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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無奈的話題,有關罕見疾病健保用葯。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55008)

foxtm 2007-11-08 02:13 PM

引用:
作者nzcym
簡單兩篇討論之後, 小的可以總結閣下的為人處事精神為兩句話:
[遇難事不外鋸箭斷尾二法, 只要把問題切割之後剩下的都沒有問題.]
上回是犧牲狗, 這次是犧牲罕見疾病患者. 如果遇到任何問題都是照這樣切割下去, 那麼醫師只要會止血截肢就夠了. 反正手痛切手, 腳痛斷腳, 頭痛砍頭, 只要把痛的地方切掉那麼剩下的地方就不痛了.
照您的想法來做事的話, 其實最該砍掉的是拿了人民大把銀子又啥病都不能醫的健保, 而不是全台那少數幾個罕見疾病患者的醫葯費用。

笑笑..
小弟盡量避開別串的恩怨了..恕小弟不陪你情緒發作了 :) ..
哪天小弟成為吃牛肉得到CJD而非nvCJD的特別案例時在跟兄台聯繫吧 ^___^ ..

另外..
小弟支持的是採取部分給付的方式來幫助這些稀少疾病患者..
配合善款再給予家境清寒者更進一步的幫助..
兄臺可別自己綁了一個『鋸箭斷尾』稻草人..自己打的很爽壓 :) ..

如果你還是認為全國人民該義無反顧的照顧稀有病患..
可以..小弟也贊同..
但請不要把錢通通編進健保裡面搞成大雜繪..
帳務一多一亂正是給投機份子下手腳沾油水的機會..
應編列社會福利的專款..專案專審..健保+善款+社福專款 三管齊下
這樣才比較可能把"社福"的部分正確送入需要幫助的人的手裡..
而不是跟著"保險"大雜繪..消失在重重的醫療浪費及投機份子手中..

最後..兄臺好像還沒開釋..
「權力要與義務對稱..但保費(義務)跟給付(權利)不需對稱」的部分喔 ^_^ ~~
小弟可是看著兄臺的 「權力要與義務對稱」名言才下場的呢 :)..

nzcym 2007-11-08 04:45 PM

引用:
作者foxtm
笑笑..
小弟盡量避開別串的恩怨了..恕小弟不陪你情緒發作了 :) ..
哪天小弟成為吃牛肉得到CJD而非nvCJD的特別案例時在跟兄台聯繫吧 ^___^ ..

另外..
小弟支持的是採取部分給付的方式來幫助這些稀少疾病患者..
配合善款再給予家境清寒者更進一步的幫助..
兄臺可別自己綁了一個『鋸箭斷尾』稻草人..自己打的很爽壓 :) ..

如果你還是認為全國人民該義無反顧的照顧稀有病患..
可以..小弟也贊同..
但請不要把錢通通編進健保裡面搞成大雜繪..
帳務一多一亂正是給投機份子下手腳沾油水的機會..
應編列社會福利的專款..專案專審..健保+善款+社福專款 三管齊下
這樣才比較可能把"社福"的部分正確送入需要幫助的人的手裡..
而不是跟著"保險"大雜繪..消失在重重的醫療浪費及投機份子手中..

最後..兄臺好像還沒開釋..
「權力要與義務對稱..但保費(義務)跟給付(權利)不需對稱」...

因為人民沒有選擇參不參加全民健保的權利, 自然全民健保也不應該對已經是少數的罕見疾病用藥採取歧視的態度。

所以歸根究底的疑問是
1) 全民健保究竟是社會福利救濟或是賺錢營利為主?
2) 如果全民健保以賺錢營利為主, 那麼繳付的保費高低為何要和個人所得有關?
3) 罕見疾病的定義為何? 0.1% , 1% 還是 10% 的人口得病才有資格請領用藥輔助?
4) 能否列出幾個社會福利專款/專案專審做得十分成功無暇的基金會?
5) SARS 是否為常見疾病? 那麼依據罕見疾病用藥給付的規範, 是否有需要撥出數百億專款對付此一偶發性之罕見疾病?
6) 如果[全民健保]有權力犧牲罕見疾病患者用藥, 那麼我們是不是也有這權力犧牲[全民健保]?

RogerShih 2007-11-08 05:35 PM

講到社福, 把罕見疾病歸到社福去管, 就沒問題了!?

現在社福受選舉影響, 最大宗的就是像老人年金這塊了, 因為可以拿選票, 罕見疾病既然叫罕見, 那被丟到社福去, 不是更被漠視了?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健保這個大標靶, 罕見疾病的協助誰會關心!?

社福每年的經費, 年金吃、人事吃可能都還不夠咧, 甚至連編預算的時候都不給你編上, 往往是最容易被犧牲的項目, 目前的社福制度能期待嗎!?

TRG-pro 2007-11-08 08:16 PM

健保應支付整容費, 否則醜人會自殺, 雖然此種醜人極為罕見.......

foxtm 2007-11-08 09:01 PM

引用:
作者nzcym
因為人民沒有選擇參不參加全民健保的權利, 自然全民健保也不應該對已經是少數的罕見疾病用藥採取歧視的態度。

笑笑..
人民沒有選擇參不參加全民健保的權利 => 人民必須付保費(有限的義務)
全民健保也不應該對已經是少數的罕見疾病用藥採取歧視的態度 => 少數罕見疾病病患可以無限的使用健保(無限的權利) ..
跟 nzcym 兄之前的言論出入很大喔..
引用:
作者作者nzcym #61
權力要與義務對稱. 如果健康的人無法選擇不加入全民健保, 那麼全民健保也不應該剔除不幸的罕見疾病患者. 否則這個健保就改名叫做 [只醫小病穩賺不賠. 罕見疾病管你死活] 健保.

原來 (有限的義務) 及 (無限的權利) 是對稱的呀 :)?
實在令小弟甚為納悶的呢..還是請兄台開示一下為何無限跟有限是對稱的呢?..

另外..兄台可以對小弟的善款基金會無限追擊..而無視"透明化"三個字無妨..
反正小弟也對透明化的定義做過說明了..兄台愛追打也是你的自由了 :)

查個資料換個例子吧..
SARS 可是依據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編列了五百多億..
賸餘的四十多億還曾經因為是否要歸入健保而引發爭議..
最後還是繳回國庫了事..

引用:
作者RogerShih
講到社福, 把罕見疾病歸到社福去管, 就沒問題了!?
現在社福受選舉影響, 最大宗的就是像老人年金這塊了, 因為可以拿選票, 罕見疾病既然叫罕見, 那被丟到社福去, 不是更被漠視了?事實上如果不是因為健保這個大標靶, 罕見疾病的協助誰會關心!?
社福每年的經費, 年金吃、人事吃可能都還不夠咧, 甚至連編預算的時候都不給你編上, 往往是最容易被犧牲的項目, 目前的社福制度能期待嗎!?

恩..
這串討論可不少人認為健保是"社福"..把健保局當作社福機構看待..
而必須使用預算無限補貼進去..
而現在這個"社福機關"就是做了刪除罕見病患補貼決定..
別的社福制度不好..健保局這個"社福機關"又好到那裡去了?..

因此小弟認為..將健保重歸保險精神..
重新精算其收費與給付..達到每年小虧十幾億的規模..
而原本補貼健保的五六百億預算轉為視病患家庭狀況..
補助罕有病患及長期痼疾病患(糖尿..洗腎..肝病..等等..)..

此方案的著眼點是在於..將國家過去付給健保大雜繪的錢..
改為直接付給最需要幫助的人..不是加入大爛帳之中給鼠輩可趁之機..
所以是整套的方案..而不是單純砍掉罕有病患的權益..去搶社福的大餅..
抱歉小弟前文並沒有說明清楚..是我的疏失..:( ..

Toluba 2007-11-08 09:14 PM

引用:
作者nzcym
因為人民沒有選擇參不參加全民健保的權利, 自然全民健保也不應該對已經是少數的罕見疾病用藥採取歧視的態度。

所以歸根究底的疑問是
1) 全民健保究竟是社會福利救濟或是賺錢營利為主?
2) 如果全民健保以賺錢營利為主, 那麼繳付的保費高低為何要和個人所得有關?
3) 罕見疾病的定義為何? 0.1% , 1% 還是 10% 的人口得病才有資格請領用藥輔助?
4) 能否列出幾個社會福利專款/專案專審做得十分成功無暇的基金會?
5) SARS 是否為常見疾病? 那麼依據罕見疾病用藥給付的規範, 是否有需要撥出數百億專款對付此一偶發性之罕見疾病?
6) 如果[全民健保]有權力犧牲罕見疾病患者用藥, 那麼我們是不是也有這權力犧牲[全民健保]?

第6點應該可以
你可以放棄國籍
以外國人身分駐台
應該就不用繳健保費

TRG-pro 2007-11-08 09:27 PM

不要落入二分法的陷阱, 因為選項並不完整, 不充分, 不互斥

贏利的相對是虧損, 不是救濟福利, 中間還有個收支平衡

救濟福利不一定要虧損, 也可量力而為, 救急不救窮 :like:

保費便宜卻賠到破產的工農勞保, 爽到誰? :flash:

nzcym 2007-11-09 03:41 AM

引用:
作者foxtm
笑笑..
人民沒有選擇參不參加全民健保的權利 => 人民必須付保費(有限的義務)
全民健保也不應該對已經是少數的罕見疾病用藥採取歧視的態度 => 少數罕見疾病病患可以無限的使用健保(無限的權利) ..
跟 nzcym 兄之前的言論出入很大喔..

原來 (有限的義務) 及 (無限的權利) 是對稱的呀 :)?
實在令小弟甚為納悶的呢..還是請兄台開示一下為何無限跟有限是對稱的呢?..

另外..兄台可以對小弟的善款基金會無限追擊..而無視"透明化"三個字無妨..
反正小弟也對透明化的定義做過說明了..兄台愛追打也是你的自由了 :)

查個資料換個例子吧..
SARS 可是依據了「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暫行條例」編列了五百多億..
賸餘的四十多億還曾經因為是否要歸入健保而引發爭議..
最後還是繳回國庫了事..


恩..
這串討論可不少人認為健保是"社福"..把健保局當作社福機構看...

"透明化"三個字, 唉. 您大概不知道博達掏空葉和力霸掏空王在落跑之前的帳面有多漂亮吧? 要談"透明化"三個字之前, 可要請您示範一下如何看帳抓弊. 就拿這兩案例恭請您老示範操刀.

換個角度看, 純以營利為目的之私營人壽保險, 其被保人的繳納金額和收入高低有直接關聯嗎? 既然您認為[全民健保不是社福機構], 那麼為何全民健保不能比照正規保險業者 (諸如車險壽險) 以被保者的過去駕駛紀錄(過去看病紀錄)和目前身體健康狀況(抽煙, 喝酒, 體重過重, 高血脂, 高血糖) 作為核算保費的基準? 健保用得越勤, 每月保費繳得越高. 藉由使用者付費為主的概念, 達到抑制不必要浪費的目的.

假設 [全民健保是社福機構], 那麼孫子兵法有云: [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 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 現在搞個<破民處處> (大病不保, 罕病不保 ..... ) 的[全民]健保. 這應該提交公平交易委員會 [產品內容與名稱不符, 有趁機欺詐的嫌疑!]

反過來說, 您認為如果可以自由選擇的話, 有多少人會為了[少數罕見疾病病患可以無限的使用健保(無限的權利)]而捨棄健全的身體?

百病叢生的 [全民健保], 本身問題已經多如牛毛. 講白了就是泥菩薩過江, 自身難保! 哪還能保[全民]? 懶得自己重打就貼個別人寫好的. 僅冰山一角而已. 剩下的您自己多看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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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amtomstone.blogspot.com/2005_04_01_archive.html
第二個困惑:我為什麼要繳健保費給一個快破產的健保局?我承認,我是一個對數字毫無概念的死老百姓上班族。昨天醫生上街,我才把我的薪水單拿出來看,發現每個月我要被扣658元的「健保費」。據我所知,幾乎每一個中華民國國民,全國同胞不分男女老少婦孺殘疾,連繳不起所得稅的,每個月也都要被扣健保費。雖然我是死老百姓,不過我有朋友在做保險,他們告訴過我一些保險的概念,然後千方百計叫我投保。如果把這樣的概念運用到健保,最簡單的說法就是,我付健保費,買的是「健康保險」,是日後的健康保障。

 所以,我的疑問是,有人會向一個破產的保險公司投保嗎?這不是很矛盾?如果這個保險公司都快倒了,怎麼能夠保障我的未來呢?可是媒體三番兩次就報導健保局快倒了。而且,健保局還要求民眾加錢投保。這也是非常奇怪。我投保任何民間公司的壽險健康險意外險,從來沒有中途更改契約說,要加錢投保才能保障我的未來。如果是這樣,誰知道契約會更改多少次,到底要加多少錢?可是,全中華民國國民,都在「投資」這個詭異的「保險公司」─瀕臨破產的,不斷要更改契約的,不斷要加錢的,卻又聲稱可以保障我們未來健康的─健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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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健保)

http://blog.docutoaster.com/emily/a...s/cat_eeec.html
英台聯姻須知

gmary50 2007-11-09 07:11 AM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752781
許多人自殺,需要的錢只要一餐飯。執政的人都不肯救。
每個月幾十萬才能維持活著的生命,執政的必然百般刁難。

aoki_rin 2007-11-10 02:55 PM

引用:
作者nzcym
剩下的您自己多看多想.

來了喔來了喔
大濕這句話出來了,表示他凹不下去想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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