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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2011-06-04 11:54 PM

3男輪暴無罪 被害女子家屬罵「恐龍法官」
 
都過了好幾年 沒政務 只有當事人原告證詞

要告贏 說實在難度很高 加上 被告還請律師團 :stupefy:

Elros 2011-06-05 12:24 AM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原來這就是你的笑點....... :stupefy:

你的假設本來就是偏頗,什麼叫做"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你這不是把事情已經偏向一邊了嗎? :stupefy:
就這點上我倒是想請問,要是事情真如你所假設的一樣,那警員的調查以及檢察官的起訴是再鬧著玩的嗎?
要是這樣那又何必走司法程序到法官面前呢! :unbelief:
所以我才說你別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 :jolin:

你朋友說這類的事件有四成是仙人跳,那另外六成呢? :confused:

我假定三名被告有罪也無可厚非,畢竟間接證據就擺在那邊,而三名被告就是跟這案件有相關你能反駁這一點嗎?
就算是被害者是清醒時磕藥,那也不代表三名被告有權力可以對受害者做出性行為!

不過我倒是不知道有沒有自願磕藥到昏迷讓人性侵的案件發生,方便的話幫我問問你在法院工作的朋友,有問到的話再麻煩告訴我案件的件號....

"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
這哪裡偏頗 你指給我看啊?
要證據沒有 要可靠的證詞也沒有
不判人家無罪那不然是要判有罪嗎?!
這可不符合"無罪推定"歐


下面這個新聞就是標準的"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

廁所愛愛三次 學長性侵?無罪!

你要問接下來6成是啥?!
很簡單 接下來的6成中有一半是跟上述新聞一樣因感情糾紛而產生的假性侵案件
另外一半則是真的性侵


檢察官是起訴好玩的嗎?!
先不提本案 你覺得上面那個案例是不是起訴好玩的?!

有哪些有利間接證據拿出來啊
除了女子最後是被三人扛進旅館外還有沒有
似乎也沒有

另外你說有強制**** 那證據勒?!
不能因為我喝酒嗑藥到昏倒 所以那天跟我在一起的男人都有對我強制****歐
(這也能當證據的話 那就天下大亂了)
而且體液沒採到驗傷似乎也沒結果
證詞又兜不齊
這樣也想讓人入罪 這會不會太好笑了點....

你既然沒辦法定人家罪 這樣在法律上人家就是清白的
這點道理都不懂 你還是離開法制國家 看看哪個人制國家(如對岸)比較好就去哪吧... :unbelief:

尤典汴太 2011-06-05 10:28 AM

引用:
作者Elros
"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
這哪裡偏頗 你指給我看啊?
要證據沒有 要可靠的證詞也沒有
不判人家無罪那不然是要判有罪嗎?!
這可不符合"無罪推定"歐


下面這個新聞就是標準的"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

廁所愛愛三次 學長性侵?無罪! (http://blog.sina.com.tw/losejordan/...&entryid=572300)

你要問接下來6成是啥?!
很簡單 接下來的6成中有一半是跟上述新聞一樣因感情糾紛而產生的假性侵案件
另外一半則是真的性侵


檢察官是起訴好玩的嗎?!
先不提本案 你覺得上面那個案例是不是起訴好玩的?!

有哪些有利間接證據拿出來啊
除了女子最後是被三人扛進旅館外還有沒有
似乎也沒有

另外你說有強制**** 那證據勒?!...

就像我說過的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見解,本來以為你會就判決書中提到的證據而提出一些其他看法,不過看來也只有這樣而已.
而且我也說過這個無罪判決並不代表他們是清白的,這只不過是對於起訴的罪行證據不足而無法論罪.
我想就這一點上你應該無法反駁吧!
接下來就等上訴後的判決.

另外你提到那則新聞裡讓我想到強制****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所以只要檢察官知道就會起訴.
不過你提到那則新聞因為有明確的證據顯示雙方發生性行為時是自願的,可是我們討論的這則案件呢?相同嗎? :unbelief:

尤典汴太 2011-06-05 10:55 AM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法律上沒有什麼叫做無可厚非.
那如果有人說, 一個女生跟三個男生在密閉空間飲酒作樂, 發生了這種事情也無可厚非, 你能接受嗎?

乾脆說KTV的服務生都是共犯, 不然"照常理"來說服務生都會定時找藉口去包廂奉茶水或換毛巾順便點人頭, 怎麼會沒發現這起性侵案?

事情就發生在KTV, 所有KTV服務生就是跟這案件有關, 你能反駁這一點嗎?

無可厚非這句話是指那位站友說我認為那三名被告有罪的感想.
並不是指就司法上的.
而且老實說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判決書呢?
就這個案件來說判決書裡面有提到ktv與這個案件的相關證據.
不過你也提到一個重點,既然有第三方的證人存在,為什麼會沒有相關的證詞出現呢?
令人費解?

BMC 2011-06-05 10:57 AM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無可厚非這句話是指那位站友說我認為那三名被告有罪的感想.
並不是指就司法上的.
而且老實說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判決書呢?
就這個案件來說判決書裡面有提到ktv與這個案件的相關證據.
不過你也提到一個重點,既然有第三方的證人存在,為什麼會沒有相關的證詞出現呢?

「甚麼案件只要用無可厚非就可以定罪,那我寧可選擇現在這個不夠好的司法」

希望你思考一下以上的講法

尤典汴太 2011-06-05 11:03 AM

出門去
 
引用:
作者BMC
「甚麼案件只要用無可厚非就可以定罪,那我寧可選擇現在這個不夠好的司法」

希望你思考一下以上的講法

......我希望你看看我上面的說法.
我會用無可厚非這個詞我說過是我個人的感想,並不是指司法上的論點.
如果我要以無可厚非這個的觀點去看這個案件,我又何必去討論判決書裡的證據呢?
不要讓我解釋第二遍啦! :jolin:

BMC 2011-06-05 11:10 AM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我希望你看看我上面的說法.
我會用無可厚非這個詞我說過是我個人的感想,並不是指司法上的論點.
如果我要以無可厚非這個的觀點去看這個案件,我又何必去討論判決書裡的證據呢?
不要讓我解釋第二遍啦! :jolin:

你要講司法案件,就要從司法看,司法都沒問題後,再講你的感覺會比較好

情理法不代表情字最優先,別忘記還有理與法這兩個東西

Elros 2011-06-05 03:24 PM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就像我說過的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見解,本來以為你會就判決書中提到的證據而提出一些其他看法,不過看來也只有這樣而已.
而且我也說過這個無罪判決並不代表他們是清白的,這只不過是對於起訴的罪行證據不足而無法論罪.
我想就這一點上你應該無法反駁吧!
接下來就等上訴後的判決.

另外你提到那則新聞裡讓我想到強制****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所以只要檢察官知道就會起訴.
不過你提到那則新聞因為有明確的證據顯示雙方發生性行為時是自願的,可是我們討論的這則案件呢?相同嗎? :unbelief:

So?!

反駁你 你幹麼反駁你那種可笑的邏輯
基本上那全世界上法庭後被判無罪的人都是因為證據不足以定罪
照你的想法 那就是人人皆要入獄 只是我暫時找不到證據關你罷了... :unbelief:

還有本案也是屬於強制****案件歐
判決書裡以經寫的很清楚了

四、綜上各情相互佐參所述,檢察官提出證明被告乙○○、甲○
○涉嫌與丙○○共犯以欺瞞方法使告訴人A 女施用第二級、
第三級毒品,與二人以上以藥劑強制****或猥褻等罪名之相
關證據
,並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而指出證明之方法
,也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應認於此尚有合
理性之懷疑存在,揆諸首揭法文與判例意旨,基於無罪推定
之原則,自應就此起訴部分另為被告乙○○、甲○○無罪判
決之諭知,以昭慎重。


另外真是超好笑的
一方面跟我說不要在證詞上咬文嚼字 挑小細節來說
另一方面卻在我舉例說"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
挑案件細節的毛病....

如果你看不清楚重點 那我就告訴你
重點是"如果你控訴的罪名跟你後來上法庭的證詞及事實有明顯不同 而且手上有沒其他證據時 那你就準備輸掉這場官司吧"

rockjimmy 2011-06-05 03:28 PM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可是木村因為性騷擾案認定被告不成立而被輿論發配邊疆...........


看來還是老祖宗的名言比較不會錯XDDDD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尤典汴太 2011-06-06 12:31 AM

引用:
作者Elros
So?!

反駁你 你幹麼反駁你那種可笑的邏輯
基本上那全世界上法庭後被判無罪的人都是因為證據不足以定罪
照你的想法 那就是人人皆要入獄 只是我暫時找不到證據關你罷了... :unbelief:

還有本案也是屬於強制****案件歐
判決書裡以經寫的很清楚了

四、綜上各情相互佐參所述,檢察官提出證明被告乙○○、甲○
○涉嫌與丙○○共犯以欺瞞方法使告訴人A 女施用第二級、
第三級毒品,與二人以上以藥劑強制****或猥褻等罪名之相
關證據,並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而指出證明之方法
,也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應認於此尚有合
理性之懷疑存在,揆諸首揭法文與判例意旨,基於無罪推定
之原則,自應就此起訴部分另為被告乙○○、甲○○無罪判
決之諭知,以昭慎重。


另外真是超好笑的
一方面跟我說不要在證詞上咬文嚼字 挑小細節來說
另一方面卻在...

我所指的始終是這個案件而已,別把世界牽拖進去好嗎? :jolin:
我想要不要入獄也不是我決定的,而且這只不過是在討論這個案件而已,需要做出如此的反應嗎?
我不過是提出我的看法而已.......還是說你的說法不容質疑嗎?

至於我會不會輸掉官司,我想這點承蒙你的關心,目前為止慶幸小弟奉公守法,還未能一睹法官的丰采! :laugh:

以目前的情況來說,我想應該沒必要再繼續討論下去!
但是我還是要說謝謝你的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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