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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redw 2016-12-05 11:37 PM

引用:
作者hoba
殺人未遂是用告的?也幫幫忙
恐嚇?拿球棒下車是下來打棒球的是吧?不是很邱?怎麼一個個都縮了?
要靠法律了?這真是天大的笑話

眼中如果有法律的話就不會把車擋在車道上,被叭了也不會腦羞就下來砸別人的車
遇到比自己更凶殘的就縮回去就要循法律途徑解決
原來法律是這麼用的 :think:

殺人未遂是用告的?也幫幫忙........不然呢?要用吃的嗎?
恐嚇?拿球棒下車是下來打棒球的是吧?不是很邱?怎麼一個個都縮了?
你先去了解恐嚇成立的要件吧!就是因為龜縮,才告的了恐嚇,沒龜縮的反而告不了恐嚇,懂嗎?
大7車主就沒告小屁孩恐嚇,為什麼???因為他自己都知道告不成!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構成要件之一,就是被害人要有心生畏懼的感覺,要是被害人心理並未產生任何不安害怕,就很難成立本罪。

所以大七衝撞小屁孩,小屁孩害怕躲起來,小屁孩就有可能告的成恐嚇罪!反之,小屁孩拿球棒打大七,大七沒在怕,反而開車衝撞,代表大七車主沒有心生畏懼,大七要告小屁孩恐嚇就很難成立。法律只會保障懂法律的人,不懂法律,就只會四處吃鱉,吃鱉了,再來說人家是恐龍法官,司法不公.....
這麼簡單的法律常識,都不懂,難怪台灣會變成鬼島,一直向下沉淪!

hoba 2016-12-05 11:45 PM

引用:
作者microredw
殺人未遂是用告的?也幫幫忙........不然呢?要用吃的嗎?
恐嚇?拿球棒下車是下來打棒球的是吧?不是很邱?怎麼一個個都縮了?
你先去了解恐嚇成立的要件吧!就是因為龜縮,才告的了恐嚇,沒龜縮的反而告不了恐嚇,懂嗎?
大7車主就沒告小屁孩恐嚇,為什麼???因為他自己都知道告不成!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構成要件之一,就是被害人要有心生畏懼的感覺,要是被害人心理並未產生任何不安害怕,就很難成立本罪。

所以大七衝撞小屁孩,小屁孩害怕躲起來,小屁孩就有可能告的成恐嚇罪!反之,小屁孩拿球棒打大七,大七沒在怕,反而開車衝撞,代表大七車主沒有心生畏懼,大七要告小屁孩恐嚇就很難成立。
這麼簡單的法律常識,都不懂,難怪台灣會變成鬼島,一直向下沉淪!

殺人未遂是看行為犯意,認定是由檢座認定的,這才叫常識
告?當然啦,鄉民覺得什麼都能吉嘛 :laugh:

江湖事江湖了
有本事砸車就要有本事玩,不是打輸了就說要吉 OK?

不是很有本事嗎?球棒很大枝,混很大尾不是?怎麼這下就要法律保護了?

鬼島?你第一天來的?這裡鬼很久了 :think:

Toluba 2016-12-05 11:45 PM

引用:
作者microredw
稍微有一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大7車主,只能對被砸毀的部分求償,就是我前面說的部份!大7車主自己衝撞ALTIS造成的損壞,包含ALTIS的維修費20多萬,大七的受損部分,完全都要自己買單,也就是說大七車主至少要賠20多萬以上,除非小屁孩這方良心發現才有可能少賠~
大7車主只提告屁孩毀損罪,屁孩則告大7車主殺人未遂、恐嚇、強制罪等罪名
看來屁孩們應該是有請律師來幫忙打官司了,所以提出刑責較重的殺人未遂告訴等,目前情形形看起來,大七車主是被屁孩壓制著打,刑事官司,大七完全居於劣勢,民事更不用說了!

殺人未遂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蠻有法律常識的 ;)

maximus 2016-12-06 12:54 AM

引用:
作者hoba
殺人未遂是看行為犯意,認定是由檢座認定的,這才叫常識
告?當然啦,鄉民覺得什麼都能吉嘛 :laugh:

江湖事江湖了
有本事砸車就要有本事玩,不是打輸了就說要吉 OK?

不是很有本事嗎?球棒很大枝,混很大尾不是?怎麼這下就要法律保護了?

鬼島?你第一天來的?這裡鬼很久了 :think:

對呀
刑事案件"殺人未遂"是公訴罪由檢察官提起

不然要提自訴...但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assist01-19.asp
這案件檢察官不是已介入了 :confused:

告訴也是要檢察官認定呀
http://www.tch.moj.gov.tw/ct.asp?xI...de=24647&mp=004

一般民事案件才能互相告來告去吧 :confused:

打工吧魔王大人 2016-12-06 12:55 AM

我是覺得那幾個屁孩成員似乎上網在替自己辯護了.


馬腳太明顯了.

yangtc 2016-12-06 11:46 AM

引用:
作者microredw
不懂法律就不要出來跟人爭辯,你只是自取其辱罷了,地檢署發言人也出面說明不干涉民事,你去看清楚吧!
車主不想修,要報廢,跟檢察官有何關係?檢察官有強制力強制大七車主維修嗎?你到底懂不懂?現在小屁孩法律常識差到令人無法相信!

跟小屁孩認真就輸了,小屁孩連基本的英文中文都看不懂,
更不要說稍微艱深一點的法律問題

csshih 2016-12-06 11:50 AM

引用:
作者yangtc
跟小屁孩認真就輸了,小屁孩連基本的英文中文都看不懂,
更不要說稍微艱深一點的法律問題


你說比較艱深的法律問題?
你們兩個在本串被釘到牆壁上,居然跟別人說起自己的法律常識沒問題???? :laugh: :laugh: :laugh:
你yangtc問問本串看完的版友對妳們兩個天才的心得感想如何?

Toluba 2016-12-06 01:29 PM

那我想請艱深人士出來說明一下
本案件哪一點可以構成「殺人未遂」? :D

csshih 2016-12-06 03:22 PM

引用:
作者Toluba
那我想請艱深人士出來說明一下
本案件哪一點可以構成「殺人未遂」? :D


我也想聽前面這兩個天才在本站說明「殺人未遂」是怎麼跑出來的 :laugh: :laugh: :laugh:

microredw 2017-03-16 02:14 PM

引用:
作者csshih
我也想聽前面這兩個天才在本站說明「殺人未遂」是怎麼跑出來的 :laugh: :laugh: :laugh:

殺人未遂是小屁孩提告的,前面新聞說的,原諒你中文程度差
很懶得跟你計較
當事人本來就可以選擇他想要提告的法條,難道當事人要告哪個法條,還要先諮詢你的意見嗎??
笑掉大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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