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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颱風天又有登山客,而且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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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那位排在V之後的意思是 登山前,強制投保意外險嘛? 什麼樣的險要50萬台幣啊? 強制汽車責任險有這樣高?我記得幾千元吧? |
我覺得國民健康局應該以封包量計價加徵健康稅, 在電腦前打嘴砲不運動潛在著浪費健保的危機, 等掛掉時計算其使用的健保資源是否在平均質之下, 是的話可以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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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看來認為 為了玩 在天候不佳 或 風險高 跑去登山 出事全民負擔是應該的 甚至要別人在 同等 或 更高的風險 下出動救援~而自己都不需另外負擔什麼 的人還真不少 這種想法 小弟佩服 小弟我臉皮沒辦法那麼厚 |
引用:
這就有點搞不懂了, 這位老師一切符合規定上山, 遇到狀況,也在山屋就地躲避,來避免傷害,和浪費國家資源。 不知道哪一點是「臉皮厚」? 還是, 您期待大家檢視您的生活,看看是否真的完全避免「高風險」的行為(不是您自以為的避免喔?),來判斷您是真的「臉皮不厚」? |
合法沒錯啊
然後? 低氣壓什麼時候發佈的? 颱風什麼時候形成的? 他男朋友下山沒通知他? 又為何會讓人發動搜尋? 什麼都合法啊~合法的讓人去死也是合法啊 ---------- 我不會為了玩而讓自己處於高風險的情況啊 |
這很難耶, 一切都合法事, 我還是不能做, 因為可能不能滿足你的期待, 但滿足了你的期待, 是否也滿足了A的, B的, C的? 你的所做所為是否也滿足了我的期待、他的期待?
那法律廢除吧 |
引用:
越講越讓人看不懂了∼ 「合法的讓人去死也是合法啊」到底說的是什麼啊? 您提問的那些,如果都是合於規定,那也不能說什麼, 如果您認為, 只要出現「您認為的高風險情形」,就不能從事您認為的「玩」, 那想問問,到底哪些是「高風險下,不能玩」的項目? |
看來有不少人不懂什麼叫 風險管理
---------- 合法的跑去遊泳~然後遊去危險水域找刺激~ 結果出包要人救~人是被救了~但救人的也不小心死了 有違法嗎? 沒有嘛~當然就是合法的讓人去死不是嗎? 合法登山~合法失聯~合法的讓人搜救~合法的讓人在風災期間上山搜救看有沒有機會遇難 不也是合法的讓人去死? 都合法啊~沒錯吧 明知山有虎 就是高風險 低氣壓型成了~預報可能會型成颱風襲台 就是高風險 準備超車時~看到對向車道有車~如果對向車道的車不讓不做回避~你硬要超車會擦撞~就是高風險 說真的啦~跑去山上是你們的自由~但牽扯到別人時就不再是「你自己的事」 你們死不死~除了你們的親友外~我不知道還有什麼人想理 我關心的是救難人員 |
引用:
曾有類似例子..居民不肯撤離 里長要他們簽署同意書 結果大法官說里長得要違反居民意願強制撤離..所以同意書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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