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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歲童花萬元買遊戲點數 母崩潰飆罵超商店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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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才儲個一萬塊...這算那門子異常狀況... 店員有問過,小孩也講是自己紅包了 不要把父母該把關的東西強推到別人身上 我同事小孩紅包破10萬的不少咧 不過小孩要是敢儲一萬玩遊戲 我很確定其中好幾位同事會對小孩開扁...:P |
引用:
我也覺得如果上法院解決,超商應該會敗訴。 賣給小學生1萬元的遊戲點數?這就像以前信用卡大行其道的時候,國中生也能辦卡一樣,有夠扯。 :stupefy: |
引用:
當然做事憑良心是正向的 也希望人人都這樣,不要冷眼旁觀 獎勵洗錢防制、詐騙是激勵因子,抓到有功,實質獎勵一人獨享 萬一被銀行局金管會發現作業疏失造成詐騙案、洗錢大案,那可不是重罰兩百萬可以了事的 商譽損失更超過罰金,後果像是年終變少,銀行全體員工一起承擔。 行員當然卯起來防詐騙防洗錢 |
之前不是有人被詐騙幾次學乖不再理詐騙了
結果詐騙卻改利用法院發強制執行 銀行會有商譽損失…那法院呢? :shock: :jolin: :stupefy: |
引用:
所以美國有法官選舉跟陪審團等設計,盡量讓判決符合民意。 |
引用:
+1... 我覺得這才是真相. 另外,回答惡蟲兄的問題, 從報導中看到家長自己承認主要是紅包, 外加一部分小孩幫忙家務自己賺的零用錢. 當然涉及到未成年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 恐龍怎麽判都有可能。 :think: :stupefy: |
引用:
還有考慮訴訟上新聞的負面宣傳成本, 台灣超商老闆直接認賠確實頗有可能。 |
本來不想講太多...
1.這類案件的退費是定型化契約的必備條款之一,廠商不退費行政機關可逕行開罰,不用那麼快上法院 https://tw.mobi.yahoo.com/news/家長...-114134190.html 2.照法律來處理 是恐龍 照某些人的“感覺”來判 才不是恐龍? 那不好意思 國內外的法官可能都是恐龍 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rchases-lawsuit 只能歡迎來到侏儸紀世界囉~ |
上面的情況又不一樣噢,透過網路誰能確定消費的是成人還是小孩?
尤其是小孩如果直接使用成人的賬號登入這又要如何證明是否具有行爲能力? 跟本案是面對面綫下交易,一看就能知道面對的是未成年人非常不一樣哦. |
引用:
你應該去看看今年1月法院釋出的調查報告 臉書一清二楚 而且照你的邏輯連不確定是不是未成年 都可以退款了 何況一目瞭然是未成年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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