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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5566 2015-06-05 07:19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這7-11的事情其實真的沒什麼, 超級好解決的, 從此以後訓練師工作中掛牌.

遇到阻擾就請開宗明義但口氣平和地說明法規以及在執行中的任務所需的待遇.

1. 能夠辨識其身分.
2. 讓人抓重點, 了解法規.

問題就解決了, 我看那篇PO文, 店員也只是依照大多數人的觀感去反應.
但訓練師的回應非常尖銳, 又不做足夠的"職業"說明! 扯導盲犬乾淨與否, 乖不乖.

但是!
導盲犬有其職責地位, 乾淨與否(下雨天進來?) 就是要放行! 法律保障其權利!
就這麼簡單, 一個專業的訓練師卻沒有最應該有的觀念, 抓不到重點!

你要知道行政罰沒有因為你不知道法條而不罰,照當事人的說法他有證件,狗也有背心,店長也明知那是導盲犬,這歧視就以符合條件了,況且就算你不暸解法條,也不承立你無觸犯行政罰法的要件
這歧視導盲犬在台灣也不是第一次,相關教育新聞也撥過,就是有人要硬凹,實在不懂這樣是很好玩嗎?

老柏(第四) 2015-06-05 07:39 AM

一個晚上過去還一堆人在幫那個店長辯解喔:unbelief::unbelief::unbelief:


1.先說了不了解法規,很多人把不了解法規習以為常,怪不得導盲犬在台灣這麼少,一堆人把歧視當正常,就連訓練行為跟訓練師都不尊重,這樣導盲犬會多才怪

2.再說那店長了不了解法規,當然了解阿,他不了解就直接轟狗出去了,他就是打迷糊仗,不說出拒絕字眼就是為了避免觸法(罰金是最少要1萬),但是目的就是要把狗轟出去,這麼簡單的道理一看就知道,但是還是有人要幫店長辯解;他不是客氣也不是不懂法規,他是在想辦法用合法方式把狗轟出店內:tu::tu::tu: ,證件有看到、狗背心也有看到,也說禮遇導盲犬,只是很客氣的叫你的狗GET OUT滾出店內,而且理由是嫌你的狗髒

kdkd001 2015-06-05 07:49 AM

嘻嘻..........為什麼有人轉生前跟轉生後差那麼多啊?建議他不要再扯了,以免貽笑大方。

Stone Crab 2015-06-05 07:51 AM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導盲犬還好,至少依法要穿那件制服工作, 而且品種就是那幾種而已.

怕的是美國這幾年的玩法,有些明明看起來就是正常人帶寵物(pet),
而且品種還不限於狗 (貓,豬,兔子,蛇,蜥蜴都有可能),
可是員工去請她不要把寵物帶進室內她就從包包裡變出一張神奇的心理醫師處方簽說,
這是她的companion animal, 還恐嚇不想跟她的律師打交道的話就不要歧視她. :stupefy:
我朋友是開小旅館的,最討厭碰到這種顧客上門. :o


剛剛正好有事打給他,順便告訴他這則台灣新聞...
然後他跟我說奇怪的動物名單最近半年又出現了幾種新動物:
浣熊, 烏龜,鸚鵡, 鱷魚
每隻被抓包都會有張神奇的醫師證明噢... :laugh:

突然想到幾個月前的新聞,那個Passenger Shaming還有空姐抱怨論壇也有轉,
又是一個女人用companion animal的名義把一隻迷你豬也弄進了客艙,
然後那隻豬在空中抓狂了拉了一地的屎. :stupefy: :jolin:

fuji 2015-06-05 07:54 AM

動物(大部分還是犬隻)受過不同任務需要的特別訓練
就不能以單純牠只是動物來視之
比如說軍方有軍犬,警局有警犬,機場海關有緝毒犬
(在歐洲阿爾卑斯山區還有官方正式編制的高山搜救犬
加拿大偏遠省份也有訓練紐芬蘭犬為海難救助犬)
在位階上都屬公務執法人員的一環而獲得保護與尊重
導盲犬也屬於執行協助視障者生活行動的輔助伙伴
先進國家早就單獨立法保障導盲犬的權利義務
我們這裡雖然也定有法條
但實際上施行性及民眾瞭解程度有多少還有待觀察

Stone Crab 2015-06-05 08:02 AM

http://www.newyorker.com/magazine/2...20/pets-allowed

我相信30年前的立法者肯定沒有想過有一天ADA還可以這樣用. :stupefy: :think:
店家管太多就違法了,可是不管又得罪更多客人. :think:

Earstorm-2 2015-06-05 08:47 AM

我不曉得幾位網友的論點在哪裡, 實事求是一些.

訓練員開宗明義就要講(或至少幾句寒暄之後就要挑明)依法我可以帶這隻進來.

有人要說店員懂只是打迷糊仗, 有人說這是歧視, 為什麼要假設這些事情呢?

要說心裡的小九九, 永遠說不完, 所以才說那位"專業人員"抓不到重點, 看來不是唯一.

證件背心能說明權利嗎? 很普遍的知識嗎? 要假設對方知道嗎? 不要做這種無意義的事!

直接說明讓對方了解!

***

講個例子, 我進去一間公司玻璃隔間會議室(霧面), 等人沒有茶水.

直接走出去櫃檯問你們規定訪客會不會給茶水(等約5分鐘).

這根本就不用去猜為什麼我沒有茶水直到開口確認, 沒意義, 問清楚規定就好.

那間公司後來開除那位接待也是他們的私事, 也不用去管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做.

***

後來聊天, 可以用探討為什麼來當作話題, 如果好奇也可以去找答案.

我後來也學到去哪裡就要穿什麼, 免得誤解(特別是外貌年紀不符合傳統印象時).

但當下就是要依最正規的方式去處理, 有法條就依據法條, 有規定就搬出規定.

這兩邊都在打含糊仗, 店員要狗出去的依據是什麼? 訓練員反駁的依據在哪?

訓練員問題比較大! 自己的職責職權都不說明, 事後才來哭哭! 成何體統!

acetyII 2015-06-05 09:09 AM

引用:
作者fuji
動物(大部分還是犬隻)受過不同任務需要的特別訓練
就不能以單純牠只是動物來視之
比如說軍方有軍犬,警局有警犬,機場海關有緝毒犬
(在歐洲阿爾卑斯山區還有官方正式編制的高山搜救犬
加拿大偏遠省份也有訓練紐芬蘭犬為海難救助犬)
在位階上都屬公務執法人員的一環而獲得保護與尊重
導盲犬也屬於執行協助視障者生活行動的輔助伙伴
先進國家早就單獨立法保障導盲犬的權利義務
我們這裡雖然也定有法條
但實際上施行性及民眾瞭解程度有多少還有待觀察


在這裡導盲犬就是物件,如前面有人提到,眼鏡,救護車,就是協助讓事情圓滿達成目的方式或手段


一直在想導盲犬的作用是?

導盲避免盲人因為視力上的問題造成不便?陪伴飲食?或著幫忙選購食物?還是進一步拿筷子協助餵食主人?

法條不阻止導盲犬進入公共場所,卻沒有進一步在法條上去定義公共場所,不是法條缺漏,是刻意不硬性規定

為的是讓弱勢可以在行動上得到進一步的幫助,而且不會被強勢受限制,結果現在變成一種反向強壓別人的工具


有人提到軍犬,緝毒犬,救護車,都是在執行勤務,你不讓他進去或過去,就沒辦法完成他的任務,所以當然要讓

至於進店家購物? 若是店主人他親切的協助購物,幫忙帶位,不也盡到了尊重弱勢的體現?


訓練導盲犬在門口旁靜候主人購物返回,不也是訓練的一環?

skyhuan101 2015-06-05 09:10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訓練員問題比較大! 自己的職責職權都不說明, 事後才來哭哭! 成何體統!



原文中有記載「......店長:「 嗯,我們也是盡量禮遇,只是要你把狗擺門口而已啊! 」
我:「導盲犬不能擺門口,你是不是對這方面不瞭解,不然我拿個資料給你參考。」(動手要拿"給店長的一封信"官方說帖給他參考。)
店長:「 不用啦,我再跟我們主管討論一下。 」( 他不就是店長嗎?)」


上面記載你可能沒注意到,
訓練員其他說法,不知你有無仔細看,
我個人是覺得訓練員說明的夠多了。

導盲犬的功能大家都知道,
別人不方便一輩子,只是導致正常人一時的不便(也許只是心理因素而已)
讓他一方也做不到嗎?
我覺得這不只是違反法律規定而已,
在道德上,更是不應該。

Doubla A 2015-06-05 09:13 AM

常常看到飼主帶著寵物狗進到便利商店

狗在那邊逛大街舔來舔去

也沒看到有店員在管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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