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持優惠碼購物少付20萬 遭華碩提告詐欺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62597)
|
|---|
被害人有沒有過失並不是詐欺成立的要件
不過詐欺是輕罪就是了 |
引用:
詐術得利是指刑法339條 可是那個法條是適用人與人之間的詐欺 這個案例比較適用339-3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 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財產者 接下來的問題是 不正方法是什麼 其實事主自己不要太白目 要舉證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
案情很單蠢...
大公司搞個破爛程式被人發現漏洞,不甘心損失而提告... 至於當事人... 當然是刻意貪小便宜鑽漏洞,被抓包後發現賠不起才出來討拍求救... ========== 一個只能使用一次的折價卷,若店員不回收、不剪角、不作記號,關消費者什麼屁事? 說真的,如果櫃台"返還"該折價卷,很多人都會一直用到不能用為止。 過期?使用期限僅是告知事項,真正審核受理的還是櫃台。 如果折價卷上沒有標示日期,或是印刷樣式恆不變,如何辨識逾期與否? 所以使用規則應明示,且應由店家依規則審核受理與否。 同理,一個限用一次的優惠碼,系統後台不記錄啟用?啊不就是自找的? 而明知審核機制有問題卻還刻意鑽洞圖利,挨告也是剛好而已。 ========= 不過就是半斤八兩的兩造雙方互相比較... 正所謂沒有最XX,只有更XX... |
套句學弟評論
某個很愛計較又愛該該叫的女同事。 "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
如果這樣ASUS可以告成
那我設計一個漏洞百出的購物網站給大家買 告個100人 不就和解金拿都拿不完 |
引用:
引用:
影片你有看嗎???你有沒有看他怎麼操作????還是看完標題後就來下結論????? |
引用:
首先,你要有本事出貨 :D |
詐欺.不可能成立
網路駭客.也不可能成立 不當得利. 也許有機會 不過我想這應該是他們網站設計上的缺失. 談不上什麼駭客或詐欺. 合解機會很大. 想必石頭也認為好好講 對方一定一定不會乖乖把六七十萬吐出來. 就先來個當頭棒喝. 不過, 話說回來, 華碩是什麼樣的本事可以拿搜索票去搜被告家啊? 我想了想, 是重大經濟犯? 或影響網路安全重大情節者? 我只是網路鑑盤手. 看有沒有懂得可以指點一下用什麼名目才可以去搜被告住處. |
引用:
不當得利的贓物? |
以前曾經在家樂福看到麵包販賣部有人吃試吃
一直吃一直拿 然後吃了一圈以後 揚長而去 相信樓上有人會說是你家樂福要給人家試吃的 聽起來也沒錯 然後就在幾個人把試吃麵包吃完以後 有一個帶著孫女的奶奶 看到已經沒有試吃麵包 她直接就用手剝了一個完好的麵包 然後給她自己跟孫女吃 然後那個被剝的麵包就靜靜躺在那裡 一個拿著只能用一次優惠卷的人 把它當作終生卷在用 還自認為沒有錯 因為他怕華碩不出貨所以錄影 就表示他認為他是對的 這讓我想起那個奶奶 她應該也是想說試吃的麵包沒有了 我就不用麻煩服務人員了 我自己剝好了 如果這個奶奶被家樂福人員抓到報警 她應該也可以主張她只是試吃 然後鄉民應該聲援老奶奶 說對啊 試吃麵包沒了應該趕快再弄出來啊! 老奶奶只是試吃不算偷竊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26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