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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當然可以並行 . 但交通部故意婊你的錯誤宣導 .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01009)

referee_c 2013-03-14 06:57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幫繳罰單 ?
連開罰都不行了 , 還繳什麼罰單 .
真是本末倒置 .

罰不了?

台中市警察局都明白回文要罰了,你為何不親自來台中市以身試法?到時候再來說無法開罰也不遲.
如果不敢,你也只是嘴砲而已.

referee_c 2013-03-14 07:13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我跟你說啦 , 既然你不同意單車道的定義 .
不如你去函交通部 , 要求交通部解釋定義的由來跟法源依據.
這樣還比較有效一點 .
法規的最終解釋權本來就是該法規的主管機關 .

ps. 交通規則中 , 有出現 單車道 也有出現同車道 .
而這兩者是不同的 , 單車道是單一車道 , 同車道是同一車道 .
只是你現在要硬說兩者相同 .
真要兩者相同 , 幹嘛出現兩種名詞 .

我是覺得[單車道]的定義根本不是重點.
就算你爭贏了[單車道]的定義(事實上並沒有),還是無法證明本篇你所認為的[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同車道並行無違規,不得開罰.]之論點.

其實應該是你去函交通部,告訴他們的宣導短片亂搞,並請交通部明文承認宣導錯誤,並通告全國,說明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可並行完全無違規,如此,才是釜底抽薪的做法.

referee_c 2013-03-14 07:25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你啊 , 一直以來都沒有自己的論述能力 ,
只能當別人的跟屁蟲 .

當有人發出一篇錯誤的訊息 , 你也當成救生圈的拼命抓住 , 沒想到他只是一根
稻稈 , 根本救不了你 !
該位網兄到最後雖然還是弄錯 , 但至少他努力過 , 也知道要自己做看看 ,
你卻只能出一張嘴卻什麼都沒做 , 跟他比起來 , 你差他太遠了 .

以前是這樣 , 過了一年又還是這樣 . 沒有長進 .
真是浪費生命了你 !

錯誤的訊息?

你的觀點認為錯誤,其實並不代表真的錯誤.
就好像我說質量不一定守恆,我那還正在念國小的小外甥就說我亂講,說我錯. :D

jshj0314 2013-03-14 08:02 PM

引用:
作者jshj0314
某人神經有問題吧?大家怎麼都那麼認真在回他?

+1...................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發文完仔細一看,引用到自己的文了

漲 停 2013-03-14 08:11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報告一下進度:

1.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林先生還沒回e-mail.
2.這幾天陸續以電話詢問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交通裁罰業務的莊先生(02-23113456分機2402),和負責交通宣導短片業務的黃先生(02-23113456分機2401)相關問題.

關於[單車道]問題:
莊先生和黃先生都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二款中的[單車道]和樓主所言相同.
這並不意外,畢竟這個[單車道]的解釋回函,就是他們公路總局發的.
但前面我所過了,未經立法,自行定義條文中單車道的意義,於法無據,我表示難以認同.
黃先生表示,若公路總局的解釋有疑義,可詢問其上級單位交通部.
我詢問所謂的上級交通部指的是哪一個單位負責,黃先生給的答案是[路政司].
換句話說,公路總局講的,不一定準.

關於[大型重機同車道並行]的問題:
黃先生表示,宣導不可以並行,並不表示一定有罰則.

因此我反問,是否可並行不會被處罰?
該員不敢下結論,表示從去年開始...



這都是你自己問到的 ...

一個難以認同 , 那就這樣吧

下級單位如果認知錯誤 , 開錯了單 , 由人民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 那法官會參酌
誰的意見 ?
下級單位 , 抑或者是交通部的最終解釋 ..

那 .... 就這樣吧 .

這帖除非有新的事證 , 否則我已經沒有回覆的必要了

漲 停 2013-03-14 08:22 PM

其實我一直都偷偷藏著這篇的

這是去年我就向交通部反應的回文 !

交通部回說是為了保護大重騎士的安全所以宣導不可並行 .
不是因為違規的

我就是要看後面有多少人鬧笑話 :D :D :D


段祺瑞 2013-03-14 08:25 PM

知道規則照樣在馬路上狂飆,這就是我認識的重機族

漲 停 2013-03-14 08:27 PM

麥克兄 , 要重回戰場了嗎 :like:

referee_c 2013-03-14 10:13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其實我一直都偷偷藏著這篇的

這是去年我就向交通部反應的回文 !

交通部回說是為了保護大重騎士的安全所以宣導不可並行 .
不是因為違規的

我就是要看後面有多少人鬧笑話 :D :D :D

https://lh6.googleusercontent.com/-...725/1020314.gif

你是要讓大家笑掉大牙嗎?
看來,你的閱讀能力真的是有問題,回函的重點在於我幫你標示的部分.
到頭來,回函還是告訴你依照交通規則規定,大型重機在同車道不能並行.

你的理解能力真的那麼差嗎?
竟然自己貼了一篇打自己臉的打臉文! :D

referee_c 2013-03-14 10:15 PM

引用:
作者漲 停
這都是你自己問到的 ...

一個難以認同 , 那就這樣吧

下級單位如果認知錯誤 , 開錯了單 , 由人民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 , 那法官會參酌
誰的意見 ?
下級單位 , 抑或者是交通部的最終解釋 ..

那 .... 就這樣吧 .

這帖除非有新的事證 , 否則我已經沒有回覆的必要了

我問到的又怎麼樣?
公路總局說的話不是聖旨,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它根本管不到,有屁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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