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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市大直街94巷1弄民宅1樓變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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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三 建蔽率45% 容積率225%
以前看房子 有些人最愛看住三之二這種的 話說 高雄市市區一堆商五商六的土地還是很便宜 建商真是賺飽飽 |
引用:
沒錯,民國70年左右或以前蓋的老公寓,根本沒有都更價值 建商要賺錢都要靠容積轉移,還要每坪破百萬才有辦法賺錢 要都更要有連在一起的空地或透天增加整體面積,才有機會 |
只能說,此例不可開,原地重建原大樓還給住戶,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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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 如你所言 請問 導致相鄰地基建物沉陷的建案-基泰大直 為啥建照能夠申請到12樓 巷子對面正在建造未完工的建物(躍大直)是22層樓呢?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都市建物種類怎麼分?住一/住二/住三容積率、建蔽率用途規定! |
引用:
除了獎勵,再灌上容積轉移吧? |
引用:
“恢復原狀”這應該是最公平的解決方案。 |
引用:
容積移轉上限30%,大多數老公寓前面馬路不夠寬,只能請到20% 就算是住3之2也才多80%,如果是住3就只有45% 而且有容積轉移代表建商有多付土地成本了 |
引用:
沒錯 例如多年前花博時 郝龍斌就大開支票 只要工地圍牆有植栽 就給容積獎勵 當時建商不知道靠這個撈了多少 另外有些建商會買些政府該徵收但尚未徵收的土地以換取容積率 基本上都是花小錢賺大錢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
引用:
無法恢復的以銀行鑑價賠償 這些老公寓的建物價值早就不值錢 上法院一戶應該拿不到1000萬 所以建商提一坪換一坪,受災戶應該要馬上同意,這樣最有利 即使權狀一坪換一坪,一戶也可拿回市價約3000萬的房子 |
引用:
躍大直的基地面積是760坪 基泰大直的基地面積只有215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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