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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like8 2013-01-10 01:01 PM

引用:
作者sclee
沒錯

很多人就是看不懂或是沒認真看新聞內容

檢方不是笨蛋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明明就說得很清楚能放則放 買A報B通通都不是問題 提不出單據才法辦

檢方的心態有特別費前車之鑑 如果這次嚴辦結果最後弄到修法除罪 豈非又做白工

沒錯,真的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到現在還是有一票人高喊「通通抓起來」、「管你買A報B還是怎樣,違法就該死」,這種犯錯就該死的心態很要不得 :think:

Quaker2013 2013-01-10 01:30 PM

引用:
作者parislike8
沒錯,真的是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到現在還是有一票人高喊「通通抓起來」、「管你買A報B還是怎樣,違法就該死」,這種犯錯就該死的心態很要不得 :think:


現在已傳出的消息是,檯面上浮現的這幾個,通通都有中飽私曩,檢方已經放寬標準了,
只要最後錢或東西不是流向私人,都不起訴,會提出來的就是明顯違法的。

ngovkoqe 2013-01-10 01:47 PM

想到這個....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醫學教育教我們救人,卻沒教我們面對誘惑!」前署立台中醫院院長邵國寧因收受廠商賄款三百八十七萬元遭起訴;回首貪婪過往,邵國寧說,醫師廠商利益共生結構形成貪腐溫床,接受廠商侍候的錯誤觀念更深植醫界,正本清源之道仍得回歸醫學教育,教醫師除了懂得救人,更懂得抗拒誘惑。

hufun 2013-01-10 05:50 PM

越上面真的是越亂七八糟
國中小連買碳粉都摳得要命還要選最便宜的廠牌有夠難賣
還要符合環保規章偏偏還最貴...............................
帳跟申請根本是不同的單位
要買得貴一點可能還會吵架
想得美勒............

大學真是國家的錢洞

parislike8 2013-01-10 05:58 PM

引用:
作者hufun
越上面真的是越亂七八糟
國中小連買碳粉都摳得要命還要選最便宜的廠牌有夠難賣
還要符合環保規章偏偏還最貴...............................
帳跟申請根本是不同的單位
要買得貴一點可能還會吵架
想得美勒............

大學真是國家的錢洞

也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啦,循規蹈矩處處受限的人也不少 :think:
說到碳粉匣,不能用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嗎 :confused:

jackcue 2013-01-11 02:29 AM

內行人!

接公家單位的研究案,在編列經費預算的時候就開始劃分了,耗材費、事務費、通信費等等各項名目...

實驗做的多,耗材也用的多,當你耗材費用完了,實驗也不用做了??

當然不可能∼一定會從別的科目挖錢出來,甚至別的研究案找錢來用!

挪為私用當然違法,但是否該重整一下這國家用錢的方式啊...

引用:
作者Joss
公家單位的會計制度規定得很細,許多科目限制很多。

為讓計畫可以推動,教授們只好各顯神通。

如果教授們沒將錢放入自己口袋,我是覺得情有可原。

雖然說這樣做不對,但整個國家的主計制度僵化,造成想做事的人無法做事,我想要檢討的是整個制度面的問題。

滄桑悠無愁 2013-01-11 09:43 AM

引用:
作者apple
真是師道淪喪!繼大學教授被控詐領研究費後,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光電科技研究所多名學生向《蘋果》投訴,指控該所助理教授邱南福聘學生擔任研究助理,事後卻要學生領到的國科會研究獎助金全數繳回做「班費」,不僅用學生血汗錢買研究室物品、設備,連邱南福加油、辦簽證、去高檔日本料理店三井用餐也由學生埋單,學生擔任研究助理一年應領3.6萬元,但邱只給3千元。國科會批,邱南福很離譜。法界人士說,該教授恐已涉及侵占。

台師大光電所4名不具名學生投訴,邱南福目前聘有5名學生擔任研究助理,依經費來源分為國科會補助案,3名助理每人每月給3千元研究獎助金,另2名研究助理參與長庚大學委託研究案、每人每月也給3千元,實際工作後,邱南福卻稱國科會給的經費不足,學生領到獎助金後均需全數繳回做「班費」,用來購買研究室物品、設備及大家聚餐費用。


用於加油與辦簽證

但學生發現他們賺的血汗錢不僅花在共用物品或餐會上,邱南福還以出席研討會為由,拿學生的錢支付他加油、停車、辦簽證費用;據其助理記帳,光是去年7到10月,邱南福就從班費拿走2372元車資和停車費,去年10月邱更拿5月5日在高檔日本料理店三井用餐的3135元發票,報研究室聚餐費,學生事後追問其他研究助理,發現當天根本沒人和老師吃飯。

4名學生憤怒投訴

不具名學生說,當初邱南福說一個月給研究獎助金3千元、一年理應給3.6萬元,之後又改口國科會經費有限,是依研究進度不定期給錢,結果一整年只匯入他戶頭2.4萬元,後來全部的錢都被迫繳回,邱真正只發給他3千元及補貼繳稅1千多元


邱南福是2010年8月到台師大任職,同年11月起聘用研究助理,所有助理都被要求繳回研究獎助金做班費,邱會指定一名助理管帳,由該助理把錢收齊後再放到邱的抽屜中,因受不了他壓榨,5名助理去年有2人休學,邱為安撫人心,2個多月前才停止要學生繳回獎助金。
學生痛批,最不能忍受是邱南福竟用他們的血汗錢上高級餐廳、辦出國簽證等個人用途。學生說,邱是他們的論文指導教授,能否畢業全掌握在他手上,因此2年多來只能依規定繳錢。共有4名學生氣不過而向《蘋果》投訴。

辯稱學生表現不佳

邱南福昨解釋,研究獎助金是根據學生表現核發,因學生表現不如預期,因此要求學生把錢繳回做班費,但他也坦承錢應繳回國科會,但國科會的計劃是3年的,無法馬上繳回,這些錢的確有用於其他用途,造成學生誤會,他會將這些班費繳回國科會。至於到三井用餐是宴請國外教授,他已將錢補回;簽證費是前往國外參加研討會,停車費、加油則是有時載同學開會。

國科會:很離譜

台師大光電所長鄭超仁說,邱南福對研究與教學都很認真,發生這種事有點意外,詳情還要再了解。邱的學生說,老師專業很夠,但為人有點高傲愛炫耀。台師大主祕林安邦說,邱南福將屬於學生研究獎助金拿回運用,的確不恰當,將協助學生把錢追回,並會由光電所召開教評會調查,也會保護學生就學權益。《蘋果》昨截稿前無法聯繫上長庚大學校方取得回應。

台灣大學主祕張培仁說,該校沒這種狀況,別校也很少聽聞。國科會副主委孫以瀚說,拿到國科會研究計劃的學者,國科會會根據學者提出的研究生名單發給研究獎助金,這些錢是給學生,也不能以班費名義要求學生繳回;若認為研究助理表現不佳可換人,但原該給他們的獎助金仍該全給;該案明顯是學生迫於老師壓力將費用繳回,很離譜,學校應處理。
律師宋耀明指,若老師當初告訴學生將研究獎助金繳回是因研究經費不足,最後卻用於其他與研究無關用途,恐有侵占嫌疑。台北地檢署指出,若邱利用職權恐嚇學生將錢吐出,將觸犯恐嚇取財罪,若有核銷不實、公款中飽私囊等弊端,則恐涉貪污或偽造文書刑責。


從學生階段就開始培養奴隸... :flash: :flash:

imhung 2013-01-11 09:52 AM

引用:
作者滄桑悠無愁
從學生階段就開始培養奴隸... :flash: :flash:


這個實在很離譜,我上一份工作在私立大學擔任行政職,最後的五六年,每年自掏腰包請學生吃飯,包給學生紅包,載學生出去玩,送畢業生禮物...零零總總加起來,每年都得花個一兩萬-比我繳的所得稅還高. :jolin:

AndyCandy 2013-01-11 09:56 AM

引用:
作者jackcue
內行人!

接公家單位的研究案,在編列經費預算的時候就開始劃分了,耗材費、事務費、通信費等等各項名目...

實驗做的多,耗材也用的多,當你耗材費用完了,實驗也不用做了??

當然不可能∼一定會從別的科目挖錢出來,甚至別的研究案找錢來用!

挪為私用當然違法,但是否該重整一下這國家用錢的方式啊...

不這樣限制,一定會演變成胡亂消耗預算,有多少花多少。
會鑽漏洞的人太多了,只好全部當成賊來防。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p

tdnj 2013-01-11 10:05 AM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現在已傳出的消息是,檯面上浮現的這幾個,通通都有中飽私曩,檢方已經放寬標準了,
只要最後錢或東西不是流向私人,都不起訴,會提出來的就是明顯違法的。


有中飽私囊的通通該抓起來,
趁這次事件,國科會至少還有動起來,開始編幾萬元彈性款,讓教授可以報支一些計劃本身無法核銷的單據(像是計程車錢、請其他國、他校學者吃飯費用)。沒有放入自己口袋裡的,是不會辦的,不然全台灣的教授可能都..... :D

另外,很多單位會買A報B,除了計劃本身當初沒有列入需求是臨時才需要購買的之外,中信局本身問題也很大,很多東西在上面買是非常昂貴的,也該查一查到底哪一關收的回扣這麼大 :stupefy: 搞到很多人不願意跟中信局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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