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保時捷亂超車 撞飛騎士慘死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42240)

marinese six 2011-09-18 08:41 PM

引用:
作者super01
那是你說的 我沒有說
不過有人喜歡自己對號入座的話
那我幫不了你


引用:
作者super01
如果會怕人家對立
自己平常行為為何不收斂一點?
難道說 囂張習慣了 還不準別人對立?


你覺得你這話有模糊空間嗎 :laugh:
我的天呀 :stupefy:

我白話翻譯好了

如果你怕我們機車黨搞對立!
那為什麼 你們這些開車的 平常何不收斂一點?
難道說 你們囂張習慣久了 還不準我們機車黨搞對立?

我這樣翻譯不為過把? :stupefy:

maruko. 2011-09-18 08:42 PM

警方異常低調不願透露肇事者身分???

八成又不知是哪個官、小開、明星、老闆,反正這種錢給一給,也不會被關,事情就結束了 :rolleyes:

deerman 2011-09-18 08:44 PM

再多錢能換回寶貴性命嗎?
如果今天躺在地上是你的親人,
你還會說對方有賠錢了事就算了嗎?
今天會說路上有條狗被車碾斃也無所謂的人,
開車撞死人對他而言也是不痛不癢,
那慢車道也該劃禁行汽車,
路邊還劃一堆汽車格,
說難聽政府就是怕惡勢力,
難怪一堆開進口車的駕駛在路上橫衝直撞,
最好你要保佑你的家人永遠都不出門。

marinese six 2011-09-18 08:45 PM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彼此彼此, 不知道是誰先說支持機車政策的都是容易被煽動的人.
這跟紅衛兵的手法根本一模一樣
78區是被共產黨滲透了嗎?


所以你們現在公開承認 機車黨是搞對立沒錯是嘛?

說真的 ∼ 我現在真的都存脆看機車黨文章
等同拉集政治文 :stupefy:

semmy 2011-09-18 08:54 PM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所以機車四線都能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只能行駛最外側二線道或最外側的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這點台北還算守中央的法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規定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這部車是做以上動作嗎?

leo800 2011-09-18 09:37 PM

引用:
作者semmy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只能行駛最外側二線道或最外側的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這點台北還算守中央的法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規定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這部車是做以上動作嗎?


那條路就是四線道,沒有劃分"慢車道";內二車道有明確標示禁行機車。最外側那條車道的右邊部份有劃停車位。

出事地點最外側那個車道,汽車也有路權可以合法行駛的。

有興趣的人就開個GOOGLE MAP找台北市民生東路來看,撞車點在西華飯店對面的車道上。

semmy 2011-09-18 09:53 PM

引用:
作者leo800
那條路就是四線道,沒有劃分"慢車道";內二車道有明確標示禁行機車。最外側那條車道的右邊部份有劃停車位。

出事地點最外側那個車道,汽車也有路權可以合法行駛的。

有興趣的人就開個GOOGLE MAP找台北市民生東路來看,撞車點在西華飯店對面的車道上。

刻意提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是要給那些認為外線車道就一定是慢車道的人看的。四輪汽車,不是隨隨便便可以行駛在慢車道上的

不過不管是機車還是汽車,在這種超過2線道的車道行駛,要左轉走的左線車道、要右轉的才去走外線車道或慢車道;直走,就走中間車道就對了!

etherhaha 2011-09-18 10:01 PM

引用:
作者小建
恭喜你抓到他了! :D

主席~~~我要加黑名單啦~~~

幹,有人可以把我加入他的黑名單,我確不能同等對待他,這是不是另類的路權不平等?

marinese six 2011-09-18 10:05 PM

引用:
作者etherhaha
主席~~~我要加黑名單啦~~~

幹,有人可以把我加入他的黑名單,我確不能同等對待他,這是不是另類的路權不平等?


簡直是網權 不平等~ :mad:
請主席也加我黑名單拉 :nonono:

(上網這麼多年 第一次看人跳針 跳到怕 :stupefy: )

auroraxxx 2011-09-18 10:07 PM

話說小弟有個疑問~

酒駕撞死人跟沒有酒駕撞死人~不是酒駕肇事致死比較輕嗎?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0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