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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2014-09-02 10:21 PM

引用:
作者lievil
好好玩,照你的邏輯

既然是故意的,酸又有甚麼用,酸了就不會去被撿嗎?你對他說再多是有個屁用哦

此外,要講法律、請講證據,沒證據就不要這麼武斷的說誰是故意的,
用個人猜測當事實或拿FB文當證據,沒什麼效力(記得便當文嗎?)。


有用的話那會用「講」的

沒用的話~沒犯法的就是用「酸」的~犯法的就是要靠法律處理

連這都不懂?

還在玩無罪推定哦~你當這裡是法院嗎

還武斷勒

對鄉民來說就是~不知道他是哪種~但不管是哪種都不應該~所以才酸

結果就有道德破表的人跳出來要玩無罪推定~你就知道他一定不是故意的? 一定要預設立場?

FB你不信~那請問你了解夜店生態嗎?

我個人是沒跑夜店啦~但問幾個有去夜店習慣的朋友~說的卻跟FB相去不遠

如果你都不了解~卻只會說這個不可信

那建議別出來跟別人討論了

當然~如果你只是要以你爆表的道德指數來顯示自我的神聖度~以顯示鄉民的道德低落的話

這也不是不行

lievil 2014-09-02 10:42 PM

引用:
作者weirock
有用的話那會用「講」的
沒用的話~沒犯法的就是用「酸」的~犯法的就是要靠法律處理
連這都不懂?
還在玩無罪推定哦~你當這裡是法院嗎
還武斷勒
FB你不信~那請問你了解夜店生態嗎?
我個人是沒跑夜店啦~但問幾個有去夜店習慣的朋友~說的卻跟FB相去不遠

若是故意,誣告不犯法?
一下講法律才有用,一下又說這裡不是法院,能講不能講,通通都給你說好了
連無罪推定這種法律基礎都棄之如敝屣。

什麼叫武斷?純憑想像,就叫武斷
[我個人是沒跑夜店啦~問幾個想像中有去夜店習慣的朋友~說的卻跟FB相去甚遠]
你信不信?有沒有證據力?

都用聽說、想像,難怪當初會有[便當文]

weirock 2014-09-02 11:12 PM

引用:
作者lievil
若是故意,誣告不犯法?
一下講法律才有用,一下又說這裡不是法院,能講不能講,通通都給你說好了
連無罪推定這種法律基礎都棄之如敝屣。

什麼叫武斷?純憑想像,就叫武斷
[我個人是沒跑夜店啦~問幾個想像中有去夜店習慣的朋友~說的卻跟FB相去甚遠]
你信不信?有沒有證據力?

都用聽說、想像,難怪當初會有[便當文]


鄉民誣告了誰?

不就有人在玩律師那套

請問一下~鄉民誣告了誰?

順便請問一下~你是不是在誣告鄉民?

現況就是~有人是不懂那邊的情況而被灌醉撿走~而也有人是故意去被撿走

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都不應該

而前者也不能以不知道做為理由(如同網路詐騙~都宣導了那麼久了)

道德不是破表?

你要把我的話改成「相去甚遠」也行啊

你快去問一問嘛

除了空口說白話外~能不能務實點?

鄉民除了聽說及想像外~還會多方求證~當多方求證的結果顯示證詞相似度高的情況下

鄉民會把這證詞當作「可信度高」

不像有位道德指數破表的~不了解夜店~不去問問有去的朋友~不做求證

只在這邊玩玩律師在玩的~什麼無罪推定啦~什麼證據啦~結果自己也都有沒什麼證據

然後就在這邊道德及聖人指數大爆發

OK啦~看起來鄉民們的求證精神似乎還高了一點點~還會去問 :p

灰灰 2014-09-02 11:43 PM

引用:
作者weirock
鄉民誣告了誰?


鄉民除了聽說及想像外~還會多方求證~當多方求證的結果顯示證詞相似度高的情況下

鄉民會把這證詞當作「可信度高」

不像有位道德指數破表的~不了解夜店~不去問問有去的朋友~不做求證

只在這邊玩玩律師在玩的~什麼無罪推定啦~什麼證據啦~結果自己也都有沒什麼證據

然後就在這邊道德及聖人指數大爆發

OK啦~看起來鄉民們的求證精神似乎還高了一點點~還會去問 :p


推....
+1..

我還可以講一個比較甲掰的事情
前天跟一個女生朋友吃飯
他是在抱怨 她男友釘他很緊的事情
女生 34 歲 頗正 可惜只有A...

跳過

女生以前有點愛玩...只是沒到包尿布的情況
大家年紀大了 工作有了 沒那麼愛玩了

女生的朋友
已婚
因為心情煩悶
找他出來解解悶

哪個已婚女生捏..好像有點衝動
一直暗示我的女生朋友

因為以前都是在玩的 她當下也沒覺得怎樣
反正朋友 喔就抽瞜....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過了一兩個月後

她在以前的酒肉朋友哪裡聽說
哪個已婚女生到處說
明明她就還有再玩
一直找我 要...@#$%^&*()_

所以在台灣阿 真的聽了越多真實案例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愛玩又愛顧形象的女生
絕對比大家想像的多
:yeah: :yeah: :yeah: :yeah:

lievil 2014-09-03 10:18 AM

引用:
作者weirock
鄉民誣告了誰?
不就有人在玩律師那套
請問一下~鄉民誣告了誰?
鄉民除了聽說及想像外~還會多方求證~當多方求證的結果顯示證詞相似度高的情況下
鄉民會把這證詞當作「可信度高」


你的邏輯一直錯亂。
套你的邏輯,假設某女故意[被撿屍],
事後控告別人,就是誣告,誣告就是犯法,
引用:
作者weirock
沒犯法的就是用「酸」的~犯法的就是要靠法律處理

既然犯法是靠法律,套你的話,[鄉民酸有屁用啊]
然後講法律,又武斷還不管無罪推定,
更重要的是無罪推定是對[犯罪嫌疑人],
本案女子根本沒有被控告,哪需要誰去無罪推定。

隨便想像幾個朋友,大家都會,還敢拍著胸脯保證,
當初[便當文],發文者信誓旦旦的說確有其事,
連便當店老闆都可以[創造]出來了,還跟媒體見了面,然後呢?

懶得罵犯罪者,力氣轉用來酸受害者,好棒棒。

weirock 2014-09-03 12:15 PM

引用:
作者lievil
你的邏輯一直錯亂。
套你的邏輯,假設某女故意[被撿屍],
事後控告別人,就是誣告,誣告就是犯法,

既然犯法是靠法律,套你的話,[鄉民酸有屁用啊]
然後講法律,又武斷還不管無罪推定,
更重要的是無罪推定是對[犯罪嫌疑人],
本案女子根本沒有被控告,哪需要誰去無罪推定。

隨便想像幾個朋友,大家都會,還敢拍著胸脯保證,
當初[便當文],發文者信誓旦旦的說確有其事,
連便當店老闆都可以[創造]出來了,還跟媒體見了面,然後呢?

懶得罵犯罪者,力氣轉用來酸受害者,好棒棒。


聖人大大~別把自己的邏輯錯亂說成鄉民的邏輯錯亂好嗎 :unbelief:

難道道德爆表的結果是變負數嗎 :unbelief:

還假設勒~你就一定要預設立場嗎? :unbelief:

鄉民不知道他們是故意的~還是不是故意的~但不管哪種都不對好嗎 :unbelief:

當事人在事後告不告是她的事~是不是誣告也是他的事~跟鄉民有什麼關係

鄉民們對於告不告只好奇一件事~就是不告是不是讓「自願被撿」這一事的可能性又變高了 :unbelief:


所以聖人大大還在跳針不是嗎~鄉民定誰罪了 :unbelief:

去危險場所還不自保的被撿~跟去危險場所故意被撿~都有錯

對於用說的沒用的就是用酸的~是聽不懂哦

用酸的就是「不予同情」~鄉民跟道德指數破表的聖人不同~不會去同情犯錯的人 :unbelief:


事主都不去告犯罪的人了~鄉民罵有個屁用~還是聖人大大的神聖指責可以讓犯罪的人改過向善? :unbelief:


然後~鄉民最少還懂得「多方求證」~跟聖人大大您不懂不了解也不求證不同 :unbelief:

lievil 2014-09-03 12:52 PM

引用:
作者weirock
還假設勒~你就一定要預設立場嗎?
別把自己的邏輯錯亂說成鄉民的邏輯錯亂好嗎
對於用說的沒用的就是用酸的~是聽不懂哦
用酸的就是「不予同情」~鄉民跟道德指數破表的聖人不同~不會去同情犯錯的人 :unbelief:

有眼睛的就知道預設立場的是你,
根本不認識對方,就預設了[故意被撿屍]的可能,還貼FB文佐證,更去找所謂[朋友]詢問
你是從何得知這位小姐跟你的FB、朋友說的是一樣的情況?
跟她很熟?

引用:
作者weirock
鄉民需要的是鼓勵受害者出面

所以你這位鄉民所謂的[鼓勵受害者出面],就是
引用:
作者weirock
用酸的就是「不予同情」~不會去同情犯錯的人

鼓勵人家勇敢站出來,然後再酸她[哈哈!你看看你]
這是甚麼爛鼓勵,不需要是聖人都知道,不用這麼糟糕吧?
她欠你多少錢,要這樣害她?

你前文不對後文,跳針又邏輯錯亂,
一下講法律才有用,一下又說這邊不是法院(不用講法律),
一下鼓勵受害者出面,一下又酸她不值得同情。
懶得陪你在那邊原地打轉

我第一篇開宗明義就說了,
開著上帝模式,事後諸葛的說著[活該],當然很爽
這種爽請放在心裡,無須公諸於世。
請保持對被害者的同情與尊重,天曉得下一個犯罪受害者,是不是你我。
這樣叫道德指數破表,那就破表吧!

allenroy0414 2014-09-03 02:24 PM

其實就是真小人和偽君子

男人去就是擺明了要去撿屍體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女人去不一定就是要被撿 但是被撿的機率很高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那如果想去不想被撿 就要有些條件不要吻合
很前面有提到 1.別去 2.別喝醉 3.別單獨一個人

三樣可控制的因素都不控制

所以就算你告知了去那邊的男人這樣不應該 那男人也會回你 不這樣我幹嘛還要去
男人都知道這樣做不對 甚至一堆人告訴你他就是要這樣做才要去
EX:你為啥要做婊 ANS:我X媽的就是想做婊才到這種地方
我就是要推砲才來 來這邊沒砲推我花這個錢幹嘛

但是你問女人每個都會告訴你 放鬆阿~~ 但放鬆可以有很多選擇
為啥偏偏要選一個會讓自己自身在危險的狀態才能放鬆......
音樂很多地方可以聽 喝酒很多地方可以喝
被酸的原因是 EX:在做婊的地方 告訴大家我是聖女 但我不小心做了婊
女人明明都知道去那邊大部分男人的心態是甚麼還是樂此不彼

MUS 2014-09-03 05:31 PM

引用:
作者lievil
這樣叫道德指數破表,那就破表吧!


追求理想和認清現實就是兩位見解差異...

追求理想中每個人都能以禮待之非禮勿視勿言勿聽勿摸...
現實世界是食色性也, 大頭如果管得住小頭, 那大概人類早就滅了.

上帝聽一名妓女祈禱: 希望全天下男人都可以變成聖人, 這樣她就不用每天被蹂躪了.
上帝說: 怎麼辦? 排妳前面那一位說希望全天下男人都變成色胚, 這樣就不愁沒工作了.

您覺得上帝該聽誰的?

lievil 2014-09-03 07:14 PM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其實就是真小人和偽君子
男人去就是擺明了要去撿屍體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女人去不一定就是要被撿 但是被撿的機率很高 你知道我知道大家都知道


首先定義[撿屍],指人類因酒醉失去意識或控制身體的能力,進而被性侵害
你將[一夜情]與[撿屍]搞混了
1.男人去就是擺明了要去撿屍體
首先忽略了單純聽音樂、跳舞、喝酒、享受氣氛的男人,接著直接忽略可以靠外表、手腕、金錢、幽默、運氣等,在雙方合意下,發生一夜情的男人。
直接將去那的男人,直接打成隨時準備犯罪的人,合理嗎?
2.女人去不一定就是要被撿 但是被撿的機率很高
同上,完全忽略了其他情況

一夜情,雙方願意,當然可以
撿屍,這是性侵害,當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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