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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看別的機車騎士, 反省一下自己有沒有這麼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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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 現況之中, 某些機車騎士的素質也真的好不到哪裡去! :think: 在這一次的狀況當中, 小弟已經變換車道超車了, 依法來說我並沒有錯! :flash: 但是該機車騎士在線道上忽左忽右的逛大街, 切近中線時卻怪我差點撞到他, 這是我的錯? :think: 我真的不希望一個好好的優質討論串被偏頗偏激的言論給帶偏離了主題! :o 小弟發這一篇, 是希望藉由自己的例子來提醒大家, 開汽車時和騎機車時, 多替其他用路人想想!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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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您誤會了,小弟在此提及的駕駛人不單指汽車或機車,機車佔快車道為現行法令不允許,汽車撞人更是糟糕,我想兩者都不好。 我以為只說駕駛人,應該不會被誤會單指責汽車或機車,沒想到...。 :ase 另外沒看到您已變換車道,的確是小弟的疏失,在此向您道歉。 希望這串可以繼續優質討論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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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因為[機車衝撞人]的殺傷力小於[汽車衝撞人]的殺傷力,所以[惡霸機車駕駛]不需要管,[惡霸汽車駕駛]才要管? 如果不是,你獨提[惡霸汽車駕駛],就是偏頗到令人匪夷所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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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都很清楚機車騎士常見&最嚴重的違規情況是哪些... 只是如我說的, 汽機車都一樣有此情況, 但機車的路權其實亦是人權, 不該受到如此誇張而不合理的欺壓... 所以訴求&爭回機車合理路權是敝黨 "最優先目標" 而當爭取路權回來的 "同時" , 小弟一直說過... 亦會同時跟相關單位配合, 大力宣導&加強取締機車最嚴重的違規行為部分(逆向, 外側直接左轉, 或內側切換到最外側待轉區, 或連續變換車道等), 以及汽車該對機車取回路權後該有的合理尊重態度和駕駛行為... 有時很懶得對一些不斷拿機車違規議題攻擊的人回應, 純粹不想變成打爛仗, 並非我就默許爭取路權後這些機車的違規行為.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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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只說汽車惡霸該管,沒說機車惡霸不用管,挑骨頭不用挑成這樣吧。 要是不滿意,趕快成立汽車黨吧,繼承宇宙汽車路權之使命。 覺得哪裡不合哩,別推到人家身上,自己用行動力去勸說,去立法,去改善,也才是教育下一代的典範啊,小弟已經夠嘴砲了,別淪落到比我更糟的下場。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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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骨頭嗎? 當網友貼出汽車惡霸事件時,他[立刻]發表高見! 以往網友貼出機車惡霸的事件,怎麼都沒看到他跳出來? 司馬昭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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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前每一串的經驗看來 怎麼可能不歪 :laugh: :laugh: :laugh: 湯姆大還是別太在意好了 :ase 以前我也很認真參與討論過幾次之後 後來才覺悟到是自己犯傻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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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駕駛開車或騎車都會是素質差的用路人 跟車種無關 但我覺得機車騎士素質差的比例會比較高 因為機車駕照太好考 台灣用路環境危險 駕照容易考取又沒有淘汰機制 是潛在的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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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歷年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計(90年~100年7月) 台北市汽車平均違規率約為機車的1.5~2.0倍 台北市汽車的數量卻僅機車的0.6倍 這代表什麼... 代表每1位汽車駕駛違規的數量,是機車騎士的2.5倍~3.3倍間! 汽車體積大重量重,更應該被規範駕駛行為與路權,怎卻反過來限制防護性弱、違規更少的機車路權? 而不是針對違規更嚴重的汽車限制路權&嚴懲呢?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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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沒錯 不過汽車駕照也很好考就是了... 騎機車騎這麼久 白目駕駛機車人到處都是 都不太懂禮讓他人 而且有一些人根本都沒看後照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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