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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騎機車固然是不安全,遇到酒後駕車的更是不安全啊,唉~~~ :( |
引用:
應該修法 : 只要酒駕,不論酒測值多少,通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或假釋。 因酒駕而肇事致人成傷,十五年以上徒刑;因酒駕而肇事致人於死,死刑。 警察只要接受關說或放水,以共同正共犯或幫助犯論處,一樣關十年以上。 檢舉酒駕者,獎金二十萬,由第三人責任險強制支付。 |
酒駕
撞死人 無賴 輕罪 這在台灣很稀鬆平常了吧... |
引用:
我是覺得應該被判刑時一同併科罰金20萬(有期徒刑+罰金) 若是因檢舉查獲,當然罰金跟國家對分....檢舉人10萬獎金 至於共犯論∼再加議員跟民代及任何有公職身份者 話說回來..... 喂∼∼PCDVD立法院院長!!請開始表決吧 院長:叩叩....表決通過 :laugh: :laugh: :laugh: |
一定要打死那兩個豬頭..............
越看新聞越不爽 |
引用:
沒那麼簡單,被告犯行時是酒醉狀態, 屬於精神耗弱情況,一般而言都不會判很重的。 |
引用:
+1非常同意,而且一定有效!世界上大概只剩下對岸辦的到.而且應該死刑轉播!讓步一點點所謂的不人道,大量減少真正的罪惡與冤死鬼. |
引用:
所以這就變得很荒謬了 酒醉開車撞死人比清醒開車撞死人的刑責要來得輕 那乾脆大家每天出門前先灌一瓶高梁以求自保好了 |
不能出事後再灌嗎 :eek: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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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網路輿論的力量還是有的,應該也越來越多的媒體重視網路輿論,今天的奇摩投票
也在探討酒醉肇事的刑責... 人權?廢死刑?去死吧!人權團還跑來台灣哭夭腳鐐沒人權,那不如監獄也不要了? 清醒一點吧!這裡是台灣!這裡的民族性不是自由就可以達到你們要的烏托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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