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姚神說"強占公署罪"早就沒有了,真的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44487)

kuang9001 2014-04-03 01:21 AM

引用:
作者kino
別迷信什麼法學博士了

法律大部分就一堆玩法人的嘴砲罷了

一個條文可以有N種解釋...

拋到現實就是被打假的...


好久以前在修法律課程的時候,老師給"法律"下了這樣定義:
"法律是統治者壓迫被統治者的階級鬥爭工具"現在看來...哈..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josetsun 2014-04-03 01:28 AM

引用:
作者sclee
你舉的例子性質好像不同

下面的報導看到霧煞煞..

其中一項是侵入建築物,能否成立不清楚?如果是這樣,目前仍是進行式,比方,如果有人侵入住宅,是否要等到他離開後檢方才能偵辦?只要這個人一天賴在哪裡就不能辦?



女不滿反服貿占立院 提告林飛帆、陳為廷!要求回復原狀

林飛帆、陳為廷被民眾告發6條罪項,包括恐嚇、毀損、妨害自由、妨害公務、侵入建築物、違反集會遊行,檢方已分案調查,但由於學生行動尚未結束,目前全案尚未傳喚任何人,並未正式移送,檢方將會待事件告一段落後,再擇期傳喚2人說明。

https://tw.news.yahoo.com/女不滿反服貿占立院-提告林飛帆-陳為廷-要求回復原狀-124648029.html


誰有資格代表立法院提告侵入建築物...

abist 2014-04-03 01:35 AM

引用:
作者envision88
這就是學生有種的地方
你以為他們不知道要負法律責任嗎?
他們敢這樣做
就比我們在這邊嘴砲的人強上萬倍
:rolleyes:


什麼叫嘴砲?
就是自己要罷課就算了,還要大家罷工
只會出那張嘴,叫你們爸媽都先罷工再來說吧

Elmo拿 2014-04-03 10:02 AM

引用:
作者兩隻馬
挖~這以前罪很重的 :fear: :fear: :fear: ...不是死刑就是無期徒刑

:laugh: :laugh:水母應該還在生活民國91年前


換句話說...馬先生應該知道這要砍頭的...要學生死?

Ming 2014-04-03 12:01 PM

霹靂小組怎麼不敢進去抓人@@
:flash: :flash: :flash:

要攻堅找他們就對了~~~~~~~~

反正之前0324他們也是第一線~~~~~~~

立法院就靠他們奪回了~~~~~~~~

帥鐵人 2014-04-03 12:03 PM

已經有2百多名學生民眾被點名了,彷彿好像活在228一樣 :o

bobcheng 2014-04-03 04:37 PM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顛覆國家、毀壞公文書、竊盜云云根本不可能成罪,有可能成罪的部分都是一年以下的輕罪。
他們的目的是為了阻止服貿協議生效,把整個抗議視為單一行為,
一行為侵害數法益,競合後從一重罰之,再怎樣都判不到一年。

尚書大人老闆不是行政院,很機靈的。


問題他們是連續犯(已佔據立法院多日),像某狼父強暴女兒多次的案子也是分別處罰加總到判幾百年,合併執行個20年左右吧

aesdu 2014-04-03 04:55 PM

引用:
作者bobcheng
問題他們是連續犯(已佔據立法院多日),像某狼父強暴女兒多次的案子也是分別處罰加總到判幾百年,合併執行個20年左右吧


哈哈哈∼不懂的也要插嘴 , 乾脆說連續秒犯好了 ... 這樣可以多個幾萬倍∼爽不爽阿∼香蕉!

josetsun 2014-04-03 04:58 PM

引用:
作者bobcheng
問題他們是連續犯(已佔據立法院多日),像某狼父強暴女兒多次的案子也是分別處罰加總到判幾百年,合併執行個20年左右吧


連續犯是次數,不是時間...

liu1120_4 2014-04-03 05:06 PM

引用:
作者josetsun
連續犯是次數,不是時間...




林毅夫難道每天游回來又游回去?

人家可是檢察官公認的連續犯

:flash: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42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