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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上有車禍卻不要報警?!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80710)

wsx3 2008-10-25 11:50 AM

引用:
作者306
這事我也遇過~~

在醫院作筆錄還被對方家屬追打~~

後來是我父母堅持提告之下~~他們才拿水果登門~~

沒有道歉喔~~走了還嗆聲說就不要讓我們找到證據~~不然我們一定會提出高額陪償~

那就不用撤銷告訴啦~傷害罪告到底
要是有嗆聲的錄音的話,應該還可以多加些求償的金額吧
:think:

78bear 2008-10-25 01:45 PM

世風日下 人心不古



小弟行車期間也是碰過許多車禍事件

多是電話報警 不在現場逗留

看完一整串討論

驚覺 幹 好險沒停車幫忙

chiayiman 2008-10-25 02:51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之後又繼續給我灌輸台灣知識, 讓我凡事小心.
譬如仁德高鐵站到高雄那一段很多旁邊原本都是莊稼人.
他們是完全沒有紅綠燈觀念的, 我十字路要先左右看才通過.
不然喔, 撞到一個問題沒完沒了, 家裡不有錢, 真的出事情就完了.

剛剛又有出門, 又有看到車禍.
就是過了路橋往高速公路的方向, 有台機車倒在地上.
然後一台銀色車翻到路旁的大水溝吧(不確定那是田或水溝)
老爸說可能是沒有紅綠燈的路口, 機車就蹦出來.
汽車要閃結果車速也是很快, 就翻進田裡了.
....所以才有了知識灌輸part 2.


沒錯
很多鄉下地方比較沒有交通安全觀念
完全就是一附此路是我開的模樣
要過就過要轉就轉
啥紅綠燈方向燈逆向不逆向全不管
要撞上了那就真的慘了
作事人有的是時間可以跟你玩
台灣又有車大就一定是錯的一方的繆論
在鄉下開車除了要遵守交通規則
更要自己提高警覺
看到車禍也要離的遠遠的不要靠近
免得成為替罪羔羊

台灣人真的變了
以前可以說台灣人純樸善良
現在....

任成文 2008-10-25 05:52 PM

你還真天真最好是#31#查不到啦.

引用:
作者loveless
怕惹上麻煩至少打個電話叫救護車吧。
同理心,萬一你發生意外也希望別人幫你吧。

用手機隱藏號碼(#31#)打119跟110,是不會顯示你的號碼。
之前遇到車禍我曾用隱藏號碼打119,119勤務中心叫我留個電話(可能怕我亂報)。
我說用公共電話打的。

刑法上見死不救也是有罪的。
刑法第293條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loveless 2008-10-25 07:08 PM

SORRY!我資訊有誤

現在110跟119已經強制顯示電話話碼和地址了。

(我之前報案119叫我留電話大概是10年前吧!)

starocean 2008-10-25 07:37 PM

先拍下來傳到無名 :cool:

絕望了!絕望了!對這只想找替死鬼的世界絕望了!

鄉長 2008-10-25 09:31 PM

引用:
作者duck78803139
當好人是沒關係...
但是我不想當別人的提款機...
公親變事主...
還要被告~被敲詐一筆錢這就糗大了...
社會上太多太多這種例子了...
要是有人出車禍...
肇事者逃逸...
你經過幫忙叫119~110...
現場又沒其他目擊證人...
你就真的要有心理準備~被誣賴...
萬一現場連監視器都沒有...
你就真的跳到黃河洗不清了...
不是我不想幫忙救人...
而是我真的沒錢當你的提款機...

這根本不是理由,法律之前,沒有證據就是無罪,誣賴你又怎樣?
他告你你就告他誣告,反敲他一筆錢!

他敢動你,你就告他,有機會賺大錢不好好利用,這麼怕事,怎麼成大事? :unbelief:

鄉長 2008-10-25 09:49 PM

引用:
作者Arucueid
重點不是被告, 而是被沒來由的騷擾, 而且可能長達幾個月, 抬棺抗議灑冥紙丟雞蛋...etc
再者可能長達幾個月的法院程序, 對一般人來說都是一種折磨
還不提司法黑洞, 有時反而要自己證明自己的清白...
重點是, 不是我的錯為何要受這種折磨?

他抬棺抗議灑冥紙丟雞蛋,你在家悠閒看電視,他比較 "搞肛", 還是你比較麻煩啊?

有必要理會這個嗎?而且一旦越界,你就可以告到他脫褲子,賠到拉不出屎,懂得玩法律,你就只有玩人的份,不怕別人玩你,不然李敖這麼囂張可不是囂張假的....

esp002 2008-10-26 01:26 AM

引用:
作者阿宅的逆襲
樓上的某些人想見死不救是你們家的事
我只想晚上可以安心的一覺到天亮


凡生�**`是會死的,不救幹麻會不安心?

duck78803139 2008-10-26 01:38 AM

引用:
作者鄉長
這根本不是理由,法律之前,沒有證據就是無罪,誣賴你又怎樣?
他告你你就告他誣告,反敲他一筆錢!

他敢動你,你就告他,有機會賺大錢不好好利用,這麼怕事,怎麼成大事? :unbelief:


要賺大錢也不需要花這種時間去跟這些人玩...
又不是閒閒沒事做...
一天到晚等著告別人~等著開庭嗎...

就是有一堆有錢或有權的人肇事逃逸...
才會倒楣到熱心幫忙的人...

有錢有權的人...
寧可花錢請律師...
把黑的說成白的...
死的說成活的...

而熱心幫忙的人...
就只有倒楣被誣賴的份...
就算最後洗刷了冤情~那又如何...
莫名奇妙花的時間跟心力誰來負責...
難道一般老百姓還要天天研究六法全書...
怎樣才能從別人身上削點錢來花花嗎...
算了吧...
而且我覺得這不算怕事~只是想明哲保身而已...

只要中過一次招大概就可了解其中的無奈...
法律...???
法律是給有錢有權的人玩的...
一般普通老百姓哪來有這麼多時間跟金錢玩法律遊戲...
不然老是有人酒駕撞死人...
卻可以被輕判...

懂得玩法律,你就只有玩人的份,不怕別人玩你<---這句話我很認同
只是很可惜...
不是人人都唸法律系畢業的...
所以才會有律師這行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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