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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案偵結》追訴期過 不起訴陳肇敏等軍官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30689)

qazplm1234 2011-05-26 10:38 PM

引用:
作者verychiang
 
冤賠修法 江國慶案可望賠上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6/5/2s88x.html)

國賠上億耶!!!

我要是江媽,就拿這筆錢找人執行非法正義

然後找塊地,比照秦檜模式,供人吐吐口水!!


沒意見..都'絕後'了剩下一位老婦.
個人觀點啦..
我想對她來說.金額也許是其次..

要的真的是這些嗎..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有何不同.
請'相關人士'的退休俸繳回並追逤至承辦當時的源頭.
個人覺得應該比等3讀通過的'國賠'還讓這位婦人慰藉吧..

3千萬到一億...
將心比心一下好了..
我都這把年紀了...就算國賠我十億.幹嗎..還要背上'全民買單'的與論消費..

Eav 2011-05-26 11:24 PM

引用:
針對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绨正批評專案小組卸責,特偵組主任陳宏達直言,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人都應該瞭解,濫權追訴罪指的是軍法、司法檢察官或法官,陳肇敏等人並不是該法條所規範之人,這十分清楚。


陳肇敏跳過有職權的軍事檢察官把事情丟給反情報隊沒犯法嗎?
這叫私刑不是嗎? 私刑導致江國慶死亡是不是殺人罪?殺人罪
追訴期多久?

cheneyen 2011-05-26 11:51 PM

不知道有沒有大絕招?
一次放一個畜牲進江家密談(當然不允許第三人在場)
然後每次都出現, "畜牲因為深感愧疚,所以在江家自盡" 這種完美的結局

ruinousdeity 2011-05-27 12:55 AM

其實這件案子還可以提自訴...
這樣就可以避開大家所謂的檢察官放水這個問題
但是要看誰有那個心去幫那老婦,
接這CASE各方面來說壓力都會很大 :think:

Gary1978 2011-05-27 12:55 AM

引用:
作者verychiang
 
冤賠修法 江國慶案可望賠上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6/5/2s88x.html)

國賠上億耶!!!

我要是江媽,就拿這筆錢找人執行非法正義

然後找塊地,比照秦檜模式,供人吐吐口水!!


這國賠的金額會確實找這9人索回嗎...:unbelief:

liujiaxun 2011-05-27 01:56 AM

我記得所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限期一個月破案』是一個以訛傳訛的說法,記得曾經看過一個報導,就成說明這件事的狀況是因為當時的疑犯為軍人身份,而被害人為平民,案發地點又在營區。如果從疑犯的身份而言,是歸軍事檢察官偵查的,可是若從被害人的角度來看,應該先歸台北第檢署偵查,等檢察官偵查告一段落,對疑犯以被告起訴,再移交軍法。可是因為案發於營區,導致一開始軍事檢察官就先取得地利,於是陳水扁就公開要求軍法單位若不能再一個月內查出頭緒端倪,就必須將偵查權回歸到台北第檢署,然後記者就自己作文做出『限期破案』的文章標題,隨後更接連被引用標題而造成。我覺得根本的問題都是當時軍方的虛偽造假成風所造成的。只想要一個結果,根本不管過程合不合法,甚或會不會造成錯誤的結果。

Highlander 2011-05-27 09:07 AM

沒法接受這樣的結局..

T磨人 2011-05-27 09:52 AM

引用:
作者qazplm1234
沒意見..都'絕後'了剩下一位老婦.
個人觀點啦..
我想對她來說.金額也許是其次..

要的真的是這些嗎..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有何不同.
請'相關人士'的退休俸繳回並追逤至承辦當時的源頭.
個人覺得應該比等3讀通過的'國賠'還讓這位婦人慰藉吧..

3千萬到一億...
將心比心一下好了..
我都這把年紀了...就算國賠我十億.幹嗎..還要背上'全民買單'的與論消費..


對 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 滅人子孫後代, 已經是以命償命誅九族的階段.

archarch 2011-05-27 09:56 AM

所以宣佈破案... 地檢署也不用插手..沒有移交問題
時間的壓力,連民間人士都被軍方刑求



引用:
作者liujiaxun
我記得所謂的『台北市長陳水扁限期一個月破案』是一個以訛傳訛的說法,記得曾經看過一個報導,就成說明這件事的狀況是因為當時的疑犯為軍人身份,而被害人為平民,案發地點又在營區。如果從疑犯的身份而言,是歸軍事檢察官偵查的,可是若從被害人的角度來看,應該先歸台北第檢署偵查,等檢察官偵查告一段落,對疑犯以被告起訴,再移交軍法。可是因為案發於營區,導致一開始軍事檢察官就先取得地利,於是陳水扁就公開要求軍法單位若不能再一個月內查出頭緒端倪,就必須將偵查權回歸到台北第檢署,然後記者就自己作文做出『限期破案』的文章標題,隨後更接連被引用標題而造成。我覺得根本的問題都是當時軍方的虛偽造假成風所造成的。只想要一個結果,根本不管過程合不合法,甚或會不會造成錯誤的結果。

misman 2011-05-27 10:23 AM

引用:
作者hugobossxzy
不曉得這些涉案人員要怎麼面對他們的子女??


這些涉案人員應該也會斷子絕孫吧....

把人家絕後,後面也是斷子絕孫的下場在等著這一票狗官....

以上只是我夢到的.... :jolin: :jolin:

如果有能力的話,我還真想讓這場夢實想....順便拍片上傳U2B..... :laugh: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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