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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MW試乘車撞豐田 1死5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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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完電話後 接到電話的立委: 馬的,這老小子應該是在尻洗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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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是不慢,但要說它大超速,舉證難。 它的車道禁行機慢車。 旁邊不遠就有bmw經銷店,從店出發到這邊才百公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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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上霸到,只是駕駛習慣差而已啦。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以後選立委要身家調查 曾經酒駕、超速被取締者,不得參選 這樣才有機會修法吧 :D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t=4729721&p=26
友站網友到現場轉彎車所在點拍攝的照片,不稍微吃到對向車道似乎看不到對向內車道來車 雖然直行車擁有絕對優先路權,但路權基礎為信賴原理法則,法律不能責人所不能 當你的速度已經超越一般人所能預見的範圍及反應時,對方不見得要分攤肇責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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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車已經不是“稍微”吃對向了,吃一半超過了吧? 看不到對向車道所以要佔用對方車道來轉彎的邏輯我不太懂 看不到不是應該要更謹慎? 有時候在十字路口轉彎,難免會遇到對面也有大車在等待轉彎 然後我就看不到中間車道的路況 難道我就可以往前佔用到對向中間車道看路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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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當路上因公務需超速行駛的救護車、警車、消防車,遇到轉彎車未禮讓,或車頭忽然冒出來造成直行車需急煞,反倒是可以被接受的? 前面還有人說車速過快違反信賴原則,以至於沒有辦法準確判斷? 無論是公務車煞車不及撞上,或公務車勉強閃避而翻覆...所造成的危害與間接傷害由誰負責? 這與罰款金額高低無關,而是您的論述無一致性,在邏輯上不通。 ============ 直行車的超速就算無造成本次事故也屬重大違規... 是因為酒駕與超速危險性都很高,兩者的反應時間都很短,而且一但肇事死亡率都很高。 但一碼歸一碼...當轉彎是肇事主因時,則表示無發生車頭越過車道的行為,該起事故不會發生。 直行中車輛不管是不是合法超速,或是有沒有酒駕,或是有沒有駕照,都不會造成本起事故。 ============ 至於因為障礙物看不到車道的說詞...不就只有唯一的選項"等到紅燈在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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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個角度看 速度也還好,未到飆的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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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到都撞死人了,超一公里也是超啊... :think: 沒死人的話,正常是不太會去鑑定車速多快什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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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說,這種傻子很多... 然後對向的大車先轉走了,你就看到一個活動路障擋在路上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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