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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台北機車族朋友,要不要來發動一次大規模的總統府抗議活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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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看不下去了
什麼叫做要爭取汽車和機車一樣"平等"的路權? 汽車和機車構造不同,駕駛方式不同,本來就是不同的交通工具,何來平等? 說來說去就是希望能在高架道路"合法飆車"而已。 有人不要命是他自己的事,可不要把其他守法的騎士拖累進去,還有可能害到無辜的汽車駕駛者。 奉勸大家生命誠可貴。 台北市的汽機車數量實在太多了,交通會這麼亂,這都該怪罪以前的政府太晚規劃便捷的捷運系統,及整體的都市規劃做的不好,還有國人隨便的個性,馬市長多次赴新加坡及香港考察交通狀況,最後採取類同香港的措施,就是以價制量,調高停車費,考慮徵收機車停車費,都是希望汽機車的數量減少,並鼓勵市民多搭乘大眾捷運。 一定有人會說:捷運好貴、捷運公車都沒到、等等的抱怨,那麼,我建議將這次的抗議活動內容更改:【請給我們便宜又方便的大眾捷運系統】 |
什麼東西都隨便判死刑七年徒刑,我看你們反政府反發瘋了。
有理想的主張很好,可是我在這還是要反駁你。 你講了這麼多『機車速度跟汽車一樣』『數量一樣』『為什麼沒有平等路權』??? 那為什麼不講,以後要雙方一樣路權,就機車不能夠鑽到前面。因為汽車不能鑽到前面,這樣違反平等路權。 以後雙方一樣路權,機車就不能夠停機車格,一部機車只能停一個停車格。 我在最之前提出真正的雙方平等,可是你馬上就說不需要學國外。這算是什麼?對自己有利的就要抗議,對自己有害的就說不要???你這樣的作法實在很讓人看不過去。你們的要求不僅多,而且不實際。 現在主要不開放你說的那一些地方,並不是路權問題,而是為了你們著想。機車是肉包鐵,而且普遍機車族好像都不怕死一樣騎。我就講了,你要是今天為了『機車族的權益』,而發生更多車禍,你要怎麼負責?還是你今天只是要拿到權益,可是拿到權益以後的犧牲者你就覺得不關你的事?你要知道,在快速道路上的車禍,並不只是平常在慢車道上趴上公車小黃這麼簡單喔! 這只會讓人感覺很自私而已。因為不是真正為了大家著想,因為你現在讓人感覺,你只是想要開快而已。要是你真的因為那幾張 600 塊錢的,你可以去抗議市府說,在某種特定情況下可以稍微超出一點。而你的『提議』全部都在於要開放快速道路,要開放快車道等等。 那為什麼我不講,既然現在我們開的車都可以到 155mph,為什麼不開設一個高速公路可以開這麼快?人家國外都有無限速高速公路,我也要把我的車開到 167mph!哦?國外還有 ooxx 的規範呀!管他的!我不要像國外,可是我要求我的車有展現極速的機會... 我要去總統府前抗議,為什麼不在高速公路旁邊多增設『無限速線』,准許任何極速到達 155mph 的車在上面奔馳?現在我們要超前面龜車,要是換道急了一點,就是一張隨意換道以及危險駕駛的罰單。這粉貴耶∼我要有無限速線!否則開著極速這麼高的車幹嘛? 這∼完全是自私的講法! 不過∼反正你們也有發表言論的權力啦∼大家都是為了自己,所以你們就盡量去總統府前抗議吧∼相信不管我們反對的怎麼講,你們自私的想法還是不會改變。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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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其他縣市不是交通部管的? :confused: :unbelief: :o :m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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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先感謝你幫我舉例證明是台北市政府決定中山北路不能左轉!!! 我妨礙你意見表達?那你現在說的話是我逼你寫的?亂扣帽子還不夠嗎?這很沒品耶! 我說過要去那個地方抗議?誰先引言東扯西扯的?加了一堆我沒說過的話! 抗議搞不清楚對象 勸你別浪費時間了!硬要 那是你的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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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汽機車路權都是平等的 :) 像我有一個朋友很喜歡收集各式重型機車極速記錄的影片,這幾乎都是德國來的,而且都很遵守交通規則,看到遠方有慢車時會先減速閃左轉燈,然後前方車輛會閃右轉燈駛離內側車道,騎士會等到前車完全離開內側車道後才再開始加速。若不是大家都這麼守規矩,德國高速公路世界第一低肇事率的紀錄不會出現 :yeah: |
樓主 那你就騎腳踏車吧 既可以闖紅燈 又不怕超速 也不怕被罰
這豈不是十全十美: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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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誰沒品喔,我有妨礙你表達意見嗎?我有寫你強迫我說嗎 ?全是你在講的,我有說嗎? 不知道是誰說台北市政府死要錢,中山北路不能左轉。我舉的那麼多例子,你還看不懂我在說什麼嗎?你說的問題全在我舉的例子中,是我舉的例子太爛嗎?還是你頭腦有問題。 我已經說你對台北市府不爽, 可以去市政府抗議或打電話去幹譙。又不著在這邊雞雞歪歪說一些五四三。 你回我的全在迴避我的問題,死不承認自已的錯。那我問你,台北市如果不在嚴格取締,中山北路可以左轉,是不是你就不會杜爛台北市政府? 交通法規沒修改,機車就不會受重視,就拿之前重型機車一例來講不就是一例嗎?不要跟我說你不知道? 最後一點,如果你的國文思考程度真的很差,可以私下告訴我,我不想在為你這個白爛說那麼多廢話(如果這句你還看不懂,建議你可以出去給車撞一下,看腦袋會不會變好一點)。 |
引用:
我最痛恨行人腳踏車騎士違規了 :tu: :tu: :tu: :tu: :tu: :tu: |
我希望機車專用道真的是機車專用道...汽車駕駛要尊重機車騎士的路權
還有,地球上有幾個國家是規定機車騎士要兩段式左轉的?是什麼原因讓台灣要實施機車兩段式左轉呢? 為了不檔倒直行的汽車嗎?那也相對的要嚴格取締/禁止內側車道的車直接右轉... 其實市區裡面機車的速度不比汽車慢的,所以應該把最內側車道規劃成機車專用道,這樣就不怕小黃&公車佔用到機車道了 台北市的機車專用道大概只有承德路那一小段了,要是全省的路都這樣規劃不就比較沒有爭議了嗎?汽車&人行道&自行車專用道都有他們的路權,那機車的路權在哪裡呢?大概只有在小格的停車格裡面有路權吧... 至於高速公路/高架快速道路,光是汽車在開就有嚴重塞車的情形了,機車騎士也不用覺得不能騎上這些路是一種歧視 真要爭取的話就爭取政府興建機車專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或者在現有的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規劃出機車專用道 結論:既然政府要分汽車機車路權,那麼就要真正給機車駕駛應有的路權,給汽車方便也要給機車方便,而不是只給限制 |
引用:
那請問右轉要怎麼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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