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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樣的車禍應該怪機車還是怪汽車?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21660)

Quaker2002 2011-03-02 10:10 AM

引用:
作者小建
感謝提供新的完整影片連結!

從影片看來...

該汽車:從對向車道迴轉(或橫向車道左轉)入這邊車道的外側車道,然後就馬上停下(有看到煞車燈持續好陣子), 並且右切要去停車!

該機車:後方的錄影看到時,是在車道的偏外側車道進入畫面,然後逼近汽車後右切入機車優先道要準備超車... 畫面前端發現地上標線有劃禁行機車?但很模糊,不曉得有無塗銷,且兩個車道全禁行機車?




汽車的問題:很明顯最大過錯了... 路口一迴轉或一左轉馬上煞車要切到車道外停車<---- 這跟本上就是超有問題的駕駛行為好不好!就算後方機車原本是在機車專用道騎,遇上這種駕駛行為的汽車,依然可能閃避不及或得緊急煞車!

版上開車的朋友誰敢這樣開車&大聲說這樣開車沒問題而不會被開罵的?! :think:

機車問題:主因在於原本跟在汽車後,視線某程度已經擋住了,這時要超車,起碼要先稍減速拉開距離後,發現前...


請問汽車違反哪一條規定? 迴轉後然後打方向燈慢慢靠邊,哪一點違規我倒是想聽聽。

而且機車明顯嚴重超速,汽車從後照鏡視點看來右後方沒車,打方向燈靠邊後卻被疾駛的
機車撞上,這個CASE的肇事主因是機車超速及未保持安全距離,緊貼攝影車輛欲超車時
,發現前方有慢車要靠邊,沒有足夠的時間及距離可以閃躲或煞車。

悠遊網客 2011-03-02 10:15 AM

一條馬路三個車道,兩個大車道禁行機車,一條小車道是機車優先道.
機車"超速"的證據在哪裡? :confused:

Quaker2002 2011-03-02 10:20 AM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一條馬路三個車道,兩個大車道禁行機車,一條小車道是機車優先道.
機車"超速"的證據在哪裡? :confused:


車道線,用以劃設各分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
本標線為白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0公分。

換算一下應該可以得知時速。

Quaker2002 2011-03-02 10:31 AM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車道線,用以劃設各分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
本標線為白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0公分。

換算一下應該可以得知時速。


我剛剛稍微計算一下,過紅綠燈後總共有七條白色虛線及七段間距,總共70公尺,
機車通過這段路費時3秒,換算結果得知機車時速約為84公里。

Rasco 2011-03-02 10:32 AM

男生載女生

可能太開心

然後跟後面的女生聊天聊到忘我就會這樣了.....

Quaker2002 2011-03-02 10:43 AM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我剛剛稍微計算一下,過紅綠燈後總共有七條白色虛線及七段間距,總共70公尺,
機車通過這段路費時3秒,換算結果得知機車時速約為84公里。


而且前方車多大家都減速停車了,只有該台機車還想衝,時速84公里對比時速0,難怪完全
沒有反應時間。

大茂黑瓜 2011-03-02 10:48 AM

引用:
作者小建

不過基本上以這種路況,當機車優先道沒啥阻礙時,小弟也不會硬騎到汽車道後被一堆汽車阻礙視線...

其他違規問題:聽說機車騎士才15歲未成年,無照駕駛;以及好像是超速;還有駛入禁行機車道(這部分能否劃設不在此串討論重點, 故不模糊了)


小弟看法是:
汽車還是造成肇事的主因:理由是路口迴轉後,馬上右切佔住機車優先道準備停車,因而造成後方車輛閃避不及而撞上,需負擔較多的責任。

怎麼前言不對後語啊 :laugh: :laugh:

LW牛 2011-03-02 11:00 AM

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一條馬路三個車道,兩個大車道禁行機車,一條小車道是機車優先道.
機車"超速"的證據在哪裡? :confused:


機車的速度有人大略算出來了.
比較一下行車紀錄器的車 VS 摩托車
路口時, 摩托車還在該車後方
車子都已經穩穩停住了, 摩托車還飆過去才急煞

BTW, 分道跟超速有關嗎???
不是機車騎機車道, 任他飆到爽吧

Silimu 2011-03-02 11:00 AM

無照駕駛代表你沒有資格把車騎上路~

小建 2011-03-02 11:05 AM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請問汽車違反哪一條規定? 迴轉後然後打方向燈慢慢靠邊,哪一點違規我倒是想聽聽。


1. 該汽車幾乎是迴轉後馬上停車&往右外切要停車!
而非繼續往前開後慢慢靠邊停車...

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請問以下幾種情況是否為危險方式駕車?還是非得法規一一詳列才算?
1. 公車一載客後馬上切入最內側車道
2. 小黃一發現乘客馬上從中間車道切到最外側&緊急煞車
3. 前方無狀況下突然緊急煞車
4. 汽車路口迴轉後突然煞車而沒有儘速前進...


引用:
作者LW牛
BTW, 分道跟超速有關嗎???
不是機車騎機車道, 任他飆到爽吧


引用:
作者Silimu
無照駕駛代表你沒有資格把車騎上路~

上述兩點同意, 所以此案例下小弟不認為該機車沒過失!
只是看法上偏向於汽車的危險駕駛行為是肇事主因, 因此要負擔較多的車禍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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