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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2025-12-06 08:42 PM

#120



2025-12-06 2058

請問 ID: jerry20530 ,您是引用哪位[站友]的內文?

LDSKINGII 2025-12-06 08:50 PM

引用:
作者jerry20530
北北基桃76年的難民腦子本來就有問題
北北基桃難民 戰敗共匪逃難第七十六年
生了一堆腦子有問題的後代.......
北北基桃一堆逃亡難民10個9個腦子被洗壞~~
都滅亡76年了還要反攻中華蘇維埃~~
北北基桃的開戰我會多殺幾個智障難民一群傻逼~~
反攻中華蘇維埃腦殘 :jolin: :jolin:
1949哥發文沒1949沒貼圖都不對味 :cry:

還讓人懷疑帳密是不是被盜 :laugh:

海豹 2025-12-06 08:51 P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整天酸別人不民主看個網路要翻牆,終究還是把自己活成那個最討厭的樣子 :laugh:



以前怎麼罵別人築高牆
現在自己支持的人同樣做了
完全沒有考慮就跟著轉彎贊同
因為黨說的不會是錯的?
這裡人都4~50歲了,甚至60的都有
活到這把年紀,沒有自己的價值觀?
可惜...

Hermit Crab 2025-12-06 08:59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有沒有發現你辛辛苦苦說明美國國會舉措以及歐盟, 然後通通是對牛彈琴~
:ase :ase :ase

一句你是不懂台灣與中國現況! 然後就沒了. (知識與理智不重要, 要的是他們說的)


巴西有封過推特...

巴西對X的封鎖

LDSKINGII 2025-12-06 09:01 PM

引用:
作者惡蟲
不是一定要分公司,代表人亦可。
很多國際集團在臺灣沒有分公司,但是會委任臺灣的律師事務所為代理人。


而且這次適用的詐欺犯危害防制條例,是7月底才公布施行的。
所以小紅書只是第一個,但不見得就是唯一的一個。

相關的對平台要求其實早在該法通過前,就已經有要求相關平台要設分公司或代表,並依法提供相關詐欺犯罪調查必要的資訊。
只是之前主要是相關機關與各平台公司的協商,有些事情沒辦法強制他們要遵守。
這次修法通過之後,才有法源做一些處罰等強制性措施。

但是像臉書這樣的國際大公司,都還願意配合,小紅書卻不理不睬,也沒道理要繼續縱容他們。
要陸資公司落地可以和其他國際公司條件相比你要這個政府面子擺哪

關於落地問題黃土條講得不算複雜。沒智障的應該都懂

其實你我都清楚這個黨封小紅書的理由跟配不配合法令無關,更扯不上詐騙

Hermit Crab 2025-12-06 09:07 PM

實測有效!小紅書禁用台灣用戶免緊張 五步驟替代方案超實用

惡蟲 2025-12-06 09:07 P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要陸資公司落地可以和其他國際公司條件相比你要這個政府面子擺哪

關於落地問題黃土條講得不算複雜。沒智障的應該都懂

其實你我都清楚這個黨封小紅書的理由跟配不配合法令無關,更扯不上詐騙


所以代表人的部分你是看不懂嗎?
無論如何,現在法律訂出來,當然就是按照法律走,總不能說因為是對岸的,就能不受法律限制吧。

而且硬要拉其他公司來對比也沒有意思。
畢竟如臉書等是已經依法律規定來做了,其他公司的話,也是要看目前進行的程序進度到哪裡。
而小紅書是不但沒做,甚至不回復,人家都做到這麼絕了,你還要拿臉去貼人家屁股嗎?

Hermit Crab 2025-12-06 09:10 PM

內政部的意思就是政府這個措施只是象徵性的,政府放了個屁懂的就懂...

內政部強調,凡在我國境內提供服務之網路社交平台或APP,均須接受本地法律管轄,
如包括 Meta(Facebook)、Google、LINE、TikTok 等主要國際平台,
均已依我國規範設置法律代表人並恪遵法律義務,展現與政府共同打擊詐欺的不變立場;
故其餘在台營運的平台亦有責任主動配合,不能自外於我國法制之外。

網友詢問如果手機仍安裝小紅書APP沒刪掉,是否會有刑責相關問題?
是否可以VPN翻牆繼續瀏覽?

禁封1年小紅書APP在手機沒刪除是沒問題的、帳號也繼續存在,不會觸法也不會被罰
至於是否可用VPN翻牆繼續瀏覽小紅書,
內政部則是表態這是個人行為,不會直接規範或取締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202512050026/

惡蟲 2025-12-06 09:11 PM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實測有效!小紅書禁用台灣用戶免緊張 五步驟替代方案超實用 (https://agirls.aotter.net/post/64397)


所以每次總是有新聞,被害人不管銀行行員怎麼勤阻,警員如何明確告知對方就是詐騙集團,就是有人堅持要匯款。

我就常講,臺灣為什麼詐騙集團多?臺灣人就好騙嘛!
明明禁用小紅書是為了防詐騙,結果還笨笨的翻牆過去讓人家騙!?有這麼蠢的人,詐騙集團不騙怎麼能配得上詐騙集團的名稱!?

Hermit Crab 2025-12-06 09:13 PM

引用:
作者惡蟲
所以代表人的部分你是看不懂嗎?
無論如何,現在法律訂出來,當然就是按照法律走,總不能說因為是對岸的,就能不受法律限制吧。

而且硬要拉其他公司來對比也沒有意思。
畢竟如臉書等是已經依法律規定來做了,其他公司的話,也是要看目前進行的程序進度到哪裡。
而小紅書是不但沒做,甚至不回復,人家都做到這麼絕了,你還要拿臉去貼人家屁股嗎?


可以先罰款再來一次已讀不回...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7&postcount=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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