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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爸爸生氣了, 廣達子公司廣明要賠130億新台幣.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7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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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真實情節不明,
但友台有帖說明廣明自己並未參加HP投標. 投標的都是Sony那些選擇和解廠商, 廣明只是投標廠的代工廠, 寄給投標廠的e-mail的"price fixed", 只是表明自己對各投標廠的代工價不二價. 這就能合理解釋為什麼刑事上會判無罪, 難不成美國托拉斯法可以剝奪廠商報價的自由? 如果真是以上情況, 政府一定要硬起來, HP(及背後的美國政府)想用這種下三濫手段搶奪台灣廠商, 請來台灣告並贏得勝訴後再說. ps. 這輩子不會再買HP任何產品,(筆電, 桌機, 印表機還曾買過不少) 這種下三濫廠商一定會抵制到底. |
代工廠只是接單生產, 鎖螺絲的OP.
能壟斷市場價格? 真的有點搞笑... 除非有內情.. 不然把往來所有郵件攤開來給各大報社.讓全世界來公審. |
引用:
然後這個代工廠加入了企圖壟斷光碟機價格的團體,成為裡面的一員並且參與討論 依照美國的反托拉斯法,這就是犯罪,因此遭受損失的廠商能夠和這個團體求償 所以該犯罪集團全都找受害者私下和解,而犯罪集團內只有一個死不認錯並且在法庭上說謊的被罰最重 |
台灣人的英文不是太好
我沒有看過英文判決書 如果真的是因為信中有寫"price fix"而被認定操弄價格 那還真的死得很冤枉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stupefy: |
引用:
+1 HP從以前到現在 我好像也只買過一兩次印表機 電腦 筆電 我現在都用國內品牌 除了小孩學校使用Macbook Air 看來應該也把hp視為拒絕購買品牌了 |
台灣大部分的公司好像都沒從友達案吸取到教訓 :rolleyes:
人家可是有提供充分的證據 這可不是你嘴上說"我沒幹"就可以隨便敷衍過去的... :unbelief: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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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工廠與代工廠之間不得有合作攏斷價格的動作 之前LCD攏斷被罰一事大家這麼快就沒印象了嗎? 韓廠帶頭牽線台廠談價格統一... 被告時當污點證人把台廠全供出來 台廠被罰幾億美金...韓廠沒事 但我覺得這是美國在保護自家產業的行為啦 逼你代工廠互殺價格好讓系統廠商得利 不然反攏斷的初衷明明只是避免單家大廠把持所有市場 以前才有人說INTEL留著AMD茍活是怕反攏斷 現在都變質了... 所以歐盟這邊的反攏斷就跟美國不一樣 是對蘋果跟GOOGLE開刀 |
引用:
LCD事件是製造廠,不是代工廠。 代工的意思是只出人出力。幫客戶生產。只賺代工的費用。沒有牽扯壟斷市場的利潤。 |
全世界品牌廠商那麼多,供貨商更多, 只你一家採購買貴了就這樣搞人?
HP覺得採購光碟機被壟斷? 那也是HP一家的問題,HP找供應商去解決就好,算什麼壟斷? 那我隨便說手機OLED被韓國一家壟斷定價好幾年, 是不是就要告? COMBO FLASH 之前也一直被韓國壟斷,講好的出貨甚至被刁難延後 (以前HTC還很熱門時) 導致熱門機種出貨延後,要不要告? CPU 要不要告一告? 這都是賣家說多少錢就多少錢吧? 自由市場定價?從來不是. 安謀 ARM, 晶圓的極紫外線 ASML的機台也是他說多少就多少吧? 這些更黑, 甚至還拿來打擊特定公司, 要不要全部告一告? 阿對了, 標題所說的爸爸並不是親生的, 是指"給錢的爸爸", 講白了其實是"瓢客". :think: (黃人比白人緊哈哈) 台灣人真正的爸爸是 #11 樓講的那些, 甚至那已經不是爸爸了, 台灣人稱之為"神", 拜台灣神! 這才是令人感動的台灣人啊! ![]() |
引用:
是的 但基本上你不掛自家廠牌賣那意義都一樣 提供零件供系統廠組裝或販賣 零件廠不想互打價格戰想要和談... 對系統商來說就不是好事...需要阻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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