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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收到鳥先生的民事求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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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放心 你申請變更就有紀錄 ,白紙黑字跑不掉 到時真那樣搞,就調出來查 |
引用:
是誠信問題, 你信用卡資料會給amazon, 但會不會給不知名網站? |
昨天收到簡易庭通知,20天後調解,反正這次調解一定不成立,就看看這個人的態度如何,小弟目前樣樣都缺,就只有時間不缺,可以慢慢陪他走法院
這個人應該也知道以小弟的情形,上法院他不一定討的到便宜,所以求償金額才定其他人的1/4,不過小弟答辯狀也擬的差不多了,準備跟他玩到上訴結束 |
引用:
做法正確,網路上很多被告互通訊息串聯,也是建議對此採相同作法,要錢沒有,要走法院,就大家玩到底。 :laugh: |
你陰點
你再陰險一點嘛 他媽的名字取得好 |
mobile01上的范先生情形跟小弟很像(詳情見01站,關鍵字就是這個人的名字,最新那篇),也是在其他網友的討論串回應了一句而被這個人告,范先生有將地檢跟高檢的不起訴處分書上網,看完內容只能說連這樣也能告
范先生跟小弟一樣都是96年的討論串,事隔近3年才被告,時間點也都是去年上半年,剛好是這個人的公司跟工廠收掉不久(工廠是他老婆掛負責人,因為無法校正被取消登記證,詳情見經濟部商工查詢系統),難怪對這個人提告原因會有諸多聯想 這個人的做法很難被人接受,但是一旦被告就必須配合出庭,所以才會建議不要打上這個人的名字,否則即使您的回應沒有指名道姓,這個人還是會印出前後討論串說這句話指的是他並據此提告 |
引用:
他的目的不在出庭。 而是有人怕上法院,這樣就可以騙取和解金。 說真的,這種行為算不算是恐嚇or詐騙 :confused: |
引用:
你敢說他是騙喔 , 你不怕引禍上身 ? :fear: |
引用:
是有可能,MOBILE01上的范先生就是類似這樣 |
引用:
不過就是上上法院而已 :unbeli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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