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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貼]議員打你就不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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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嚴不嚴格那是另一回事 但規定就在那裡 萬一有事人家就是站得住腳 |
引用:
我的意思是,既然管理單位租借給研究蔘,資格有爭議,那也是管理單位認定與否的問題! 除非管理單位認定違規,否則使用權還是研究蔘所有! 鐘議員當時的反應應該是想打,被急到了,才跳過管理單位! 事後冷靜下來,自然知道問題出在管理單位,而非研究蔘!!!! 對該研究蔘來說,事先已經租借到手了,除非管理單位收回,否則鐘議員不具備任何權力決定該場地租借與否,當然不會甩他!!! |
使用優先權 就是議員了
一直跳針也沒用 :jolin: |
台北市議會警衛:靠腰咧!以後我還多一個每場來點名的工作!還要核對身分
:think: |
議會裡面山頭林立
議員的親屬友人這麼多 區區小警衛哪裡得罪的起 真正裡外不是人 議員釘管委 管委釘警衛 警衛只能咬手帕 最終受害者 -> 警衛 |
引用:
你也知道 不管公家還是私人單位 有些走在邊緣上甚至超線的事 也只差有沒有人捅罷了 通常管理單位也懶得多事 沒人有意見就放過去 但反過來說「有人反應就要處理」 |
乞丐趕廟公?!
沒正當性, 不具備使用資格的外人, 竟然嗆有最優先使用權的市議員離開?! :jolin: |
引用:
借給研究生?沒這回事吧 是借給議員黃姍姍... 如果當時黃姍姍也在現場 那還說得過去 黃姍姍壓根都不在現場...搬出規定 該位研究生更沒立場 令人想不透的是... 最後還是跟議員一起打球 但是事後卻剪個沒頭沒尾的影片PO上網取暖...這是哪招 :stupefy: :stupefy: |
這議員EQ好低 :jolin:
這種事情會處理成這樣子 還不小心露出本性 :laugh: |
引用:
那個議員的本性好像就那樣啦...沒什麼露不露出的... 之前看過幾個跟他有關的新聞~不管公私~都那個樣子= = 所以被開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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