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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2010-04-23 09:40 PM

從高房價看房屋與土地的迷思
 
新聞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10/04/23/142-2594706.htm

(2010/04/23 00:10)
(●作者牧,目前定居美國麻塞諸塞州,博,教。簡介表示,他旅居美國超過十年,有美國綠卡。本文為 NOWnews.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牧的特區)


近來台灣都會區的高房價已經成為民怨之首。若干國有地的高價標出,成為房價上漲的未來指標;停止標售國有地,卻反被建商以「土地供給減少」當成抬高房價的理由。政府的政策,陷入父子騎驢的兩難處境。筆者發現許多令人深思的現象,提出來供大家參考。

觀察高房價的現象,可以發現癥結其實在於土地與房屋的連結。房價上漲最大的原因多半來自於土地(包括其所在的位置),而不在房子本身;但房屋卻是人們居住需求的所在,而不是土地。若房屋作為一種消費品,其本身價值應隨著年份而減少,特別是以台灣的地理環境而言,超過三十年的房子,歷經大大小小的地震與颱風,問題多半不少,卻因為土地的關係,價值不減反增,使得一般購買市區中古屋的民眾,在負擔沈重房貸的同時,卻不能享有居住品質的提升。

然而土地一個常被忽略的特性就是:雖然建築房子需要土地,但是有限的土地卻可以創造大量的房屋。試想:若是全台北市的房屋都像一○一大樓一般高,房價能高到哪裡去?這讓我們可以回頭檢視:每當房價高漲,政府以「 增加供給」的名義釋出土地給建商,就能如願地增加足夠房屋的供給嗎?

以近幾年的發展來看,顯然並不是那麼回事。由於價格高漲,建商取得土地的成本增加,加上國民所得停滯,建商只好訴諸金字塔頂端的客戶,用精華區土地來生產大坪數、戶數少的豪宅,這些有錢人又利用精華區替代性低的特性,加上低利息、資金成本低的環境,代價而沽。

事實上,許多豪宅的實際居住率都偏低,甚至有媒體報導,平日住在這些豪宅的不是菲傭就是蚊子。政府釋出土地,本來的用意是希望建商用來生產一般住屋,供民眾居住,結果卻被建商用來生產炒作的商品,土地的最終使用效率反而降低。

目前政府對都會區的國有住宅用地,五百坪以下還是以賣斷方式處分,其實過於寬鬆。對於房價高的都會區,國有地不但不應賣斷,更應釋出地上權,供建商生產沒有土地權的房子,切斷土地與房屋的連結,讓有自住需求的民眾能以較便宜的價格(約市價五到七成)取得房子,不用跟投資客競逐同一種產品。

對政府而言,由於地上權到期可以回收再釋出,長期而言,就等於將有限的土地轉換成無限的供給。而有時限的地上權隱含著不低的折舊成本(就像半導體廠昂貴的設備一樣),取得地上權住宅的人,就必須盡可能地提高使用效率,從而減少整體土地資源的浪費。

政府甚至可以考慮以偏遠地區的大面積國有地,與財團交換都會區的土地並釋出地上權,如此一來,政府多了一個可以調控都會區房價的工具,又可促使財團幫助資金不足的地方政府進行開發。如此的方式,與當年「耕者有其田」政策,讓地主用土地換取股票,將資本導入正在萌芽的台灣工業,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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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筆者的想法,也是個可以思考的方向... :)

ruinousdeity 2010-04-23 10:05 PM

引用:
作者yaohoung1
不好意思 打錯了 我是說長期低價承租權
二房東除非有明顯證據 不然是很難界定的
而且時間久了拿到承租權 往後還可以坐地起價
內場一個價 外場又是另一個價

哪裡有錢賺 錢就往哪裡流

被舉報轉租或是發現實際住戶並非將戶籍設於此的原承租人
立即取消承租權、保證金沒入、將來不得再次提出承租申請

漏洞人人會鑽,但是相對的堵漏洞也不是難事,遊戲規則要不要做好&實行而已

abo5738 2010-04-24 09:37 AM

【市調】 民眾認為總價400萬、約30坪,才算平價住宅
 
很多時候好的政策 不是政府不知道 而是不敢作 做了會影響大多數人 得罪財團 下次選舉就不用選了 大陸那邊 打壓房價是政府說了算 台灣相反 財團說了算 政府其實也很無力
民主社會就是如此 大家可以意見很多 但問題真正做主意的 還是集中在部分有錢人 有權力的人.............

nomad 2010-04-24 09:52 AM

引用:
作者Raziel
很多時候, 簡化的模型無法捉摸複雜的人性, 也沒有政策能滿足所有人的自利立場.
也許張三認為的公平, 在李四來看完全不是正義, 解決了一個問題, 可能帶來兩個副作用.
處理眾人之事的難度就在這. 公租是否好, 這應該不是是非題而是問答題, 我認為若沒有
提出較通盤的規劃前, 直覺式的頭痛醫頭也不是個辦法.

有個詭譎的狀況在這裡
一個還沒實施的東西,我說ok,你說有問題要再規畫
問題是,沒做之前永遠是個理論,永遠會卡在那裡
要把破這個疆局,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以小規模的方式來實驗成效
看到成效了,再漸漸放大規模
老鄧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所以他先開放小規模的經濟特區,最終成就現在的整個中國經濟

李麥科說的沒錯
香港、新加坡都有公租房的政策,都搞得不錯
這已經提供了很大的參考價值
再者,社會對於低價出租房的確有很強勁的需求
基於保障人民基本的居住權(跟食、衣一樣都是人生存所必需)的出發點來看
即使不考慮打擊房價
也是有其必要

nomad 2010-04-24 10:01 AM

想租北市國宅 等8年吧
 
引用:
作者abo5738
只租不售的國宅 台灣很難推行 畢竟又聊到一個 中國人 固有觀念 大家都想說 有土斯有財

想買的人 佔多數
如果要租 那我這樣乾脆去租其他房子 選擇性會比較多等等..........

想租北市國宅 等8年吧

台北市的高房價,已成民怨榜首。市議員陳建銘等調查北市的出租國宅,發現將出租的59戶國宅,竟高達6034人排隊等著租,其中,等最久的要10年以上、第三久的也要8年8個月,這會讓人等到白頭!
===================================================
提供一個實際案例給你參考一下
從理論上來說,大家都有自已的說法
但最後還是要以實際上的狀況才是實現
不但有人租,而且還有很多人想要租

geminiprince 2010-04-24 10:06 AM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乾脆再一次國土變更算了...

所有縣政市鄉鎮...

全部列入台北市...

abo5738 2010-04-24 10:08 AM

【市調】 民眾認為總價400萬、約30坪,才算平價住宅
 
公租屋 是個很好的政策 問題一搞 附近有自有房子的人 連租金也跟著跌
屋價都會跟著跌 到時那些人一定會出來抗議等等 台灣目前有個情況很難橋
就是要做啥改變 都要考量那些 既得利益者 利益有減少嗎?如果有 就有反對聲音出來了
因為這個原因就導致 你再好政策 也不敢實行...........

errorsmyth 2010-04-24 07:09 PM

引用:
作者nomad
其實我不認為到最後該讓民眾購買
最好是永遠都不要讓民眾買
國家有提供人民居住的義務
但國家沒有提供人民擁有房產的義務
只要承租的人不亂搞,可以一直承租到死去為止(就實質上來說已經接近自有房屋)
而房子只要到達使用期限,就統一打掉重蓋
原承租戶有權力可以優先再承租
土地跟房子的擁有權在政府手上
這樣才能進行完整的都市更新和規劃
市貌才不會像今天的台灣一樣完全失序

附議同意附議同意附議同意

RogerShih 2010-04-25 06:59 AM

引用:
作者小建
從此事件大家應能多少有點體會...

為何類似房地產、能源、交通、水、糧食...等基本民生必須用品,各國政府都不會完全放任市場經濟決定?!

為何美國甚至歐盟都會有所謂的反拖拉斯法法條?!


因為民主&自由市場的自由發展結果, 若無政府的公權力介入, 最後就會在幾度吞併下, 演變成大財團把持市場, 甚至把持國家!! 人民變成最無辜&苦難的受害者。

所以各國政府為了國家利益&人民公益, 一定都得強勢介入干預, 不能完全放任財團或房地產投資客說的所謂市場經濟說詞。 :think:



這是有問題的說法,二次房貸風暴後,美國多少房子掉價掉的很誇張,那種掉法美國政府也無法過度干涉,因為一干涉,就是龐大的負擔,但如果完全不介入,就是國民財富大量縮水。

反之,漲價也一樣。

你想管制,就必須考慮更多的管制措施,想壓低房價,你就管限制誰能買誰不能,否則好地段人人要去,你不可能無限供應,最終,你為了強制房價穩定,你就得限制更多東西。


你的問題只看一面的話,恐怕會引出更多另一面的問題。

Raziel 2010-04-25 07:11 AM

引用:
作者nomad
有個詭譎的狀況在這裡
一個還沒實施的東西,我說ok,你說有問題要再規畫
問題是,沒做之前永遠是個理論,永遠會卡在那裡
要把破這個疆局,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以小規模的方式來實驗成效
看到成效了,再漸漸放大規模
老鄧說"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所以他先開放小規模的經濟特區,最終成就現在的整個中國經濟

李麥科說的沒錯
香港、新加坡都有公租房的政策,都搞得不錯
這已經提供了很大的參考價值
再者,社會對於低價出租房的確有很強勁的需求
基於保障人民基本的居住權(跟食、衣一樣都是人生存所必需)的出發點來看
即使不考慮打擊房價
也是有其必要

負責任的政策不是兒戲, 政府執行服務都要使用納稅人的錢, 不能沒頭沒腦的就先幹再說,

成本/地點/適用對象/價格/執行方法.....什麼細節都沒有, 那能同意什麼? 就光看到公租

別國做, 就自己也要做, 再怎麼小規模也要先有個自己適用的遊戲規則出來給大家參考.

如果只有靠公租兩個字, 以為其他配套都自然會出現, 我是沒辦法這樣搞河蟹就同意的.


人民對於任何低價的事情都有需求, 低價上學, 低價使用能源, 低價取得資產....政府能有

多少資源滿足每一項? 優先度又在哪裡? 一樣要達成抑制房價創造較佳居住環境的結果,

與其花上百億千億納稅人的辛苦錢,造鎮公租服務少數人, 應先思考是不是有其他管控機制,

差異化的限制資格降低投資投機的行為, 以調節稅務與利率等經濟工具來影響, 不是一看到

人民有xx低價需求就先矇著頭去做,先做再說, 這樣搞,稅收給你收70%也不夠政府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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