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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找我 2006-06-18 11:38 AM

引用:
作者avles
騎機車在路上本來就沒啥安全可言了
肉包鐵嘛~
就算空有一堆護具防摔衣,檔的住全身都是硬鐵的汽車嗎?
護具頂多防犁田而已,被車撞骨頭該斷的還是要斷,該死的還是要死
這是很現實大吃小的問題

機車的優點是好停車,機動性高,所以還是一堆人騎包括我

騎機車固然是不安全,遇到酒後駕車的更是不安全啊,唉~~~ :(

rpb1715 2006-06-18 12:45 PM

引用:
作者densha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
刑責: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
行政罰:吊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領。


應該修法 :

只要酒駕,不論酒測值多少,通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或假釋。
因酒駕而肇事致人成傷,十五年以上徒刑;因酒駕而肇事致人於死,死刑。

警察只要接受關說或放水,以共同正共犯或幫助犯論處,一樣關十年以上。

檢舉酒駕者,獎金二十萬,由第三人責任險強制支付。

xyz168 2006-06-18 12:46 PM

酒駕
撞死人
無賴
輕罪
這在台灣很稀鬆平常了吧...

A1033258 2006-06-18 12:59 PM

引用:
作者rpb1715
應該修法 :

只要酒駕,不論酒測值多少,通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或假釋。
因酒駕而肇事致人成傷,十五年以上徒刑;因酒駕而肇事致人於死,死刑。

警察只要接受關說或放水,以共同正共犯或幫助犯論處,一樣關十年以上。

檢舉酒駕者,獎金二十萬,由第三人責任險強制支付。

我是覺得應該被判刑時一同併科罰金20萬(有期徒刑+罰金)
若是因檢舉查獲,當然罰金跟國家對分....檢舉人10萬獎金

至於共犯論∼再加議員跟民代及任何有公職身份者



話說回來.....
喂∼∼PCDVD立法院院長!!請開始表決吧



院長:叩叩....表決通過 :laugh: :laugh: :laugh:

rickrickrick 2006-06-18 01:07 PM

一定要打死那兩個豬頭..............

越看新聞越不爽

dahone 2006-06-18 01:38 PM

引用:
作者sutzu
這個依照刑法應該有蓄意殺人的罪嫌了
報紙上寫說
最重會判死刑
我看這個案子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的機率很高

沒那麼簡單,被告犯行時是酒醉狀態,
屬於精神耗弱情況,一般而言都不會判很重的。

andy7788jp 2006-06-18 01:59 PM

引用:
作者公背婆
酒駕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酒駕肇事唯一死刑一星期內槍決,加強取締,嚴格執行,開放民眾線報。

最多關十個,槍斃十個以後,台灣會清靜很多。


+1非常同意,而且一定有效!世界上大概只剩下對岸辦的到.而且應該死刑轉播!讓步一點點所謂的不人道,大量減少真正的罪惡與冤死鬼.

Ibiza 2006-06-18 02:28 PM

引用:
作者dahone
沒那麼簡單,被告犯行時是酒醉狀態,
屬於精神耗弱情況,一般而言都不會判很重的。

所以這就變得很荒謬了
酒醉開車撞死人比清醒開車撞死人的刑責要來得輕
那乾脆大家每天出門前先灌一瓶高梁以求自保好了

orcish 2006-06-18 02:31 PM

不能出事後再灌嗎 :eek:
引用:
作者Ibiza
所以這就變得很荒謬了
酒醉開車撞死人比清醒開車撞死人的刑責要來得輕
那乾脆大家每天出門前先灌一瓶高梁以求自保好了

公背婆 2006-06-18 03:39 PM

我想網路輿論的力量還是有的,應該也越來越多的媒體重視網路輿論,今天的奇摩投票
也在探討酒醉肇事的刑責...

人權?廢死刑?去死吧!人權團還跑來台灣哭夭腳鐐沒人權,那不如監獄也不要了?
清醒一點吧!這裡是台灣!這裡的民族性不是自由就可以達到你們要的烏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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