍共,且藍共也佔據了全台大多數縣市,在地方自治上,仍有一定的權限。

怎麼你最愛的藍共治理的縣市都沒用你說的方法來統治?還有你最愛的藍共立委,沒半個提出你說的修法? :think: :flash: :unbelief: :jolin: :laugh:



呵呵,還再護航阿
以前藍的垃圾死不改,所以絕對多數都被人民下架了,這有甚麼問題嗎?

綠共口口聲聲說要改革,在表決人數上也已經絕對多數了,結果改了嗎?

綠共對於想推的法案真的要強行通過的,有哪一個沒通過?這時候又需要拉藍的當墊背找理由?

那選綠共幹嗎?選來當安慰劑的嗎?

一個執政黨已經絕對多數,都已經快幹滿一整個任期了,你還跟我說要問怎麼不找藍的修法?

你要不要聽聽你自己講出來的話多有邏輯?


不用想半天啦,我告訴你原因就在

民進黨6官員酒駕「半數罰6萬」 她諷:丁允恭會不會是其中一員



:D :D :D :D


你還有甚麼神邏輯可以繼續po給大家品香。




holisonyy 2023-01-31 07:51 AM

引用:
作者蠻荒
希望政府進行代位求償的做法、跟保險的做法不能相比,兩者性質上本來就是不同的東西

其實希望的作法應該是,先由政府支付總賠償金額給被害者,然後再由政府去跟加害者要這筆錢

更簡單一點來說,就是政府除了管法律之外、兼當討債公司
只是這種舉例說法似乎有點.......



民主的政府當討債人天經地義,目的不也是保障人民不被酒駕撞死的權力?

不然就照我之前說的,一酒駕不論有無事故,抓到基本款就直接五年起跳啊,
如果甚麼都有困難,就讓鬼島繼續每天都有人被酒駕撞死。

holisonyy 2023-01-31 08:44 AM

BMW男駕駛酒駕逆向 婦遭撞不治

各位身在台灣,就好好面對特產吧

又見阿鳥 2023-01-31 09:02 AM

為什麼會認為代位求償能解決酒駕問題
人都被撞死了...賠多賠少...差別不大...(差別是誰被撞死)
酒駕方願意賠錢,也很乾脆地拿出一箱現金...要當場和解
要不然你喊個數字,他馬上叫人拿現金來...
這樣...ok?

賠500萬...你不爽和解,要告死對方
賠1000萬...你就願意和解,原諒對方嗎?

不如強制險額度提高...被車撞死就賠500萬
100%歸責於對方駕駛...就賠1000萬
不就是要拿到錢嘛...這樣也不用代位

換個角度說
賠500萬...你可能有一些,想辦法找親友湊齊..這個金額是能想辦法解決的
這個坎過了,人生還能繼續

賠1000萬...就擺爛算了....你有願意借你500萬的親友嗎?
找5個人,一人借一百萬?
能脫產就脫產...把現金交給親友.一毛都不想賠..要關就關,關出來就打零工拿現金
代位求償啥...我都沒有....人肉鹹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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