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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島雷禪 2009-04-22 01:22 AM

引用:
作者sclee
民主必先建立在法治基礎上,請問台灣人民的法治素養夠嗎?

政府現在該做的事不是給民眾獨立思考,而是教育民眾有個健全守法的法治精神

可惜過去至今不管哪個黨執政,上至最高位的人他們自己都不尊守憲法,更不在乎法律,如何能期待?

領導人自己思維不健全,我們的公民又如何學會公民意識?公平客觀?


民主必先建立在法治基礎上?那法治建立在哪?是一位公正廉明的獨裁者,還是某些自認為正確的少數人?還是偉大的儒家思想?宗教哲理?

民主法治,民主為先,以民主為根基的法治,才叫民主法治,這樣的法治,才會培養出尊�**祧蛂B人權和自由的精神

沒有足夠的民主就暢談法治,那也是法治,不過是封建法治、專制法治、威權法治,它們教育國民要無條件地守法,尊敬比自己高尚的階級,你沒有資格思考法律是不是對的,你只要呆呆地遵守就夠了,因為你的素養不夠 ,所以你只能跟著那些素養夠的人走,不聽從有素養的同類為你制定的條條框框,你就是違法

所以台灣的上位者從來不在乎法律,因為對他們來說,法律是用來束縛我們這些沒有素養的賤民。而他們,可以自由地控制執法者,他們就是法律!這就是我說的專制法治、威權法治~一個國家的國民如果不能從民主中學習民主素養,就只能在威權中學習服從法律,就是這麼簡單 :laugh: :laugh: :laugh:

jasen_10 2009-04-22 01:26 AM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民主必先建立在法治基礎上?那法治建立在哪?是一位公正廉明的獨裁者,還是某些自認為正確的少數人?還是偉大的儒家思想?宗教哲理?

民主法治,民主為先,以民主為根基的法治,才叫民主法治,這樣的法治,才會培養出尊�**祧蛂B人權和自由的精神

沒有足夠的民主就暢談法治,那也是法治,不過是封建法治、專制法治、威權法治,它們教育國民要無條件地守法,尊敬比自己高尚的階級,你沒有資格思考法律是不是對的,你只要呆呆地遵守就夠了,因為你的素養不夠 ,所以你只能跟著那些素養夠的人走,不聽從有素養的同類為你制定的條條框框,你就是違法

所以台灣的上位者從來不在乎法律,因為對他們來說,法律是用來束縛我們這些沒有素養的賤民。而他們,可以自由地控制執法者,他們就是法律!這就是我說的專制法治、威權法治~一個國家的國民如果不能從民主中學習民主素養,就只能在威權中學習服從法律,就...


:laugh: :laugh: :laugh: 哈哈哈哈哈 :laugh: :laugh: :laugh:

Johnny Chiang 2009-04-22 02:52 AM

引用:
作者李麥科
看到你的發文,我覺得我們法治社會還有點距離...

我只想問

我不講廢不廢死刑這個問題,也不預設立場他應不應該判死刑

首先請問你要憑什麼法律來判他死刑?

還有請問你怎麼確認這是謀殺?殺人未遂?還是過失殺人?

最後,請拿掉道德與情感,憑什麼判他死刑?


同意! 講的太好了.....

HappyDay 2009-04-22 03:12 AM

引用:
作者jacky v
小妹妹這位大菩薩的往生,
究竟為我們帶來怎樣正面的省思!

不要只有忿怒,這樣小妹妹不好走呀........

八正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台灣已經折損多少大菩薩了?立法界清醒了嗎?司法界覺悟了嗎? :think:

e   2009-04-22 07:46 AM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我才正要走

因為我的意見已經講完了,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

我只強調:

我不在乎這個人最後是不是判死刑,我只在乎他在法庭上,有沒有獲得應有的機會(就算很明顯的,在法庭上他的利基很小)

如果他是這樣伏法,那樣才叫正義

而不是那種大家你一言我一語,你丟一塊石頭我開一槍,洩憤式的正義

因為如果我們的法律是那種洩憤式的正義

今天有人因為這樣被關進大牢,明天就可能是你被這樣槍斃

真奇怪(或者也可說是感到意外)怎麼會有這樣的擔憂?

現在台灣司法制度下,真正負責判案與定罪的,是專業法官,而非社會大眾.

而社會大眾只是有權在合法的管道下,表達自己的意見與想法,但並不負責審案與判案.
如果擔憂的是人民在合法保障的權益下所表達出來的個人想法,會影響法官的判決是否正確,那是問題是出在法官上,而非合法表達意見的人民.




 

Incinerator 2009-04-22 08:21 AM

引用:
作者13F
你認為一群人可以限制某個人的行為活動範圍嗎?


限制行為活動範圍的情況常有﹐範圍大小的差別而已。我反對死刑完全不是基於罪犯的立場來看﹐而是單純的不能給予任何人合法殺人的權力。

不如把罪大惡極的人驅逐出境永不能回台灣....

Crazynut 2009-04-22 08:38 AM

憑什麼判他死刑?已經有網友將相關法條貼出來了,我想理由非常的充份。

可惜這些法條恐怕是僅供參考,沒有什麼執行的效力。

我相信爭議久一點,所謂的人權團體幾乎一定會搬出這句話。

引用:
作者hsinyic2
人權團體:判死刑女嬰就會活過來嗎?


參照這幾年台灣的執法情況,最後最有可能的結局大概就是…

引用:
作者官字兩張嘴
判死刑,又不簽執行令 :laugh:


我採用一面列出40項討論的設定,在第一頁就看到了所有的東西了,後面的討論幾乎都是多餘的,不必看下去了。

nightowl 2009-04-22 08:47 AM

引用:
作者HappyDay
台灣已經折損多少大菩薩了?立法界清醒了嗎?司法界覺悟了嗎? :think:

昨天看報紙又發現一位無期徒刑被判無罪的案件...... :jolin:
還有之前看到別人棄屍就被打死的婦人那件案件,也是無期徒刑逆轉成輕判..... :jolin:
也有被判一百多年徒刑的一下子就減為20年,一罪一罰成為笑話.......
更扯的是還有一堆莫名奇妙的案例!
從以前到現在有很多機會可以讓人警惕,可以讓他們清醒.
為什麼他們還不清醒還不覺悟,我想他們只是不想從美夢中跳回現實而已! :stupefy:

西瓜皮的畜生父親大概是不會被判死刑,雖然我個人很希望如此,不過就算是死刑也換不回那樣天真的笑臉而且又不一定執行,並且那位父親是在酒醉和情緒不穩的情況犯下罪行的,就這兩點就有很大的審議空間,最多也只是幾年徒刑而已!時間一久同樣的情況又會再上演,這些年我們看過多少類似的案件,家暴虐童到打死人之後被遺忘,然後又再來一次!
我想說的是該醒的是我們,我們不是沒有力量去阻止這樣的悲劇!

對了!法官有一項權利叫做"自由心證",所以要希望法官公正審理案件的網友們,要把這樣的因素考量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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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2/4/1i8me.html
上面連結有女嬰的照片

苦撐四天 「西瓜皮」走了、不疼了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4/22 02:49" 吳敏菁、洪璧珍/彰化報導

「西瓜皮、西瓜皮!趕快醒來跟我玩!」被父親丟進滾燙熱鍋的黃小妹妹,撐到第四天,昨天上午十點五分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母親和女嬰的姊姊、哥哥和醫護人員全都哭紅了眼。媽媽說,捨不得讓孩子繼續痛苦,放手讓她安詳走,祝福女兒下輩子出世生到好人家。

黃小妹妹才十個月大,酒醉的父親卻狠心將其丟進滾燙的煮麵鍋,造成全身百分之八十六的二度到三度燒燙傷。她很勇敢,一度展現旺盛的生命力,但撐了四天,最後仍不敵死神,黃父也從原先因殺人未遂罪嫌收押,改朝殺人罪嫌偵辦。

彰化地檢署將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慧瓊表示,黃嫌行為是明顯殺人罪,被害女嬰年紀又小,根據兒少法將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不過為避免黃嫌情緒失控,檢方要求所方暫封鎖女嬰死訊。

黃小妹妹十八日上午十點,被送進彰化基督教醫院,情況就非常不樂觀,背肉泛白,已幾乎被煮熟,院方施以麻醉劑、鎮定劑,讓她不再有意識疼痛,並配合呼吸器、藥物全力搶救;但廿一日上午八點,情況急遽惡化,非但血壓下降,心跳也低於五十,院方三度急救,藥物劑量全上,還是無效。

「永遠你是我的孩子,永遠不變,我愛你。」昨天上午當院方拔掉呼吸器,黃小妹在醫護人員的聖歌聲中長眠了,女嬰小五的姊姊,床畔先輕喚妹妹小名「西瓜皮!趕快醒過來和我玩」,媽媽輕撫她額頭僅存完整的一處皮膚,哽咽得泣不成聲。

女嬰的媽媽說,隔了十年才懷這女兒,卻只有短短十個月緣分就盡,她是這麼「好笑神」,六個月大,開口的第一句話就是叫「拔拔」,最後卻被他的父親這麼傷害,實在太殘忍了。

昨天下午檢方到醫院相驗,確定女嬰死於多重器官衰竭後,又繼續提訊羈押在看守所的女嬰父親,確認案發當時,是黃某將女嬰丟入鍋裡,並改朝殺人方向偵辦。

據悉,黃某在日前妹妹去會客時,已表達相當的悔意,曾要求妹妹「無論如何要救小孩」。這幾日來,黃某情緒波動不大,吃睡正常,很少與同房互動,透過報紙全心了解女兒病情。

昨日下午,黃嫌的妹妹二度會客,同行的還有已出家的姑姑。姑姑要求黃嫌多讀佛經、多修行,好好反省懺悔;黃嫌也悔悟地表示,對不起老父與女嬰的母親。

e   2009-04-22 08:47 AM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限制行為活動範圍的情況常有﹐範圍大小的差別而已。我反對死刑完全不是基於罪犯的立場來看﹐而是單純的不能給予任何人合法殺人的權力。

不如把罪大惡極的人驅逐出境永不能回台灣....

首先想到的,就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think:

試問罪大惡極的人被驅除出境以後,究竟有多少可能是會從此改過向善?
又有多少可能是會繼續為惡殘害他人,
甚至是否有可能有一天那些因重大罪行而被放逐的,集結足夠勢力後,反撲當初放逐自己的國家/社會? :think:




 

Incinerator 2009-04-22 09:29 AM

引用:
作者e  
首先想到的,就是『各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think:

試問罪大惡極的人被驅除出境以後,究竟有多少可能是會從此改過向善?
又有多少可能是會繼續為惡殘害他人,
甚至是否有可能有一天那些因重大罪行而被放逐的,集結足夠勢力後,反撲當初放逐自己的國家/社會? :think:


一個人以後會不會改﹐誰都不能保證﹐但我能保證死人是不會改的。

還有一群烏合之眾是不可能從外挑戰任何國家的﹐他們如果反撲﹐面對的是軍隊而不只是不痛不癢的社會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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