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廢死被罵「腦袋有洞」 副教授告31人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94364)
|
---|
引用:
那"淡水小開"殺的可不是分手女友喔~~~ 只是拒絕被牠追求就要被白色賓士撞 還要砍100多刀 證物賓士車 放在保管場 有一陣子還傳出靈異 無緣無故後車廂會自動打開 PS:當出後車廂就是放置受害者之地 |
有人沒舞台,想要有舞台而已
只是舞台在face聯盟上而已..... 舞台上當然要講舞台話,大家認真了........ |
引用:
真恐怖.這算死者沒安息吧.... :( |
像這種的CASE其實反而是反對廢死的最佳案例
教授認為網友太過份,告網友,網友嚇到道歉 教授大概會說只要網友道歉,就會原諒撤銷告訴 但是殺人者永遠得不到被害人的原諒 也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去原諒這些兇手 |
盧映潔:我剛才有講過說我看過那44個死刑犯的一些卷宗,然後有一個我們稱他叫做華仔好了!
跟劉德華(華仔),他有七次的這個強盜性侵的犯罪,最後一次把被害人綑綁丟到河裡面去了 但是大家看到說他好像多麼多麼惡劣,可是你去看,很奇怪他每次的發生的情形都是在晚上三更半夜, 三點四點上網不睡覺,然後就到聊天室,然後就有不認識的15.6歲13.4歲的少女就跟他聊天,然後就約出去,然後就載到甘蔗園去,然後7次都是這樣子,我就想問說各位爸爸媽媽,你知不知道你小孩晚上有沒有起來上網? 為什麼上網?3.4點不睡覺然後跟一個陌生人出去,然後完全都不知道....(黃偉哲打斷發言) 黃偉哲:對不起!那個鍾德樹的案子我可以接受,但你講華仔的例子,尤其是七個受害者,然後有人是,你這怪罪,是不是有點怪罪那個小孩子為什麼半夜三更跟他出去...(盧映潔打斷發言) 盧映潔:我是說犯罪的問題....(高涌誠打斷發言) 仔細看的話不是被製作單位剪掉發言,而是被打斷..... ------------------------------------------------------------------------- 上面是那位副教授在節目上發言的文字版,我是一邊看字幕再用耳朵聽確認,應該是沒錯誤啦! 既然說那些話是為了提到"犯罪事前預防的問題",不過我到是覺得她可以直接講重點! 基本上那些話跟她要提的問題一點都扯不上邊,提這個例子比較像在怪罪受害者! 一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我想她對於用字遣辭這一方面是非常謹慎的,而這一切應該也不太可能是她口誤,畢竟她上討論節目應該也有自己的一番準備! 那麼她是不是在講犯罪預防的事情大家都心知肚明啦! |
引用:
那些人也變成了加害者,自己所主張的作錯事就該要有懲罰也該學學 真的去法院上一堂法律課 引用:
什麼時候變成政論節目了 真的是不經考證的情緒性發言,你的社會責任呢? 唉,大家說媒體多半很糟糕,我看網路恐怕糟的比例更大.... 這個節目我雖然沒在看,但是也看過幾集 老實說比大家常拿來討論的電視節目、網站、轉貼新聞要好太多了 就"王牌大間諜"和"爸媽冏很大",前者就輸很多了,收視率和賺的錢贏很多啦 :stupefy: 也舉好一點的例子 :jolin: 真正會被打成邪教的節目.....若要比,反而比較可能是這種 政論節目大家都知道有問題有色彩,大家會去注意、會去不喜歡的東西,就不太可能是邪教 這件事本來和廢死就是兩碼子事,扯在一起討論就有問題了 而且很多人罵的也不是只有頭上有一個洞而已,怎麼大家都不提這些了? 真的是立場...台灣人僅有的 就像那副教授自己所說的套在別人上,其實網路鄉民更是嚴重的太多 因為有著遠端匿名的保護,這早就該好好整頓了 別說要求別人要按法照規矩來,碰到自己就一堆理由 引用:
你中樂透你張揚自己很有錢,鈔票亂灑,拿來燒點菸 有人綁架你,你怪罪治安敗壞之餘 自己也要想想這樣做總是增加了歹徒會挑選你所下的可能性 整體治安敗壞是一件事,從治安的角度來看,歹徒的確可能還是會去找別人犯案 但除了隨機綁票、瘋子殺人,他選擇辦案對象還是有一定的原因 剖析個案的來龍去脈,會知道原因和一些重要的細節 這又是另一件事 如果控訴是做成記錄片,由歹徒現身說法,警方或檢方還是媒體在事後再詳問,恐怕又是得到另一種資訊 或者是沉默的羔羊系列那樣也行,好好問犯人,一定會得到一個讓人難以接受的"合理"的答案 而預防犯罪=保護自己,和機車就算大鎖爛還是最好多加一副好同樣道理 在國外你沒有個好理由在容易發生犯罪的時間,走在高犯罪率高的地方,真的發生事情了 說風涼話的人還是一樣的多,別這種事就把老外當聖人 很多事都可以用不同的面向下去觀察,更會知道事情的真相,也會思考怎麼做比較好 否則只不過是在宣洩自己的情緒,不是在討論,僅要求事情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並沒有讓事情變的更好,反而更糟 大概又會被打成廢死的 :think: |
引用:
第一頁的發言表裡 第1句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 第2句看檢察官,不過應該不會起訴 第3句也是看檢察官,不過以王前部長的發言全文,不起訴可能不低 第4句要小心,可能會以簡易判決或緩起訴結案,因為涉及不當評論 所以不要隨便發言 |
引用:
就預防犯罪的立場,盡量避免挑起犯罪者的動手慾望是沒錯,但是這樣做是因為治安太差,只好限制一般人的自由來求得減少犯罪案件,而不是因為被害者做錯事導致受害 亂世用重典根本不能降低犯罪率,但是可以安慰受害者跟一般百姓,這個政府還有王道,目的是安撫人心 |
引用:
學校老師當久了,一講幾十分鐘沒人敢打斷他 遇到這種唇槍舌戰的短打場面 她如果觀點還這樣繞來繞去 前面有洞人家就凸下去了 還等她舖陳到後面喔... :think: |
引用:
建議P大把這部電影看完再下結論,一開始被害人為何被輪暴毆打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03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